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嘉泽新能
股票代码:6016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宁夏同心县同德慈善产业园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写字楼3座
3101A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6年2月9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
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嘉泽新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嘉泽新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情况................................................6
第四节权益变动的方式............................................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嘉泽新能股份权利限制情况..............................7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备查文件..............................................10
一、备查文件...............................................10
二、查阅地点...............................................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13
3第一节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指《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夏
指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比泰
嘉泽新能、上市公司指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权益变动指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嘉泽新能的总股本为嘉泽新能总股本指
2912764610股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宁夏同心县同德慈善产业园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卫勇
认缴出资总额:2601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324MA75W2063N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5年9月22日至2035年9月21日
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0.0385%
宁夏安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981%
上海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94.9635%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号华贸中心写字楼 3座 3101A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长期居住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姓名性别职务国籍地地区的居留权执行事务合伙人委卫勇男中国新加坡无派代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以上的情况。
5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上市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投资安排而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2025年10月29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上市公司股票不超过87379683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截至2025年9月30日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第四节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嘉泽新能19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约占截至2025年9月30日嘉泽新能总股本的6.5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嘉泽新能1456382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约占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嘉泽新能总股本的4.9999%,宁夏比泰不再是持有嘉泽新能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25年11月19日至2026年2月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累计减
持嘉泽新能443618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约占嘉泽新能目前总股本的1.5230%。
2025年9月30日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上市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的比
例为0.0002%。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权益低于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交易价格区减持股数股东名称变动期间交易方式减持比例间(元/股)(股)
2025年11月19日-集中竞价
4.15~6.5023443618001.5230%
2026年2月5日大宗交易
宁夏比泰
2025年9月30日-可转债转股
//0.0002%本报告签署日被动稀释
合计443618001.5232%
注:因上市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除非另有说明,权益变动的数据均以上市公司于本报告签署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的上市公司总股本
2912764610股为依据计算相关比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嘉泽新能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夏比泰所持嘉泽新能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7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票减持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8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9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以备查阅。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卫勇
签署日期:2026年2月9日
11(本页无正文,为《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卫勇
签署日期:2026年2月9日
12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嘉泽新能源股份有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限公司股票简称嘉泽新能股票代码601619宁夏比泰投资合伙宁夏同心县同德慈善产业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企业(有限合伙)园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不变,但持股人发生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变化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是□否√是□否√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上市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90000000股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持股比例:占截至2025年9月30日嘉泽新能总股本的6.52%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变动数量:减少了44361800股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变动比例:降低了1.5232%例
持股比例:占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嘉泽新能总股本的4.9999%
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6年2月5日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本报告签署日
方式: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被动稀释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否□不适用√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是□否√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否□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13(本页无正文,为《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卫勇
签署日期: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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