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6-090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9 月 4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 21 城企业公园 D 区 68 号楼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7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8898748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0.2939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陈波董事长主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总经理赵继伟先生,董事、财务总监杨宁先生,董事、副总
经理巨新团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杨耀廷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潇逸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新增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6 年度授信额度计划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486224111 99.8144 2262856 0.1519 500520 0.0337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 202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461701397 98.1674 26918770 1.8078 367320 0.02483、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486088335 99.8052 2343610 0.1573 555542 0.0375
4、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486160535 99.8101 2228910 0.1496 598042 0.0403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461748537 98.1706 26759030 1.7971 479920 0.0323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关于控股子公司新增向金融机构申
1 175681797 98.4514 2262856 1.2680 500520 0.2806
请 2026 年度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 2026 年度
2 151159083 84.7089 26918770 15.0851 367320 0.2060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3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 175546021 98.3753 2343610 1.3133 555542 0.3114
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4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 175618221 98.4157 2228910 1.2490 598042 0.3353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5 151206223 84.7353 26759030 14.9956 479920 0.2691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 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袁燕、高司雨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