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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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1-6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7-8
公司资产负债表9-10
合并利润表11-12
公司利润表13-1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15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16
合并现金流量表17-18
公司现金流量表19-20
财务报表附注21-158补充资料
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1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02226_A01号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
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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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保险合同负债的计量
于2025年12月31日,中国人寿保险股我们在内部专家的协助下,执行了相关份有限公司的保险合同负债为人民币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6376114百万元,占总负债的
91.31%。由于保险合同负债的计量涉*评价保险合同负债计量相关的会计政
及管理层运用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策的适当性;
可能对保险合同负债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将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评价并测试保险合同负债评估流程相关的关键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保险合同负债的计量需要对保险合同性;
计量方法的适用性、责任单元的确定
及未来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等方面作*评价并测试用于计量保险合同负债的出重大判断及估计。相关信息系统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保险合同负债的计量需要运用复杂的
精算模型,并需要管理层在设定假设*评价保险合同负债计量所使用的主要时作出重大判断和估计。保险合同负判断和假设的合理性,包括将这些债计量中运用的主要假设包括死亡判断和假设与公司历史数据和适用
率、发病率、退保率、折现率、费用的行业经验进行对比;
假设、保单红利假设及非金融风险调整等。*评价保险合同负债评估方法的适当性,选取主要典型保险产品、合同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四19、附组,独立计算保险合同负债;
注五1、附注六1、附注十23。
*测试保险合同负债计量过程中使用的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对报告期间保险合同负债的变动进行
分析性复核,评价假设变更对保险合同负债的影响,以评价保险合同负债的总体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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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
于2025年12月31日,中国人寿保险股我们在内部专家的协助下,执行了相关份有限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划分为第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三层级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为人民
币601161百万元,占总资产的*评价并测试第三层级金融资产的公允
7.92%。价值估值流程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
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由于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计
量在确定估值方法和重大不可观察输*评价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估值
入值时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方法的适当性,包括将管理层采用的计,使用不同的估值方法和重大不可估值方法与行业实践和普遍使用的估观察输入值可能对公允价值计量产生值方法进行比较;
重大影响,我们将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评价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主要参数的合理性,包括将相关披露参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四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与第三方或市场
8、附注四9、附注五2、附注六5。数据进行比较;
*对抽样选取的第三层级金融资产的公
允价值进行独立评估,并将独立计算的结果与账面金额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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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信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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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
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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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02226_A01号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辜虹(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夏欣然中国北京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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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国务院国办发〔2002〕2576号文及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中国保监会”)保监复〔2003〕88号文《关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上市的批复》的批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3年6月30日由境内发起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现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以独家发起方式成立,总部及注册地在北京。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264705000元。2003年12月本公司在海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06年12月本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公司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于2003年6月30日,集团公司向本公司转让:(1)所有依据1999年6月10日及以后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订立的并在1999年6月10日及以后签定的一年期以
上的长期保险保单,并且是(Ⅰ)在重组协议附件数据库中记录为截至2003年6月30日签定的一年期以上的长期保险保单或(Ⅱ)具有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类型)保单条款;
(2)1999年6月10日或以后签发的独立的短期保险保单(从签发日起期限为一年或更短);及(3)以上(1)和(2)款所述的附加保险保单连同重组协议附件内所订明的适用再保
险保单(以下简称“转移保单”)。所有其他保单由集团公司保留(以下简称“非转移保单”)。本公司承担所有转移保单项下的责任和义务。于2003年6月30日后,集团公司继续承担非转移保单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于2003年6月30日集团公司资产在本公司和集团公司之间重组。重组已按照原中国保监会于2003年8月21日批准的重组方案具体实施,集团公司与本公司于2003年9月30日签署重组协议,该协议效力可追溯至2003年6月30日。
本公司主要从事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
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
务、咨询和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本财务报表中统称为“本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5日通过决议批准本财务报表。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财务报表还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本集团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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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及本公司于2025年
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实际编制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是人民币。本集团内的各实体决定其各自的记账本位币,并对其财务报表中的项目使用该记账本位币进行计量。除特别注明外,本财务报表的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财务报表披露遵循的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集团根据自身所处的具体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本集团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
大小的重要性时,本集团考虑该项目金额占总资产、总负债、股东权益、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或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
4.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和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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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会计政策(续)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6.外币折算
(1)外币交易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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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买入和卖出金融资产都在交易日确认,即本集团承诺购买或销售资产的日期。初始确认时,对于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集团以其公允价值加上或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获得或发行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交易费用(如相关收费和佣金)进行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交易费用在损益中予以确认。
8.1金融资产
分类与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债务工具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债务工具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取决于:
(a) 本集团管理资产的业务模式;及
(b) 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是否仅为本金及未偿付本金金额之利息的支付)。
根据这些因素,本集团将债务工具分类为下述三个计量类别:
(1)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则将该资产按照摊余成本计量。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因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持有的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债权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定期存款、其他应收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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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金融工具(续)
8.1金融资产(续)
分类与计量(续)
债务工具(续)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并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并列示于投资收益之中。该类金融资产下债务工具的利息收入根据票面利率计算。
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工具定义的金融工具。
本集团所有权益工具后续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除了获得的股息收入(不包含明显代表投资成本部分收回)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损益。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工具,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获取的股息收入和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并列示于投资收益之中。权益工具的股息收入通常按被投资方分配的金额确定,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确立的情况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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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金融工具(续)
8.1.金融资产(续)
分类与计量(续)减值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或按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对于货币资金、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减值准备。
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
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本集团将计提或者转回的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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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金融工具(续)
8.1.金融资产(续)
分类与计量(续)
终止确认(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8.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负债主要包括计息贷款和其他借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债
券和某些不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所产生的负债(列示于其他负债之中)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主要包括某些不具有相机参与分红
特征的投资合同(例如未转移保险风险的养老年金产品)所产生的负债,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或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通常在交易日后180日内到期,且本集团保留与其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因此将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归类为抵押借款。本集团可能被要求以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提供额外的抵押。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摊余成本计价,即以成本加上报告期末已计提的利息列示。卖出回购的标的资产仍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
应付债券在初始确认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并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计算摊余成本时,考虑购买时的溢价或折价以及交易成本。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8.3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工具初始入账时按衍生工具合约订立日之公允价值确认,其后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在净利润中反映。当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为正数时,均作为资产入账;反之,作为负债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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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级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级:第一层级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级输入值,除第一层级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级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级之间发生转换。
10.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
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价,即以其成本加上于资产负债表日计提的利息入账。购买这些金融资产的成本在合并报表中列为资产。本集团并不亲自保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融出的资金未偿清之前,负责登记该类金融资产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不允许出售或转让这些金融资产。当对方违约时,本集团有权留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所登记的相关金融资产。
11.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公司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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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长期股权投资(续)
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可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
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
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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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会计政策(续)
11.长期股权投资(续)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本集团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会计政策根据需要已作适当变更以与本集团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本集团对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中未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的
保险公司,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请参见附注四、18。
12.存出资本保证金根据《保险法》规定,本公司及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子公司”)按照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并存入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银行,除本公司或养老保险子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作其他用途。
1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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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投资性房地产(续)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及摊销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房屋及建筑物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房屋及建筑物类投资性房地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土地使用权按照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建筑物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15至35年3%2.77%-6.47%
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房屋及建筑物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以及土地使用权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并做适当调整。
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时,确认投资性房地产的转入和转出。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并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以物权、股权等形式投资的境外房地产根据房地产在当地的使用情况预计使用寿命,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不超过50年。
14.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办公及通讯设备、运输工具等。除本公司成立之日由集团公司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后的原值及累计折旧入账外,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按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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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续)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15年至35年3%2.77%-6.47%
办公及通讯设备3年至11年3%8.82%-32.33%
运输工具4年至8年3%12.13%-24.25%
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固定资产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建工程是指兴建或安装中的资本性资产,除本公司成立之日由集团公司投入的在建工程按评估值入账外,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15.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等,除本公司成立之日由集团公司投入的土地使用权按评估值入账外,以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按使用年限平均摊销。外购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寿命为20至70年。对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对于本集团以物权、股权等形式投资的境外房地产所属之土地(可单独核算),若根据境外法律而拥有或视同拥有永久产权,则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16.商誉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超过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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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当期和以后各期负担
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如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予以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8.除金融资产外其他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使用权资产及对子
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19.保险合同
19.1定义
本集团签发的合同分为保险合同和投资合同。
保险合同是指合同签发人与保单持有人约定,在特定保险事项对保单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时给予其赔偿,并因此承担源于保单持有人重大保险风险的合同。本集团评估各单项合同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据此判断该合同是否为保险合同,只有转移了重大保险风险的合同才是保险合同。
本集团在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时,认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合同转移了重大保险风险:
(a) 至少在一个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形下,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项可能导致本集团支付重大额外金额,即使保险事项发生可能性极小,或者或有现金流量按概率加权计算所得的预期现值占保险合同剩余现金流量的预期现值的比例很小。其中,对交易没有经济上的可辨认影响的,表明不具有商业实质。额外金额是保险事项发生时比不发生时多支付金额(包括索赔处理费和理赔估损费)的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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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保险合同(续)
19.1.定义(续)
(b) 至少在一个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形下,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项可能导致本集团按现值计算遭受损失。但是,即使一项再保险合同可能不会使其再保险分入人(再保险合同签发人)遭受重大损失,只要该再保险合同将对应的保险合同分出部分中几乎所有的保险风险转移给了再保险分入人,那么该再保险合同仍被视为转移了重大保险风险。
本集团签发的投资合同具有保险合同的法律形式但不向本集团转移重大保险风险。本集团对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按照保险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是指赋予特定投资者合同权利以收取保证金额和附加金额的金融工具。附加金额的支付时间和具体金额由本集团基于特定项目回报相机决定,且预计构成合同利益的重要部分。对不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所产生的负债按照附注四、8.2进行处理。
本集团签发的保险合同若在开始日符合以下条件,则为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
(a) 合同条款规定保单持有人参与分享清晰可辨认的基础项目;
(b) 预计将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回报中的相当大部分支付给保单持有人;
(c) 预计应付保单持有人金额变动中的相当大部分将随基础项目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变动。
再保险合同,是指再保险分入人与再保险分出人约定,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对应的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等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
本集团针对不同类型的保险合同采取不同的模型进行计量。对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按照浮动收费法计量。对于保险责任期间不超过一年的合同或合理预期采用保费分配法与一般计量模型下计量的合同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结果无重大差异
的保险合同及再保险合同,按照保费分配法计量。对于其他类型的保险合同及再保险合同,采用一般计量模型计量。
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评估合同的分类,除非合同修改,否则后续不再进行重新评估。
19.2合并
本集团基于整体商业目的而与同一或相关联的多个合同对方订立的多份保险合同,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以反映其商业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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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保险合同(续)
19.3分拆
保险合同中包含多个组成部分的,本集团将下列组成部分予以分拆:
(a)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拆条件的嵌入衍生工具;
(b) 可明确区分的投资成分,但与投资成分相关的合同条款符合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定义的仍适用保险合同相关的会计政策;
(c) 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非保险合同服务的承诺。
投资成分,是指无论保险事项是否发生均须偿还给保单持有人的金额。
本集团在识别并分拆出符合上述分拆条件的非保险成分后,剩余部分适用保险合同相关的会计政策。
19.4分组
本集团将具有相似风险且统一管理的保险合同归为同一保险合同组合。
本集团的保险合同组由一项或多项各自签发日之间间隔不超过1年且预计获利水平相似的保险合同组成。
本集团至少将同一合同组合分为下列合同组:
(a) 初始确认时存在亏损的合同组;
(b) 初始确认时无显著可能性在未来发生亏损的合同组;
(c) 该组合中剩余合同组成的合同组。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合与签发的保险合同组合单独进行评估。
本集团将同一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合至少分为下列合同组:
(a) 初始确认时存在净利得的合同组;
(b) 初始确认时无显著可能性在未来产生净利得的合同组;
(c) 该组合中剩余合同组成的合同组。
本集团将分出时间间隔不超过一年的合同归入同一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
合同组为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确定的计量汇总层级,后续不再重新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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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保险合同(续)
19.5确认
本集团在下列时点中的最早时点确认签发的合同组:
(a) 责任期开始日。责任期指本集团向保单持有人提供保险合同服务的期间;
(b) 保单持有人首付款到期日,或者未约定首付款到期日时本集团实际收到首付款日;
(c) 发生亏损时。
本集团在下列时点中的最早时点确认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
(a)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责任期开始日;
(b)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所对应的保险合同组确认为亏损合同组时。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分出成比例责任的,本集团在下列时点中的最早时点确认该再保险合同组:
(a)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责任期开始日和任一对应的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点中较晚的时点;
(b)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所对应的保险合同组确认为亏损合同组时。
19.6保险合同的计量
(1)一般规定(“一般计量模型”)初始计量
本集团以合同组为计量单元,在合同组初始确认时按照履约现金流量与合同服务边际之和对保险合同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履约现金流量包括:
(a) 与履行保险合同直接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
(b) 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调整;
(c) 非金融风险调整。
履约现金流量的估计不考虑本集团自身的不履约风险。
本集团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为因销售、核保和承保已签发或预计签发的保险合同组而产生的,可直接归属于其对应合同组合的现金流量。
当本集团在高于合同组或合同组合的汇总层面估计履约现金流量时,本集团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至合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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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保险合同(续)
19.6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1)一般规定(“一般计量模型”)(续)
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符合下列要求:
(a) 未来现金流量估计值为无偏的概率加权平均值;
(b) 有关市场变量的估计与可观察市场数据一致;
(c) 以当前可获得的信息为基础,反映计量时存在的情况和假设;
(d) 与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调整分别估计,估计技术适合合并估计的除外。
本集团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时考虑合同组内各单项合同边界内的现金流量,不将合同边界外的未来现金流量用于合同组的计量。
本集团有权要求保单持有人支付保费或者有实质性义务向保单持有人提供保险合同服务的,该权利或义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在保险合同边界内。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无实质性义务向保单持有人提供保险合同服务:
(a) 本集团有实际能力重新评估该保单持有人的风险,并据此可重新设定价格或承诺利益水平以充分反映该风险;
(b) 本集团有实际能力重新评估该合同所属合同组合的风险,并据此可重新设定价格或承诺利益水平以充分反映该风险,且重新评估日前对应保费在定价时未考虑重新评估日后的风险。
本集团采用适当的折现率对履约现金流量进行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调整,以反映货币时间价值及未包含在未来现金流量估计中的有关金融风险。适当的折现率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a) 反映货币时间价值、保险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以及流动性特征;
(b) 基于与保险合同具有一致现金流量特征的金融工具当前可观察市场数据确定,且不考虑与保险合同现金流量无关但影响可观察市场数据的其他因素。
本集团在估计履约现金流量时考虑非金融风险调整,以反映非金融风险对履约现金流量的影响。非金融风险调整,是指本集团在履行保险合同时,因承担非金融风险导致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金额和时间方面的不确定性而要求得到的补偿。
合同服务边际是保险合同负债的组成部分,反映本集团因在未来提供保险合同服务而将于未来确认的未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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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1)一般规定(“一般计量模型”)(续)
本集团在合同组初始确认时计算下列各项之和:
(a) 履约现金流量;
(b) 在该日终止确认保险获取现金流量资产以及其他相关资产或负债对应的现金流量;
(c) 合同组内合同在该日产生的现金流量。
上述各项之和反映为现金净流入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合同服务边际;反映为现金净流出的,本集团将其作为首日亏损计入当期损益。
后续计量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未到期责任负债与已发生赔款负债之和对保险合同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未到期责任负债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至保险合同组的、与未到期责任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和当日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
已发生赔款负债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至保险合同组的、与已发生赔案及其他相关费用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
对于不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应当以期初账面价值为基础,经下列各项调整后予以确定:
(a) 当期归入该合同组的合同对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金额;
(b)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计提的利息,计息利率为该合同组内合同确认时、不随基础项目回报变动的现金流量所适用的加权平均利率;
(c)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金额,但履约现金流量增加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所导致的亏损部分,以及履约现金流量减少额抵销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除外;
(d)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产生的汇兑差额;
(e)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的摊销金额。本集团按照提供保险合同服务的模式,合理确定合同组在责任期内各个期间的责任单元,并据此对根据上述(a)至(d)调整后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进行摊销,计入当期及以后期间保险服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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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1)一般规定(“一般计量模型”)(续)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包括:
(a) 采用合同组初始确认时所适用的反映保险合同组现金流量特征的折现率计量
的、由当期收到的与未来服务相关的保费及相关现金流量产生的经验调整;
(b) 采用合同组初始确认时所适用的反映保险合同组现金流量特征的折现率计量
的、未到期责任负债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估计变更,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及其变动的影响所导致的履约现金流量变动除外;
(c) 投资成分的当期预计应付金额与当期实际应付金额之间的差额;
(d) 保单贷款的当期预计应收金额与当期实际应收金额之间的差额;
(e)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非金融风险调整变动额。
对于中期财务报表中作出的相关会计估计处理结果,本集团将在同一年度以后中期或年度报告期间进行调整。
(2)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的计量(“浮动收费法”)
除下列会计政策外,浮动收费法计量方法与一般计量模型一致。
本集团采用浮动收费法计量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本集团按照基础项目公允价值扣除浮动收费的差额,估计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的履约现金流量。
浮动收费,是指本集团因代保单持有人管理基础项目并提供投资相关服务而取得的对价,等于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减去不随基础项目回报变动的履约现金流量。
采用浮动收费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组,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应当以期初账面价值为基础,经下列调整后予以确定:
(a) 当期归入该合同组的合同对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金额;
(b) 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变动金额,但以下情形除外:
*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减少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所导致的亏损部分;
*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增加额抵销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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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的计量(“浮动收费法”)(续)
(c) 与未来服务相关且不随基础项目回报变动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金额,但以下情形除外:
*该履约现金流量的增加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所导致的亏损部分;
*该履约现金流量的减少额抵销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
(d)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产生的汇兑差额;
(e)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的摊销金额。本集团按照提供保险合同服务的模式,合理确定合同组在责任期内各个期间的责任单元,并据此对根据上述(a)至(d)调整后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进行摊销,计入当期及以后期间保险服务收入。
(3)亏损合同组的计量
合同组在初始确认时发生首日亏损的,或合同组合中的合同归入其所属亏损合同组而新增亏损的,本集团确认亏损并计入当期保险服务费用,合同组的账面价值等于其履约现金流量,合同服务边际余额为零。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组在后续计量时发生亏损的,本集团确认亏损并计入当期保险服务费用,同时增加未到期责任负债亏损部分账面价值:
(a) 因与未来服务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或非金融风险调整的估计发生变更,导致履约现金流量增加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
(b) 对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其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减少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确认合同组的亏损后,将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的下列变动额,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至未到期责任负债中的亏损部分和其他部分:
(a) 因发生保险服务费用而减少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b) 因相关风险释放而计入当期损益的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金额;
(c)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分摊至亏损部分的金额不计入当期保险服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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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会计政策(续)
19.保险合同(续)
19.6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3)亏损合同组的计量(续)
在确认合同组的亏损后,本集团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a) 将因与未来服务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或非金融风险调整的估计变更所导致的履
约现金流量增加额,以及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的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减少额,确认为新增亏损并计入当期保险服务费用,同时将该亏损部分增加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
(b) 将因与未来服务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或非金融风险调整的估计变更所导致的履
约现金流量减少额,以及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的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增加额,减少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冲减当期保险服务费用;超出亏损部分的金额,确认为合同服务边际。
(4)保险合同组计量的简化处理规定(“保费分配法”)本集团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组内合同保险责任期间都不超过一年的合同组或合理预期采用保费分配法与一般计量模型下计量的合同组未到期责任负债无重大差异的合同组。
初始计量
本集团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合同组的,初始确认时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等于已收保费减去初始确认时发生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减去(或加上)在合同组初始确认时终止确认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资产以及其他相关资产或负债的金额。
后续计量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未到期责任负债与已发生赔款负债之和对保险合同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等于期初账面价值加上当期已收保费,减去当期发生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加上当期确认为保险服务费用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摊销金额和针对融资成分的调整金额,减去因当期提供保险合同服务而确认为保险服务收入的金额和当期已付或转入已发生赔款负债中的投资成分。
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同组存在亏损时,本集团将该日与未到期责任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超过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亏损,计入当期保险服务费用,同时增加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
本集团根据与已发生赔案及其他相关费用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计量已发生赔款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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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会计政策(续)
19.保险合同(续)
19.7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计量
(1)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再保险合同组
本集团初始确认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时,按照履约现金流量与合同服务边际之和对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指本集团为在未来获得再保险分入人提供的保险合同服务而产生的净成本或净利得。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履约现金流量包含与履行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直接相关的未来现
金流量的估计、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调整,以及非金融风险调整。本集团根据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转移给再保险分入人的风险,估计非金融风险调整。
如果在报告期间内,本集团有义务向再保险公司支付保费或本集团有实质性权利获得再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那么在报告期间内既存的实质性权利和义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在合同边界内。
本集团在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初始确认时计算下列各项之和:
(a) 履约现金流量;
(b) 在该日终止确认的相关资产或负债对应的现金流量;
(c)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内合同在该日产生的现金流量;
(d) 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
本集团将上述各项之和所反映的净成本或净利得,确认为合同服务边际。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与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之和对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至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与未到期责任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和当日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至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与已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摊回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
对于订立时点不晚于对应的保险合同确认时点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在初始确认对应的亏损合同组或者将对应的亏损保险合同归入合同组而确认亏损时,根据下列两项的乘积确定分出再保险合同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
(a) 对应的保险合同确认的亏损;
(b) 预计从分出再保险合同组摊回的对应的保险合同赔付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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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会计政策(续)
19.保险合同(续)
19.7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计量(续)
(1)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再保险合同组(续)
按照上述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调整分出再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同时确认为摊回保险服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进行后续计量时,调整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反映对应的保险合同亏损部分的变化,调整后的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不超过本集团预计从分出再保险合同组摊回的对应的保险合同亏损部分的相应金额。
本集团资产负债表日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以期初账面价值为基础,经下列各项调整后予以确定:
(a) 当期归入该合同组的合同对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金额;
(b)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计提的利息,计息利率为该合同组内合同确认时、不随基础项目回报变动的现金流量所适用的加权平均利率;
(c) 在初始确认对应的亏损合同组或者将对应的亏损保险合同归入合同组而确认亏
损时计算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以及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履约现金流量变动无关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亏损摊回部分的转回;
(d)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金额,但分摊至对应的保险合同组且不调整其合同服务边际的履约现金流量变动而导致的变动,以及对应的保险合同组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时因确认或转回亏损而导致的变动除外;
(e)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产生的汇兑差额;
(f)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的摊销金额。本集团按照取得保险合同服务的模式,合理确定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在责任期内各个期间的责任单元,并据此对根据本条(a)至(e)调整后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进行摊销,计入当期及以后期间损益。
(2)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再保险合同组本集团采用相同的原则计量保费分配法下的签发的保险合同组和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时,本集团将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亏损摊回部分确认和转回的金额,调整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账面价值,同时确认为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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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保险合同(续)
19.8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
对于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本集团按照保险合同相关的会计政策中有关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但下列各项按照以下特殊规定处理:
(a) 初始确认的时点为本集团成为合同一方的日期;
(b) 本集团有支付现金的实质性义务的,该义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在合同边界内。
本集团有实际能力对其支付现金的承诺进行重新定价以充分反映其承诺支付现
金的金额及相关风险的,表明本集团无支付现金的实质性义务;
(c) 本集团按照投资服务的提供模式,在合同组期限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合同服务边际进行摊销,计入当期及以后期间损益。
19.9修改及终止确认
保险合同条款的修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合同,并按照修改后的合同条款确认一项新合同:
(a) 假设修改后的合同条款自合同开始日适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修改后的合同不属于保险合同相关的会计政策的适用范围;
*修改后的合同应当予以分拆且分拆后适用保险合同相关的会计政策的组成部分发生变化;
*修改后的合同的合同边界发生实质性变化;
*修改后的合同归属于不同的合同组。
(b) 原合同与修改后的合同仅有其一符合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的定义;
(c) 原合同采用保费分配法,修改后的合同不符合采用保费分配法的条件。
保险合同条款的修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本集团将合同条款修改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作为履约现金流量的估计变更进行处理。
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因履行、取消或到期而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保险合同。
19.10列报
(1)保险服务收入
本集团因当期提供保险合同服务导致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的减少额,确认为保险服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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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保险合同(续)
19.10列报(续)
(1)保险服务收入(续)
本集团确认保险服务收入的方式反映其向保单持有人提供保险合同服务的模式,保险服务收入的确认金额反映因提供这些服务而预计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对于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保险服务收入包括如下各项:
(a) 与未到期责任负债的变动相关的金额;
*预计在当期发生的,与提供保险合同服务有关的保险服务费用,不包括:
a) 分摊至亏损部分的金额;
b) 投资成分偿还的金额;
c) 代第三方收取的基于交易的税款;以及
d)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减少,不包括:
a) 计入承保财务损益的变动;
b) 与未来服务相关而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变动;以及
c) 分摊至亏损部分的金额。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以及*其他。
(b) 本集团将合同组内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随时间流逝进行系统摊销,确认责任期内各个期间的保险服务收入,以反映该类现金流量所对应的保费的收回。
对于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组,本集团基于时间的推移在合同组保险责任期间确认保险服务收入。
(2)保险服务费用
本集团因当期发生赔案及其他相关费用导致已发生赔款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额,以及与之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后续变动额,确认为保险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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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保险合同(续)
19.10列报(续)
(2)保险服务费用(续)
保险服务费用包括如下各项:
(a) 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投资成分除外;
(b)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
(c)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即与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以及
(d)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即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
对于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计入保险服务费用的金额等于计入保险服务收入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金额。对于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保险获取现金流量基于时间的推移进行摊销。
(3)分出保费的分摊本集团因当期取得再保险分入人提供的保险合同服务而导致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
账面价值的减少额,确认为分出保费的分摊;将预计从再保险分入人收到的不取决于对应的保险合同赔付的金额,作为分出保费的分摊的减项。本集团在确认分出保费的分摊时,不包含分出的再保险合同中的投资成分。
(4)摊回保险服务费用本集团因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摊回导致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账面价值
的增加额,以及与之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后续变动额,确认为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本集团在确认摊回保险服务费用时,不包含分出的再保险合同中的投资成分。
(5)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由如下事项导致的保险合同负债、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账面金额
的变动组成:
(a) 货币时间价值及其变动的影响;
(b) 金融风险及其变动的影响。
本集团将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分解,分别计入承保财务损益、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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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会计政策(续)
19.保险合同(续)
19.10列报(续)
(5)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续)
针对未采用浮动收费法计量的合同,本集团将折现率等金融变量的变动导致的保险合同负债账面价值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针对采用浮动收费法计量的合同,承保财务损益为能够消除与持有的基础项目计入损益的收益或费用之间会计错配的金额,其余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0.保险保障基金
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原中国银保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令2022年第7号)及《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3〕2号)缴纳保险保障基金:
缴纳的基金额等于业务收入和基金费率的乘积,基金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等于基准费率与风险差别费率之和。
(1)基准费率
*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8%缴纳;
*人寿保险、长期健康保险、年金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3%缴纳;其中,投资连结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05%缴纳。
(2)风险差别费率
风险差别费率以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基础,评级为A(含AAA、AA、A)、B(含BBB、BB、B)、C、D时,适用的费率分别为-0.02%、0%、0.02%、0.04%。
当人身险保险保障基金达到行业总资产的1%时,暂停缴纳。行业总资产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确定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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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
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集团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
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22.租赁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
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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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租赁(续)
(1)作为承租人
(a)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等。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期是本集团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集团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集团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集团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集团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集团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b) 后续计量本集团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
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作为出租人租赁开始日若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与报酬实质上仍由出租方承担的租赁为经营租赁。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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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4.或有事项
或有负债是由过去发生的事件而产生的,且该事件的存在只有通过本集团不能完全控制的一项或多项未来不确定事件的发生或不发生来确认的可能发生的义务。或有负债还可以指由过去发生的事件所导致的当前责任,但因该责任导致的经济资源流出并非很可能或该责任的数额无法被可靠计量而不予确认。或有负债不在财务报表中确认,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因过去的经营行为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25.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等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相关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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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职工薪酬(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需在职工提供
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全部予以支付,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的职工薪酬,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企业年金计划等,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1)职工社会保障
本集团的在职职工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及管理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及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根据有关规定,本集团按规定的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且在不超过规定上限的基础上提取保险费及公积金,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缴纳,相应的支出计入当期成本或费用。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集团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年金计划”),公司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本集团按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年金,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之外,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
(2)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计划是以本公司H股股票价格为标的的现金激励计划,按照本集团应承担的以H股股票价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股票增值权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股票增值权的确认基于已发生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待行权期计入相关期间损益。相关负债的公允价值是通过包括期权定价模型在内的估值技术估计确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相关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重新估值,将所有估计影响值计入业务及管理费中,相关负债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股票增值权待行权期满后,相关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6.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中国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从事保险业务及基金管理业务的金融企业需要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用于补偿巨灾风险或弥补亏损。其中,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按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从事基金管理的金融企业按净利润的1%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另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公司还应当按照不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10%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上季末管理基金资产净值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
本集团根据上述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上述一般风险准备金不得用于分红或转增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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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股利分配
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28.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构成关联方。
29.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
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进行披露。
五、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在财务报表的编制中所采用会计估计和假设会影响相关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列报金额。本集团在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的基础上对会计估计和专业判断不断进行评估,包括根据客观环境对未来事件的合理预期。本集团在制定假设时需要运用关键的判断,实际结果可能会因所采取的会计估计和判断的变化而有重大差异。
1.保险合同
(1)合同组合本集团将具有相似风险且统一管理的保险合同归为一个保险合同组合。本集团对是否具有相似的风险因素与管理方式进行判断。
(2)投资成分
本集团对不可明确区分的投资成分制定了拆分规则,一般而言,对于相关合同,本集团以保单现金价值等类似合同特征为基础确定不可明确区分的投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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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1.保险合同(续)
(3)责任单元的确认
本集团的责任单元通过考虑每项合同所提供的利益,及其预期的保险责任期限来确定。对于包含投资回报服务或投资相关服务的保单,其投资回报服务或投资相关服务所提供的利益为其投资成分的金额或者保单持有人有权收回的一项金额。
(4)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来给付、保费的估计
履约现金流量依据本集团对于未来给付、保费、相关费用的估计并考虑非金融风险调整而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所采用的折现率、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费用假设和保单红利假设等根据最新的经验分析、当前状况和对未来的预测而确定。
在评估过程中运用的判断和估计将会影响保险合同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确认金额。
(a) 未来现金流量估计计量保险合同组时包含该合同组边界内的所有未来现金流量。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预期未来会产生的现金流量、产生的时间以及产生的概率。本集团的预期基于过去事项、当前情况所提供的信息,以及对未来情况的预测信息。本集团对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为能够反映全部可能结果的各类情景的概率加权平均值。
本集团调整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以反映货币时间价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当前可获取的相关信息,重新评估未来现金流量估计时使用的假设。
重大精算假设概述如下:
折现率
本集团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相关信息,以最新的无风险收益率曲线为基础附加税收溢价和流动性溢价,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确定保险合同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率,即期折现率假设如下表所示:
折现率假设
2025年12月31日1.71%~4.72%
2024年12月31日1.55%~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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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1.保险合同(续)
(4)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来给付、保费的估计(续)
(a) 未来现金流量估计(续)
死亡率/发病率死亡率和发病率的假设是根据本集团签发的保单死亡率经验和发病率经验确定。死亡率和发病率因被保险人性别、年龄和保险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本集团根据中国人身保险业2010-2013年经验生命表确定死亡率假设,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本集团历史死亡率经验。本集团根据历史实际经验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发病率假设。保险合同死亡率及发病率假设受传染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生活方式、医学水平和社会条件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退保率
退保率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可替代金融工具、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根据过去可信赖的经验、当前状况和对未来的预期等因素为基础,确定退保率假设。
费用假设
费用假设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考虑以往的费用分析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费用假设受未来通货膨胀和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保单红利假设
保单红利假设受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本集团的红利政策、保单持有人的
合理预期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有责任向分红险合同持有人支付累积可分配收益的70%,或按照保单约定的更高比例。
(b) 非金融风险调整
非金融风险调整在本集团层面计算,然后根据风险概况分摊至各合同组。本集团基于置信区间法,并按75%置信水平确定非金融风险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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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2.金融工具
本集团有关投资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与投资分类、减值的确认和公允价值的计量有关。
(1)金融资产的分类本集团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集团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
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集团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
(3)运用估值技术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为市场法和收益法,包括参考市场参与者最近进行的有序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
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时,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市场利率、外汇汇率、商品价格、股价或股价指数。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本集团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如本集团就自身和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流动性调整等作出估计。
使用不同的估值技术或输入值可能导致公允价值估计存在较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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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本集团必须估计长期股权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4.所得税计量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某些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基于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合理预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5.对投资对象控制程度的判断
本集团发起设立某些结构化主体(如基金和资产管理产品),并依据合同约定担任该等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同时,本集团可能因持有该等结构化主体的部分份额而获得可变回报。此外,本集团也可能持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发起并管理的结构化主体(如信托计划)。判断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本集团主要评估其所享有的对结构化主体的整体经济利益(包括直接持有产生的收益以及预期管理费)以及对结构化主体的决策权范围。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将持有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基金子公司”)、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子公司”)发行并管理的部分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资产管理产
品、第三方发行并管理的部分信托计划和债权投资计划等纳入合并范围,详情见附注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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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
1.保险风险
(1)保险风险类型每份保单的风险在于承保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由此引起的赔付时间和赔付金额的不确定性。从每份保单的根本性质来看,上述风险具有随机性。对于按照概率理论进行定价和计提保险合同负债的保单组合,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实际赔付超出保险合同负债的账面价值。这种情况发生在实际赔付频率或严重程度超出估计时。保险事件的发生具有随机性,实际赔付的数量和金额每年都会与通过统计方法建立的估计有所不同。
本集团保险业务包括长期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年金保险、意外保险及健康保险,以及个人和团体短期意外保险和健康保险。对于本集团的保险业务而言,传染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不断改善的医学水平和社会条件都可能影响
赔付频率、赔付时间和赔付金额。保险风险也会受保单持有人终止合同、减少支付保费、拒绝支付保费或行使年金转换权利影响,即保险风险受保单持有人的行为和决定影响。
经验显示具有相同性质的保险事件承保数量越多,风险越分散,实际结果和预期假设的偏离度就越小。本集团已经建立起了分散承保风险类型的保险承保策略,并在每个类型的保险风险中保持足够数量的保单,从而减少预期结果的不确定性。
本集团通过有效的再保险安排来管理保险风险,包括成数分保、溢额分保以及巨灾超赔分保。再保险合同基本涵盖了全部含风险责任的产品。从产品类别角度看包括寿险、意外险及健康险等,从保险种类或功能角度看包括身故、伤残、意外和疾病等。
这些再保险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保险风险,降低了对本集团潜在损失的影响。尽管本集团使用再保险安排,但其并未解除本集团对保单持有人负有的直接保险责任。
本集团与多家再保险公司开展再保险业务合作,避免造成对单一再保险公司的依赖。
(2)保险风险集中度目前,本集团的保险业务主要来自中国境内。本集团承保的保险合同不存在重大地区差异。
(3)敏感性分析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敏感性分析
保险合同负债计算过程中涉及的重要假设包括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以及折现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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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1.保险风险(续)
(3)敏感性分析(续)
若其他变量不变,本集团考虑死亡率假设和发病率假设、退保率假设的变动预计对本集团本年合并税前利润及合并税前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并考虑对本集团的保险合同及其经分出的再保险合同进行风险缓释后的影响如下。折现率假设变动的影响参见附注六、2(1)(a)。
2025年度2024年度
对税前其他综合收对税前其他综合收假设假设变动对税前利润的影响益的影响对税前利润的影响益的影响再保前再保后再保前再保后再保前再保后再保前再保后
死亡率/
发病率增加10%(6557)(4617)(7825)(4989)(6458)(4560)(9008)(5975)
死亡率/
发病率减少10%66604688850055156523457997776589
退保率增加10%2883260099019573230720311122410860
退保率减少10%(2247)(1952)(10039)(9695)(1644)(1355)(11338)(10956)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敏感性分析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赔款金额等因素的变化,有可能影响未决赔款准备金假设水平的变动,进而影响已发生赔款负债的同步变动。
若其他变量不变,本集团考虑赔付率假设的变动预计对本集团本年合并税前利润的影响如下:
不考虑分出业务情况下,若其他变量不变,赔付率比当前假设增加或减少100个基点,预计将导致本集团本年合并税前利润减少或增加人民币240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
减少或增加人民币253百万元);考虑分出业务情况下,若其他变量不变,赔付率比当前假设增加或减少100个基点,预计将导致本集团本年合并税前利润减少或增加人民币
234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减少或增加人民币242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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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1.保险风险(续)
(3)敏感性分析(续)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不考虑分出业务的索赔进展信息如下: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事故年度)
20212022202320242025合计
未经折现的累计赔付款项总额估计额(再保前)当年末5772755256624116820064235一年以后57642548796169368995二年以后568905529461875三年以后5707255390四年以后57139
累计已支付的赔款总额(57066)(55223)(61393)(66816)(44117)(284615)
总负债-从2021到2025的事故年度7316748221792011823019
总负债-事故年度在2021年之前77
间接理赔费用、非金融风险调整及折现等的影响5042已发生赔款负债总额28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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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1.保险风险(续)
(3)敏感性分析(续)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考虑分出业务的索赔进展信息如下: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事故年度)
20212022202320242025合计
未经折现的累计赔付款项总额估计额(再保后)当年末5665153416608966662963001一年以后56125526945987367268二年以后553955353560448三年以后5557453637四年以后55647
累计已支付的赔款总额(55579)(53481)(59979)(65360)(43143)(277542)
总负债-从2021到2025的事故年度6815646919081985822459
总负债-事故年度在2021年之前76
间接理赔费用、非金融风险调整及折现等的影响2623已发生赔款负债总额2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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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面临多样化的金融风险。主要的金融风险是出售金融资产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本集团的保险合同和投资合同产品形成的负债。金融风险中最重要的组成因素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的整体风险管理计划侧重于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对财务业绩的可能负面影响。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指定的部门按照管理层批准的政策开展,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金融风险。本集团书面规定了全面的风险管理原则并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
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组合来分散金融风险,上述法律和监管政策的制订目的是减少投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构的风险。
下面的敏感性分析是基于假定一个假设变量发生变化,而其他假设变量保持不变。这种情况在实际中不太可能发生,因为这些假设变量的变化可能是相互关联的(如利率变动和市场价格变动)。
(1)市场风险
(a) 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因市场利率的变动而使金融工具的价值及保险合同计量结果发生变动的风险。本集团受利率风险影响较大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务工具。利率的变化将对本集团整体投资回报产生重要影响,同时对本集团保险合同和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计量产生影响。
本集团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结构和久期来管理利率风险,并尽可能使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相匹配。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阐明利息收入和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量的公允价值,及保险合同负债等,将如何随着市场利率变化而波动。
于2025年12月31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如果市场利率提高或降低50个基点,本集团本年的税前利润将增加人民币17846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48344百万元(2024年
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23873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56871百万元),主要由于浮动利率
工具增加或减少的利息收入和固定及浮动利率工具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失或收益,及保险合同负债等的变动;税前其他综合收益将减少人民币13272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403
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331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12537百万元),主要由于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的减少或增加,及保险合同负债等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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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续)
(1)市场风险(续)
(b) 价格风险价格风险主要由本集团持有的金融工具因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而引起。本集团面临的价格风险会由于资本市场的波动而增大。本集团采用浮动收费法计量的保险合同受到价格风险的影响。
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组合来分散价格风险,上述法律和监管政策的制订目的是减少投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构的风险。
于2025年12月31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如果本集团所有面临价格风险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价格提高或降低10%,本集团本年的税前利润将增加人民币93472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90470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79887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
80200百万元),主要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的上市股票及证券投资基金等因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及保险合同负债等的变动;税前其他综合收益将增加人民币18793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18804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3998百万元或减少人
民币3936百万元),主要由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的增加或减少,及保险合同负债等的变动。
(c) 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汇率风险敞口主要包括持有的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其他货币(包括美元、港币、英镑和欧元等)计价的货币资金、定期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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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风险(续)
(1)市场风险(续)
(c) 汇率风险(续)
于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的主要外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人民币列示如下:
折合人民币百万元美元港币英镑欧元其他合计
2025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330095076125593223148791039
债权投资251----251
其他债权投资227----22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7877---77877
定期存款3497-125--3622货币资金1631445157161799合计38615128682273532801503174815折合人民币百万元美元港币英镑欧元其他合计
2024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32731381878112275148675490
债权投资157----157
其他债权投资237----23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6338---36338
定期存款3223----3223货币资金141314843163101777合计377617467385424381496117222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65--65
长期借款6960-25113222-12693
合计6960-25763222-1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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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续)
(1)市场风险(续)
(c) 汇率风险(续)
于2025年12月31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如果人民币对美元、港币、英镑、欧元及其他外币汇率升值或贬值10%,本集团本年的税前利润将减少或增加人民币9694百
万元(2024年12月31日:减少或增加人民币6813百万元),主要由于上表中以美元、港
币、英镑、欧元或其他外币计价的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外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因汇兑折算而产生的汇兑损失或收益。税前其他综合收益将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因汇兑折算而减少或增加人民币7788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减少或增加人民币3634百万元)。本年实际汇兑损失为人民币340百万元(2024年度:汇兑损失为人民币25百万元)。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金融交易的一方或某金融工具的发行机构因不能履行义务而使另外一方
遭受损失的风险。因本集团的投资组合受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限制,投资组合中的大部分是国债、政府机构债券、信用评级较高的企业债和存放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因此本集团面临的信用风险总体相对较低。
信用风险通过申请信用许可、信用额度和监控程序来控制。本集团通过对中国经济、潜在债务人和交易结构进行内部基础研究和分析来管理信用风险。适当情况下,本集团会通过获取现金、证券、物业和设备等作为抵押的方法以降低信用风险。
(a) 信用风险敞口
若不考虑担保或其他信用增强安排,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的金融资产账面金额代表投资业务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均不存在与资产负债表外项目有关的信用风险敞口(2024年12月31日:无)。
(b) 担保及其他信用安排本集团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对手方持有的债权型证券或定期存款作为质押。当对手方违约时,本集团有权获得该质押物。本集团持有权益的各类结构化主体,或以评级较高的第三方提供担保,或以质押提供担保,或以财政预算内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或借款人信用评级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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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风险(续)
(2)信用风险(续)
(c)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涉及的模型、参数和假设说明如下: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资产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按照不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违约风险敞口、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三者的乘积折现后的结果。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集团应被偿付的金额。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集团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信用风险显著变化的判断标准
在考虑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阶段划分时,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变化。本集团进行金融资产的减值阶段划分判断时充分考虑反映其信用风险是否出现显著变化的各种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本集团通过设置定量、定性标准以判断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判断标准主要包括债务人违约概率的变化和其他表明信用风险显著变化的情况。在判断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变化时,本集团根据准则要求将逾期超过30天作为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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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风险(续)
(2)信用风险(续)
(c)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前瞻性信息及管理层叠加在确定12个月及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时应考虑前瞻性信息。本集团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宏观经济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出口金额和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等,通过宏观因子池建立、数据准备、前瞻性调整建模等步骤建立宏观经济前瞻调整模型。
本集团于本报告期内综合考虑可获得的数据,结合专家判断,调整了前瞻性经济指标的预测,同时考虑了各情景发生的可能性,并确定最终的宏观经济情景和权重。这些经济指标对风险参数的影响,对不同的业务类型有所不同。本集团综合考虑内外部数据的统计分析确定这些经济指标与风险参数之间的关系。本集团至少每年对这些经济指标进行评估预测,提供未来的最佳估计,并定期检测评估结果。与其他经济预测类似,对预计经济指标和发生可能性的估计具有高度的固有不确定性,因此实际结果可能同预测存在重大差异。本集团认为这些预测体现了本集团对可能结果的最佳估计。
于2025年度,本集团根据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对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中使用的前瞻性参数进行了更新。其中,国内生产总值累计同比在2025年的基准、乐观、悲观情景下数值范围为3.75%-5.15%(2024年度:3.90%-5.00%)。各情景权重中,乐观、悲观情景权重相同,基准情景权重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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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风险(续)
(2)信用风险(续)
(c)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下表对纳入预期信用损失评估范围的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敞口进行了列示:
账面余额2025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货币资金143319--14331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0879--50879
定期存款418688--418688
债权投资173502490-173992
其他债权投资39221873855-3926042
存出资本保证金6620--6620
其他资产15318-30515623总计473051343453054735163账面余额202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货币资金86519--8651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0560--30560
定期存款438455--438455
债权投资196505249-196754
其他债权投资34570221873-3458895
存出资本保证金6591--6591
其他资产13554-5113605总计4229206212251423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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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续)
(2)信用风险(续)
(c)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下表进一步说明了主要金融资产的账面总额和减值准备的变化:
2025年度
账面总额减值阶段三阶段变动
第一阶段至第第一阶段至第第二阶段至第
本年净增加/二阶段净转入/三阶段净转入/三阶段净转入/
(注)
年初余额(减少)(转出)(转出)(转出)本年核销年末余额
债权投资第一阶段196990(22747)(253)---173990
第二阶段250(1)253---502
第三阶段-------
合计197240(22748)----174492其他债权投资
第一阶段3457022468063(2898)---3922187
第二阶段1873(916)2898---3855
第三阶段-------
合计3458895467147----3926042
总计3656135444399----4100534
注:本年因购买、源生或除核销外的终止确认而导致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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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续)
(2)信用风险(续)
(c)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下表进一步说明了主要金融资产的账面总额和减值准备的变化(续):
2025年度
减值准备减值阶段三阶段变动
第一阶段至第第一阶段至第第二阶段至第
本年净增加/二阶段净转入/三阶段净转入/三阶段净转入
(注)
年初余额(减少)(转出)(转出)/(转出)本年核销年末余额
债权投资第一阶段4854(1)---488
第二阶段1101---12
第三阶段-------
合计48614----500其他债权投资
第一阶段83278(16)---894
第二阶段961416---126
第三阶段-------
合计92892----1020
总计1414106----1520
注:本年因购买、源生或除核销外的终止确认而导致的变动。
69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续)
(2)信用风险(续)
(c)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下表进一步说明了主要金融资产的账面总额和减值准备的变化(续):
2024年度
账面总额减值阶段三阶段变动
第一阶段至第第一阶段至第第二阶段至第
本年净增加/二阶段净转入/三阶段净转入/三阶段净转入/
(注)
年初余额(减少)(转出)(转出)(转出)本年核销年末余额
债权投资第一阶段211699(14459)(250)---196990
第二阶段--250---250
第三阶段-------
合计211699(14459)----197240其他债权投资
第一阶段27355777146496796---3457022
第二阶段859277(6796)---1873
第三阶段-------
合计2744169714726----3458895
总计2955868700267----3656135
注:本年因购买、源生或除核销外的终止确认而导致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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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续)
(2)信用风险(续)
(c)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下表进一步说明了主要金融资产的账面总额和减值准备的变化(续):
2024年度
减值准备减值阶段三阶段变动
第一阶段至第第一阶段至第第二阶段至第
本年净增加/二阶段净转入/三阶段净转入/三阶段净转入/
(注)
年初余额(减少)(转出)(转出)(转出)本年核销年末余额
债权投资第一阶段350136(1)---485
第二阶段--1---1
第三阶段-------
合计350136----486其他债权投资
第一阶段750(282)364---832
第二阶段44614(364)---96
第三阶段236(236)-----
合计1432(504)----928
总计1782(368)----1414
注:本年因购买、源生或除核销外的终止确认而导致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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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续)
(2)信用风险(续)
(d) 信用质量
本集团面临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国债、政府机构债券、企业债券和次级债券等。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99.5%的企业债券或其发行人信用评级为AA/A-2或以
上(2024年12月31日:99.1%)。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100.0%的次级债券信用
评级为AA/A-2或以上,或是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的银行发行(2024年12月31日:
100.0%)。债券或其发行人的信用评级由其发行时国内符合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级,
并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更新。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97.3%的银行存款存放于四大国家控股商业银行和其他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的银行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2月31日:
97.8%)。主要分出的再保险合同为与国家控股再保险公司订立。本集团确信这些商业
银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在国内都具有高信用质量。因此,本集团认为与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等相关的信用风险将不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2024年12月31日:同)。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不能在一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成本取得资金以偿还债务或者满足资产增长需求的风险。
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本集团寻求金融资产与保险和金融负债的到期日的匹配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下表列示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资产和保险负债的未经折现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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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续)
(3)流动性风险(续)
合同和预期现金流入/(流出)(未折现)
2025年12月31日无到期日1年以内1至3年3至5年5年以上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4240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0879---
定期存款-71164197203179384-交易性金融资产1209222125195249829153977592465
债权投资-27359866327871230486
其他债权投资-365591442359316336449179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17876----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63952935270934838
存出资本保证金-5525998508-
交易性金融负债(8201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331863)---
短期借款-(6)---
长期借款--(52)--
保险合同负债-311631(195398)(509499)(9241515)
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30)(186)(175)(605)
应付债券-(753)(1505)(35753)-
租赁负债-(777)(695)(1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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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续)
(3)流动性风险(续)
合同和预期现金流入/(流出)(未折现)
2024年12月31日无到期日1年以内1至3年3至5年5年以上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8553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0560---
定期存款-989212207901580316513交易性金融资产954938182734258146161557563771
债权投资-45123982706013951323
其他债权投资-276528480528297260371479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71817----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66192706275936490
存出资本保证金-48325664202-
交易性金融负债(5352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51564)---
短期借款-(67)---
长期借款-(9987)(3348)--
保险合同负债-333654(116952)(400199)(8740310)
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33)(53)(49)(304)
应付债券-(753)(1505)(36307)-
租赁负债-(767)(679)(180)(14)
上表所列示的各种保险合同现金流量是现有保单预期未来净现金流,主要包括保费、赔付、费用支出和保单贷款等现金流,未考虑未来新业务产生的净现金流。该等估计受许多假设影响,包括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费用假设等,这些估计具有不确定性,未来实际的经验可能与上述估计存在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保险合同负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376114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5825026百万元),保单持有人可随时要求偿还的金额为人民币
4691941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4198058百万元)。
3.资本管理
本集团进行资本管理的目标是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规定计算最低资本和实际资本,监控偿付能力充足性,防范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维护保单持有者利益,实现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持续回报。
本集团主要通过监控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结果,以及参考年度压力测试预测结果,对资本进行管理,确保偿付能力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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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3.资本管理(续)
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底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9月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及
2025年12月发布《关于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的通知》,本公司已按照上述
要求计算2025年12月31日的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列示如下: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核心资本777291767446实际资本10503581039821最低资本603624500489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29%153%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74%208%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根据上述偿付能力充足率结果和对保险公司操作风险、战略风险、
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四类难以量化风险的评价结果,评价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风险,对保险公司进行分类监管:
(1) A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小的公司;
(2) B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较小的公司;
(3) C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
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类或几类风险较大的公司;
(4) D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
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类或几类风险严重的公司。
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显示,本公司最近一次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A类。
4.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披露
本集团持有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中核算。这些结构化主体通常以发行证券或其他受益凭证募集资金。这些结构化主体的目的主要是收取管理服务费或为公共和私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本集团对投资对象控制程度的判断因素详见附注五、5。
对于本集团持有权益或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本集团均未提供任何担保或者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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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风险管理(续)
4.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披露(续)
(1)本集团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认为,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账面价值代表了本集团持有权益的最大风险敞口。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规模、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本集团最大风险敞口如下:
2025年12月31日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
规模资产账面价值最大风险敞口本集团持有权益性质关联方管理基金16873784798479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基金注1382541382541投资收益关联方管理信托计划6008282投资收益
第三方管理信托计划注17374573745投资收益关联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837413760037600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注13461134611投资收益
关联方管理其他(注2)333823078330783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其他(注2)注19128991289投资收益
2024年12月31日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
规模资产账面价值最大风险敞口本集团持有权益性质关联方管理基金23139583668366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基金注1274550274550投资收益关联方管理信托计划600467467投资收益
第三方管理信托计划注19351293512投资收益关联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813873859338593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注14530345303投资收益
关联方管理其他(注2)719652654026540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其他(注2)注1158411158411投资收益
注1:第三方管理基金、信托计划、债权投资计划及其他由第三方金融机构发起,其规模信息为非公开信息。
注2:其他包括理财产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等。
(2)本集团发起设立但不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发起设立但不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规模为人民币809747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886017百万元),主要为本集团为收取管理服务费而发起设立的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养老保障产品和养老金产品等,2025年度从该类结构化主体中获得的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641百万元(2024年度:人民币1590百万元),该服务费在其他业务收入中核算。本集团未向该类结构化主体转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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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5.公允价值层级
第一层级通常使用估值日可直接观察到的相同资产和负债的活跃报价(未经调整)。
不同于第一层级使用的价格,第二层级公允价值是基于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以及与资产整体相关的进一步可观察的市场数据。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同类资产在活跃市场的报价,相同或同类资产在非活跃市场的报价或其他市场输入值,通常用来计量归属于第二层级的证券的公允价值。本层级包含可从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取得报价的证券,且第三方估值服务商是基于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以及与资产整体相关的进一步可观察的市场数据来确定公允价值。管理层会对估值服务商提供的公允价值进行验证。验证程序包括对使用的估值模型、估值结果的复核以及在报告期末对从估值服务商获取的价格进行重新计算。
本集团估值团队可能使用内部制定的估值方法并基于非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对资产或
者负债进行估值,确定估值适用的主要输入值,分析估值变动并向管理层报告。如果内部估值并非基于可观察的市场数据,其反映了管理层根据判断和经验做出的假设。
使用该种方法评估的资产及负债被分类为第三层级。
于2025年12月31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中归属于第一层级的占比约为
28.9%。归属于第一层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在活跃的交易所市场或银行
间市场进行交易的证券以及具有公开市场报价的开放式基金。本集团综合考虑了交易的特定发生时期、相关交易量和可观察到的债权型证券内含收益率与本集团对目前相关市场利率和信息理解差异的程度等因素来决定单个金融工具市场是否活跃。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可公开查询,以资产负债表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价格进行估值的,属于第一层级。开放式基金有活跃市场,基金公司每个交易日会在其网站公布基金净值,投资者可以按照基金公司公布的基金净值在每个交易日进行申购和赎回,本集团采用未经调整的资产负债表日基金净值作为公允价值,属于公允价值第一层级。
于2025年12月31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中归属于第二层级的占比约为
61.6%。归属于第二层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部分投资证券。本层级
估值普遍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对近期交易价格进行调整来确定公允价值。第三方估值服务提供商通过收集、分析和解释多重来源的相关市场交易信息和其他关键估值模型的输入值,并采用广泛应用的内部估值技术,提供各种证券的理论报价。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的债券,若以银行间债券市场近期交易价格或估值服务商基于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以及与资产整体相关的进一步可观察的市场数据确定的价格进行估值的,属于第二层级。
于2025年12月31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中归属于第三层级的占比约为
9.5%。归属于第三层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非上市投资。其公允价值
采用现金流折现法、可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确定。判断公允价值归属第三层级主要根据计量资产公允价值所依据的某些不可直接观察的输入值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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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允价值层级(续)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于2025年12月31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层级。
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
基金421842--421842
股票59110011795-602895
国债4724535-5007
政府机构债券1428003-8145企业债券487310551245110430
次级债券51330235-330286其他2927176001409755588683其他债权投资
国债443313188604-631917
政府机构债券1149212540224-2655145
企业债券13375479345-492720
次级债券-20462-20462
其他-711611868212579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股票232447--232447
优先股--4869048690其他299124512398936739合计182576238842836011616311206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82010)--(82010)
合计(82010)--(82010)下表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工具2025年度的变动情况。
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资产合计
2025年1月1日43000512053286246636783
购买3958916622-56211
转出第三层级(37)--(37)
计入损益的影响(20648)(15)-(20663)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2703)(2222)(4925)
出售/结算(39109)(15754)(11345)(66208)
2025年12月31日4098001186827267960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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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5.公允价值层级(续)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层级。
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
基金306351200-306551
股票440417513-440930
国债5633342-3905
政府机构债券4598390-8849企业债券421519866345202923
次级债券155498192106-347604其他53853113523429960597336其他债权投资
国债455156233599-688755
政府机构债券2041141975710-2179824
企业债券14240431981-446221
次级债券83020399-21229
其他-233412053212286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股票60153--60153
优先股--5144451444其他1794874703480260220合计171379731882306367835538810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53521)--(53521)
合计(53521)--(5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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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5.公允价值层级(续)
下表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工具2024年度的变动情况。
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资产合计
2024年1月1日4295069743780062607005
购买4531030428400079738
计入损益的影响9428(4)-9424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331421845498
出售/结算(54239)(10643)-(64882)
2024年12月31日43000512053286246636783
对于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2025年度,由第一层级转入第二层级的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315973百万元,由第二层级转入第一层级的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100442百万元。(2024年度:由第一层级转入第二层级的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
108990百万元,由第二层级转入第一层级的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122581百万元。)
于2025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归属于第三层级的主要资产和负债在估值时使用贴现率、流动性折扣等重大不可观察的输入值(2024年12月31日:同)。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主要第三层级金融工具的重
大不可观察参数信息:
重大不可公允价值与不可观估值方法观察参数范围察参数的关系
2025年12月31日:14%-33%公允价值与流动性
可比公司法流动性折扣2024年12月31日:13%-35%折扣成反比关系
2025年12月31日:1.64%-16.82%公允价值与贴现率
现金流折现法贴现率2024年12月31日:1.62%-13.00%成反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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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要税项
1.企业所得税
除本集团境外业务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当地税法有关规定确定外,本集团中国境内业务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
2.增值税
本集团增值税应税收入按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返还本利的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其他年金保险,以及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的健康保险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八、分部信息
1.经营分部
(1)寿险业务
寿险业务主要指本集团销售的寿险保单,包含未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寿险保单。
(2)健康险业务与意外险业务
健康险业务主要指本集团销售的健康险保单,包含未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健康险保单。
意外险业务主要指本集团销售的意外险保单。
为了更好地反映经营成果与业务发展情况,本集团基于报告分部确定的重要性标准,将健康险业务与意外险业务合并为一个报告分部,并对比较期间数据进行了重新列示。
(3)其他业务其他业务主要指附注十二所述的与集团公司等公司的交易所发生的相关代理业务收入
和成本、子公司的收入和支出及相关合并抵销等。
2.需分摊的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分摊基础
与分部直接相关的保险服务收支等项目直接认定到各分部。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项目使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到各分部。不可直接归属于保险合同所在合同组合的业务及管理费、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等项目直接认定到其他业务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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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分部信息(续)
3.需分摊的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分摊基础
与分部直接相关的保险业务资产负债直接认定到各分部,其他资产和负债使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至各分部。
4.本集团对外交易收入、资产主要来自于中国(包括香港地区)。由于人身保险
业务投保人的分散性,本集团对单一投保人的依赖程度很低。
2025年度
健康险业务与项目寿险业务意外险业务其他业务合计
一、营业收入5055469416915963615678
保险服务收入14405270084-214136利息收入11686877863632128286
投资收益18664012435(618)19845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8853590(3090)6353
其他收益--14214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79863864145763307
汇兑损益--(340)(340)
其他业务收入--1163711637
资产处置损益--5353
二、营业支出(345034)(74114)(14532)(433680)
保险服务费用(88470)(60266)-(148736)
分出保费的分摊(990)(4760)-(5750)
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3904858-5248
承保财务损益(245117)(13741)-(258858)
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130525-655
利息支出(3494)(232)(432)(4158)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787)(1787)
税金及附加--(2136)(2136)
业务及管理费--(8107)(8107)
信用减值损失(1558)(104)1511(151)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5925)(394)3044(3275)
其他业务成本--(6625)(6625)
三、营业利润160512200551431181998
加:营业外收入--4747
减:营业外支出--(416)(416)
四、利润总额160512200551062181629
补充资料:
折旧和摊销费用248416927164892
2025年12月31日
健康险业务与项目寿险业务意外险业务其他业务合计分部资产69105264840351964437591004分部负债63875614195301755206982611
8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分部信息(续)
2024年度
健康险业务与项目寿险业务意外险业务其他业务合计
一、营业收入4163848963022553528567
保险服务收入13740570756-208161利息收入10915673844418120958投资收益6518844107807037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064772071012077
其他收益--14314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463570806445118160
汇兑损益--(25)(25)
其他业务收入--1070410704
资产处置损益--8888
二、营业支出(326474)(72547)(13946)(412967)
保险服务费用(119797)(60747)-(180544)
分出保费的分摊(958)(4113)-(5071)
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3905059-5449
承保财务损益(197269)(12683)-(209952)
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126545-671
利息支出(2935)(199)(1066)(420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798)(1798)
税金及附加--(1430)(1430)
业务及管理费--(7378)(7378)
信用减值损失(3446)(234)3887207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2585)(175)1149(1611)
其他业务成本--(7310)(7310)
三、营业利润89910170838607115600
加:营业外收入--3535
减:营业外支出--(422)(422)
四、利润总额89910170838220115213
补充资料:
折旧和摊销费用284314417455029
2024年12月31日
健康险业务与项目寿险业务意外险业务其他业务合计分部资产61253724387902053846769546分部负债56723773843181916036248298
8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注册地及表决权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要经营地比例
资产管理子公司中国北京金融人民币4000直接持股60%60.00%百万元
养老保险子公司中国北京金融人民币3400直接持股70.74%,通过资74.27%百万元产管理子公司间接持股
3.53%
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香港注注金融不适用1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接50.00%3(以下简称“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持股50%
国寿(苏州)养老养生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江苏投资人民币3236直接持股67.39%,通过养100.00%(以下简称“苏州养生子公司”)咨询百万元老产业基金子公司间接持
股32.61%
国寿基金子公司中国上海金融人民币1288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接85.03%
百万元持股85.03%金梧桐有限公司( 注Golden Phoenix 中国香港 投资 不适用 1 直接持股100% 100.00%Tree Limited,以下简称“金梧桐子公司”)
King Phoenix Tree Limited 英属泽西岛 投资 不适用注1 通过金梧桐子公司间接持 100.00%
股100%
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上海金融人民币200百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接100.00%
万元持股48%,通过国寿基金子公司间接持股52%
上海瑞崇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上海投资人民币5380直接持股100%100.00%(以下简称“瑞崇子公司”)百万元
新华奥有限公司中国香港投资不适用注1直接持股100%100.00%
(New Aldgate Limited,以下简称“新华奥子公司”)
恒悦富有限公司中国香港投资不适用注1直接持股100%100.00%
(Glorious Fortune ForeverLimited,以下简称“恒悦富子公司”)
8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注册地及表决权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要经营地比例
CL Hotel Investor L.P. 美国 注 投资 不适用 1 直接持股100% 100.00%
Golden Bamboo Limited 英属维尔京 投资 不适用注1 直接持股100% 100.00%群岛
Sunny Bamboo Limited 英属维尔京 投资 不适用注1 直接持股100% 100.00%群岛
Fortune Bamboo Limited 英属维尔京 投资 不适用注1 直接持股100% 100.00%群岛
China Century Core Fund Limited 投资 不适用注1英属开曼 通过Golden Bamboo 100.00%
群岛 Limited、Sunny Bamboo
Limited、Fortune
Bamboo Limited间接持股
100%国寿(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北京健康人民币1530直接持股100%100.00%(以下简称“国寿健康子公司”)管理百万元
国寿富兰克林(深圳)私募股权投资中国深圳投资人民币100通过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100.00%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百万元间接持股1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扬果晟投资管理中国浙江投资不适用注2直接持股89.997%89.997%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扬果晟子公司”)
New Fortune Wisdom Limited 英属维尔京 投资 不适用注1 通过国扬果晟子公司间接 100.00%
群岛持股100%
New Capital Wisdom Limited 英属维尔京 注 投资 不适用 1 通过国扬果晟子公司间接 100.00%
群岛持股100%
Wisdom Forever Limited Partnership 英属开曼 投资 不适用
注1 通过 New Fortune 100.00%
群岛 Wisdom Limited、New
Capital Wisdom Limited
间接持股1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佰宁投资合伙企业中国浙江注投资不适用2直接持股99.98%99.98%(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佰宁子公司”)
上海远墅圆品投资管理中心中国上海投资不适用注2直接持股99.98%99.98%(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墅圆品子公司”)
上海远墅圆玖投资管理中心注中国上海投资不适用2直接持股99.98%99.98%(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墅圆玖子公司”)
大连希望大厦有限公司中国辽宁投资人民币340百通过远墅圆品子公司、远100.00%(以下简称“希望大厦子公司”)万元墅圆玖子公司间接持股
100%
8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注册地及表决权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要经营地比例
上海丸晟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中国上海投资不适用2直接持股99.98%99.98%(以下简称“上海丸晟子公司”)
芜湖远翔天复投资管理中心中国安徽投资注不适用2直接持股99.98%99.98%(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翔天复子公司”)
芜湖远翔天益投资管理中心中国安徽投资不适用注2直接持股99.98%99.98%(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翔天益子公司”)
西安盛颐京胜置业有限公司中国陕西投资人民币831通过远翔天复子公司、远100.00%(以下简称“盛颐京胜子公司”)百万元翔天益子公司间接持股
100%
Global Investors U.S.Investment I 美国 投资 不适用注1 直接持股99.99% 99.99%
LLC(以下简称“CG Investments”)
国寿广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中国天津投资不适用注2直接持股99.95%99.95%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寿广德子公司”)
北京国寿养老产业投资基金中国北京投资不适用注2直接持股99.90%99.90%(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
国寿启航壹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中国天津投资不适用注2直接持股99.99%99.99%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航基金子公司”)星湾(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中国天津投资不适用注2通过启航基金子公司间接99.98%(有限合伙)持股99.98%(以下简称“国寿星湾子公司”)
中国人寿年丰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京保险人民币544直接持股90.81%90.81%(以下简称“国寿年丰公司”)注4代理百万元国寿(杭州)酒店有限公司中国浙江酒店人民币65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99.99%(以下简称“国寿杭州酒店子公管理百万元间接持股99.99%司”)国寿(青岛)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山东健康人民币211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99.50%
管理百万元司、国寿杭州酒店子公司
间接持股99.50%
8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注册地及表决权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要经营地比例
国寿嘉园(厦门)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福建健康咨询人民币1500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100.00%
服务百万元间接持股100.00%国寿(天津)养老养生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天津投资人民币1551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99.99%
管理百万元间接持股99.99%
国寿秦皇岛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河北养老人民币33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100.00%
服务百万元司、国寿杭州酒店子公司
间接持股100%
珠海鑫湾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广东不动产人民币2890通过启航基金子公司、国100.00%经营百万元寿星湾子公司间接持股
100%国寿(深圳)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广东养老人民币123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100.00%
服务百万元司、国寿杭州酒店子公司
间接持股100%国寿(北京)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北京养老人民币1170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99.99%
服务百万元间接持股99.99%国寿(杭州)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浙江养老人民币151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100.00%
服务百万元司、国寿杭州酒店子公司
间接持股100%
珠海领航鲲鹏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注中国广东投资不适用2直接持股99.913%99.913%(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领航子公司”)国寿(昆明)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云南养老人民币107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100.00%
服务百万元司、国寿杭州酒店子公司
间接持股100%注2
北京鑫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中国北京投资不适用通过养老保险子公司间接89.7197%(有限合伙)持股89.7197%(以下简称“北京鑫颐”)
北京涌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中国北京注2管理不适用通过养老保险子公司和北99.9965%(有限合伙)咨询京鑫颐间接持股
99.9965%
重庆商社犀牛宾馆有限公司注4中国重庆养老服务人民币86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100.00%
百万元间接持股100.00%国寿(石家庄)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注5中国河北健康管理人民币133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90.00%
百万元间接持股90.00%国寿(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注5中国江苏健康管理人民币323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100.00%
百万元间接持股100.00%
注1: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设立或投资的该等子公司,无注册资本的相关信息。
注2:该等合伙企业,无注册资本的相关信息。
注3:资产管理子公司在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董事会中占多数席位。
注4:于2025年,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收购重庆商社犀牛宾馆有限公司100%股权,新纳入合并范围。
注5:于2025年新设立的子公司。
8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2.纳入合并专项财务报表范围的主要结构化主体
业务性质实收基金/信托/投资款持有份额比例
国寿资产-源流2号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管理30721百万元直接持有51.12%
国寿资产-源流3号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管理25999百万元直接持有48.18%
中国人寿-云南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资投资管理14000百万元直接持有100.00%计划(首期)
国寿投资-东航集团股权投资计划投资管理11000百万元直接持有100.00%
中国人寿-沪发1号股权投资计划投资管理10767百万元直接持有99.15%
陕国投·京投公司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投资管理10000百万元直接持有98.40%托计划
中国人寿-中国华能债转股投资计划投资管理10000百万元直接持有100.00%
交银国信·国寿中铝股份供给侧改革项投资管理10000百万元直接持有99.99%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交银国信-京投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9958百万元直接持有92.01%
国寿安保安吉纯债半年定开债券发起式投资管理9396百万元直接持有99.47%;
通过国寿基金及其子公司
间接持有0.33%
中航信托·天启【2020】372号东航权投资管理9000百万元直接持有99.99%益工具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国寿资产-稳健绿色中短债保险资产管投资管理8267百万元直接持有86.87%;通过资产公
理产品司间接持有0.03%
江苏信托-信保盛144号(京投公司)集投资管理8000百万元直接持有84.00%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航信托·天启21A155号永续债权益 投资管理 8000百万元 直接持有99.38%工具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境外经营实体主要报表项目的折算汇率
资产和负债项目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1港币=0.9032人民币1港币=0.9260人民币
8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货币资金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存款13466281600结算备付金86574919合计14331986519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因特定用途资金等造成使用受限制的活期存款合计人民币
912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981百万元)。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1473百万元(2024年
12月31日:折合人民币1413百万元)。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到期期限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30天以内(含30天)5087930560
3.定期存款
到期期限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1个月至3个月(含3个月)468762194
3个月至1年(含1年)5109521571
1年至2年(含2年)11892278358
2年至3年(含3年)66486125249
3年至4年(含4年)11009335080
4年至5年(含5年)67628109736
5年以上-6500
减:减值准备(223)(233)合计418688438455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因特定用途资金等造成使用受限制的定期存款合计人民币
1359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104百万元)。
89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国债50073905政府机构债券81458849企业债券110430202923次级债券330286347604基金421842306551股票602895440930注1其他588683597336合计20672881908098上市831975632428注2非上市12353131275670合计20672881908098
注1:主要包括信托计划、永续债、私募股权基金和未上市股权等。
注2:主要包括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非公开交易的信托计划、永续债、私募股权基金和未上市股权等。
90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债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信托计划98038114677债权投资计划7269870120注1其他375612443
减:减值准备(500)(486)合计173992196754上市8682238注2非上市173124194516合计173992196754
注1:主要包括大额存单及债券等。
注2:主要包括非公开交易的信托计划及债权投资计划等。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层级。
2025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层级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
信托计划--102328102328
债权投资计划--7442074420
其他3563410-3766合计3563410176748180514
2024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层级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
信托计划--120981120981
债权投资计划--7384873848其他8752746876512386合计8752746203594207215
9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其他债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国债631917688755政府机构债券26551452179824企业债券492720446221次级债券2046221229注1其他125798122866合计39260423458895
其中:
摊余成本35460692920952累计公允价值变动379973537943上市397217432849非上市注235288253026046合计39260423458895
注1:主要包括信托计划和债权投资计划等。
注2:主要包括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非公开交易的信托计划和债权投资计划。
9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股票23244760153优先股4869051444注其他3673960220合计317876171817
其中:
成本312028160609累计公允价值变动584811208上市283204113683注非上市3467258134合计317876171817
注:主要包括永续债等。
2025年度,本集团处置了人民币69142百万元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24年:人民币29331百万元),处置的累计收益为人民币5261百万元(2024年:人民币2559百万元)。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本年确认的股息收入详见附注十、32。
9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8.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主要金融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如下:
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货币资金1433198651914331986519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0879305605087930560定期存款418688438455418688438455交易性金融资产2067288190809820672881908098债权投资173992196754180514207215其他债权投资392604234588953926042345889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17876171817317876171817存出资本保证金6620659166206591
短期借款(6)(65)(6)(65)
交易性金融负债(82010)(53521)(82010)(5352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331863)(151564)(331863)(151564)
长期借款(50)(12693)(50)(12693)
应付债券(35195)(35194)(35178)(35387)
本集团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的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如下: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5043738203定期存款115671102607交易性金融资产770972702762
债权投资-1938其他债权投资1472190145735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119350316其他项目3181969432合计24822822422611
9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长期股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合营企业
Joy City Commercial Property Fund L.P.(以下简称“Joy City”) 5297 5135
Mapleleaf Century Limited
(以下简称“MCL”) 2069 2636其他注19597880197小计10334487968联营企业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发银行”)114624112036
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期货”)21432100国家管网集团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川气东送管道公司”)1188111840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联通”)2420423484注1其他5159264649小计204444214109合计307788302077
注1:本集团通过该等企业投资于不动产、工业物流资产等。
9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长期股权投资(续)
本年增减变动按权益法
2024年新增或减调整的净宣告分派其他权益计提减值2025年年末减值
核算方法投资成本12月31日少投资损益的股利变动准备12月31日持股比例准备合营企业
Joy City 权益法 6281 5135 - 205 (43 ) - - 5297 66.67% -
MCL 权益法 7656 2636 - (352) - (215) - 2069 75.00% -
其他权益法9986880197166851850(2421)945(1278)95978(2567)
小计11380587968166851703(2464)730(1278)103344(2567)联营企业
广发银行注2权益法53201112036-5114(730)(1796)-11462443.686%-
中粮期货权益法13392100-71(37)9-214329.58%-
川气东送管道公司权益法1000011840-716(660)(15)-1188143.86%-
中国联通注3权益法2180123484-883(553)390-2420410.20%-
其他权益法6526664649(9395)(2134)(690)(38)(800)51592(7480)
小计151607214109(9395)4650(2670)(1450)(800)204444(7480)
合计26541230207772906353(5134)(720)(2078)307788(10047)
注2:于2025年6月27日,广发银行股东大会批准并宣告了对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现金股息人民币0.0767元。本公司收到总计人民币730百万元的现金股利。
注3:于2025年5月27日,中国联通股东大会批准并宣告了对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现金股息人民币0.0621元。本公司收到总计人民币198百万元的现金股利。于2025年10月9日,中国联通股东大会批准并宣告了对2025年中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现金股息人民币0.1112元。本公司收到总计人民币355百万元的现金股利。中国联通于2025年12月31日的股价为每股人民币5.11元。
9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长期股权投资(续)
本集团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主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基本信息列示如下:
企业类型注册地/主要经营地业务性质合营企业
Joy City 合伙企业 英属开曼群岛 物业投资
MCL 有限责任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岛 物业投资联营企业广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广州银行中粮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京期货川气东送管道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武汉管道运输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京电信
下表列示了于2025年12月31日和2025年度,本集团主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财务信息:
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川气东送管道
Joy City MCL 广发银行 中粮期货 公司 中国联通资产合计99442412937318443027121384671056负债合计17127863426796253707431294555权益合计992711343305048490113953376501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股东权益合计992711343255048488013953168591注
调整合计4(1982)(8584)733423651313568703调整之后的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股东权益合计79452759262382724527088237294
本集团的持股比例66.67%75.00%43.686%29.58%43.86%10.20%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余额5297206911462421431188124204
减值准备------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5297206911462421431188124204收入合计299704639428124277400982净利润2856813021243165320788
其他综合收益-(652)(4574)31-(262)
综合收益合计285(584)8447274165320526
9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长期股权投资(续)
下表列示了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4年度,本集团主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财务信息:
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川气东送
Joy City MCL 广发银行 中粮期货 管道公司 中国联通资产合计95302486536449932651821099672837负债合计7131403345982217877261304048权益合计952311725299011473113838368789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股东权益合计952311725249012471313838164847注
调整合计4(1821)(8210)150-34015093调整之后的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股东权益合计77023515249162471314178179940
本集团的持股比例66.67%75.00%43.686%29.58%43.86%10.03%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余额5135263611203621001184023484
减值准备------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5135263611203621001184023484收入合计3107696923712184474399008净利润2963015284265186020601
其他综合收益-223552017-263综合收益合计29625320804282186020864
注4:调整合计包括会计政策差异调整,公允价值调整及其他调整。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相关的或有负债(2024年12月31日:无)。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出资承诺为人民币15952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8970百万元),该金额已包含在附注十四、1的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中。
9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0.存出资本保证金
2025年2024年
存放形式存期12月31日12月31日本公司民生银行协议存款61个月36073606宁波银行定期存款60个月18011743建设银行协议存款61个月507507小计59155856养老保险子公司交通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300292民生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183-民生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122132交通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108105招商银行定期存款60个月-214小计713743
减:减值准备(8)(8)合计66206591
99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1.投资性房地产
房屋及建筑物原价
2024年12月31日15226
本年增加4
本年减少(28)
2025年12月31日15202
累计折旧
2024年12月31日(2907)
本年增加(443)
本年减少-
2025年12月31日(3350)
资产减值准备
2024年12月31日-
本年增加(150)
本期减少-
2025年12月31日(150)
净额
2025年12月31日11702
2024年12月31日12319
公允价值
2025年12月31日14345
2024年12月31日16060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50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无)。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尚未办理产权证明的投资性房地产(2024年12月31日:
同)。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用于抵押、查封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投资性房
地产(2024年12月31日:同)。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级,在进行公允价值评估时采用市场比较法作为估值方法。市场比较法以类似房产的近期平均成交价格为基础,考虑包括交易时间、交易情况、地理位置、楼龄、装修条件和楼层与建筑面积等因素形成的综合调整系数,以评估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在上述评估方法下,综合调整系数的上升/(下降)将会导致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变动。
100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固定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办公及通讯设备运输工具合计原价
2024年12月31日6505410729127677059
本年增加本年购置1833959416
在建工程转入35248-3532
其他增加2768-284本年减少
转让和出售(6)(6)(38)(50)
清理报废(47)(149)(43)(239)
其他减少(75)--(75)
2025年12月31日6874410929125480927
累计折旧
2024年12月31日(20139)(8048)(1005)(29192)
本年增加(2267)(763)(71)(3101)本年减少5114978278
2025年12月31日(22355)(8662)(998)(32015)
减值准备
2025年12月31日(22)--(22)
2024年12月31日(22)--(22)
净额
2025年12月31日46367226725648890
2024年12月31日44893268127147845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融资租入、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无重大的闲置固定资
产(2024年12月31日:无)。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在办理产权证明的房屋及建
筑物账面净值为人民币3953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4234百万元)。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用于抵押、质押、查封、扣押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固定资产(2024年12月31日:无)。
10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3.在建工程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单项金额超过总资产1%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本年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人民币76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9百万元)。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用于抵押、查封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在建工程(2024年12月
31日:无)。
14.使用权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其他合计原价
2024年12月31日332143325
本年增加1335-1335
本年减少(1497)(3)(1500)
2025年12月31日315913160
累计折旧
2024年12月31日(1765)(3)(1768)
本年计提(821)(1)(822)本年减少120531208
2025年12月31日(1381)(1)(1382)
减值准备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净额
2025年12月31日1778-1778
2024年12月31日155611557
10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5.无形资产
2024年2025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原价
土地使用权1104029(11)11058
其他1852237(14)2075
原价合计12892266(25)13133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3421)(268)7(3682)
其他(1209)(152)-(1361)
累计摊销合计(4630)(420)7(5043)账面净值
土地使用权7619(239)(4)7376
其他64385(14)714
账面净值合计8262(154)(18)8090减值准备
土地使用权----
其他----
减值准备合计----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7619(239)(4)7376
其他64385(14)714
账面价值合计8262(154)(18)8090
2025年度本集团无重大的开发支出,且无重大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2024年
12月31日:无)。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用于抵押、质押、查封等所有权
或使用权受限的无形资产(2024年12月31日:无)。
10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6.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金额和列示净额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156446187950
递延所得税负债(123495)(148071)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净额3443140026
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净额(1480)(147)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可抵扣暂时性差递延所得税资产异及可抵扣亏损递延所得税资产异及可抵扣亏损保险合同负债101090404360142794571176资产减值准备25641025622038812应付工资28591143622719084可抵扣亏损4787419149638454153816政府补助20802184其他2039815622078828合计156446625784187950751800
(3)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应纳税暂时性应纳税暂时性递延所得税负债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差异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7242108968103204128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95971383884137328549312其他28211284231692合计123495493980148071592284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可抵扣亏损为人民币1650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2248百万元),预计在5年内到期。
10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7.其他资产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1)3076713605长期待摊费用418441注其他86449168合计3982923214
注: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其他资产的其他项目主要为子公司不动产相关资产
(2024年12月31日:同)。
(1)其他应收款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应收及预付投资款185682805暂借及垫付款45165140押金及保证金1842660应收关联公司款11021084应收股利及分红款581411预付工程款10099其他47264179合计3143514378
减:坏账准备(668)(773)净值3076713605
(a)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2847411849
1年至2年(含2年)1046731
2年至3年(含3年)466262
3年以上14491536
合计3143514378
减:坏账准备(668)(773)净值3076713605
10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b) 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前五名金额合计165042671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比例52.50%18.58%账龄3年以内及3年以上3年以内
18.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卖出回购21945189390证券交易所卖出回购11241262174合计331863151564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剩余到期期限在30日之内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31854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51561百万元),30日以上
90日之内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9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3百万元),无剩余
到期期限在90日以上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024年12月31日:同)。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对应的质押债券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68629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
117422百万元)。
本集团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债券正回购时,证券交易所要求本集团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在证券交易所质押库的债券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09882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295843百万元)。质押库债券在存放质押库期间流通受限。
10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9.应付职工薪酬
2024年2025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846019759(17580)10639
职工福利费21614(618)17注
股票增值权421620-1041
社会保险费461171(1170)47
其中:医疗保险费341112(1111)35
工伤保险费735(35)7
生育保险费524(24)5
住房公积金471653(1646)54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36600(565)371
设定提存计划12493809(3584)1474
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费1352195(2190)140
失业保险费1778(77)18
企业年金缴费10971536(1317)1316
其他289(91)-
合计1058228315(25254)13643
注: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月5日和2006年8月21日分别批准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授
予4.05百万单位和53.22百万单位的股票增值权。这两批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分别为2005年7月1日和2006年1月1日前5个交易日的本公司H股股票平均收盘价
港币5.33元和港币6.83元。2005年7月1日和2006年1月1日为股票增值权待行权期起始日及行权价格确定日。股票增值权行权后,行权者将收到代扣相关税收后行权数量乘以行权价与行权时H股股价差额的等值人民币。
本公司股票增值权按单位授出,每单位代表一股H股股份。授予股票增值权并不涉及任何新股发行。根据有关股票增值权计划,所有股票增值权有五年行权期,而除非能够达到特定的市场表现或其他条件,否则于授出日起四年内不可行权。本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2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票增值权有效期限的议案》,已授出的股票增值权期限顺延至国家政策明朗后实施。
于2025年12月31日,尚有55.01百万单位股票增值权尚未行权并且可行权(2024年12月31日:同)。于2025年12月31日,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的内在价值为人民币1028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408百万元)。
本公司使用链梯法模型评估股票增值权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模型使用的参数为预期股价波动率33%至39%,预计股息收益率不高于4.70%,无风险利率1.64%至3.02%。
10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9.应付职工薪酬(续)
注:2025年度,本公司因股票增值权负债增加而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人民币
620百万元(2024年度:本公司因股票增值权负债增加而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失为人民币240百万元)。于2025年12月31日,应付职工薪酬中的股票增值权包括人民币1028百万元未行权部分和人民币13百万元已行权但未支付部分(2024年12月31日:分别为人民币408百万元和人民币13百万元)。于2025年12月31日,无尚未确认的股票增值权费用(2024年12月31日:同)。
20.应交税费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298237增值税1443720扣缴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388218其他496442合计26251617
21.长期借款
2025年2024年
到期日年利率12月31日12月31日
信用借款2027年12月21日3.00%50-
保证借款 2026年9月8日 EURIBOR+2.8% - 729
保证借款 2026年9月8日 EURIBOR+2.8% - 2493
信用借款2025年5月16日3.08%-2511
信用借款 2025年9月22日 6M SOFR+1.15% - 6960合计5012693
10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2.应付债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应付债券为资本补充债券,账面总金额为人民币35195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35194百万元),公允价值总金额为人民币35178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35387百万元),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二层级,按面值列示明
细如下:
2025年2024年
起息日到期日票面年利率12月31日12月31日
2024年9月26日2034年9月26日2.15%3500035000
2024年9月24日,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35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并于2024年9月26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五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2.15%。倘若本公司在第五年末不行使赎回权,则后五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为3.15%。
109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3.保险合同
1.保险合同负债
(1)签发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负债余额调节表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未到期责任负债非亏损部分亏损部分已发生赔款负债合计
2025年1月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568751267105348395789456
过渡日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的合同的保
险服务收入(109093)--(109093)过渡日采用公允价值法的合同的保险服
务收入(20442)--(20442)
其余合同的保险服务收入(34505)--(34505)
保险服务收入合计(164040)--(164040)
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2642)4727944637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48585--48585
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4980-4980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726726保险服务费用合计4858523384800598928
保险服务业绩(115455)233848005(65112)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627755301163306综合收益变动合计4732028684800698194
投资成分(316655)-316655-
收到的保费859878--859878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43801)--(43801)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363997)(363997)
现金流量合计816077-(363997)452080
2025年12月3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623425469973355036339730
110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3.保险合同(续)
1.保险合同负债(续)
(1)签发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负债余额调节表(续)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续)未到期责任负债非亏损部分亏损部分已发生赔款负债合计
2024年1月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475911430904353874825405
过渡日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的合同的保
险服务收入(109785)--(109785)过渡日采用公允价值法的合同的保险服
务收入(20282)--(20282)
其余合同的保险服务收入(26808)--(26808)
保险服务收入合计(156875)--(156875)
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3366)4717643810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45167--45167
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39044-39044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650650保险服务费用合计451673567847826128671
保险服务业绩(111708)3567847826(28204)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592442523-592965综合收益变动合计4807343620147826564761
投资成分(252214)-252214-
收到的保费747663--747663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47785)--(47785)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300588)(300588)
现金流量合计699878-(300588)399290
2024年12月3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568751267105348395789456
11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3.保险合同(续)
1.保险合同负债(续)
(1)签发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负债余额调节表(续)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未到期责任负债已发生赔款负债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非金融风非亏损部分亏损部分的估计险调整合计
2025年1月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476313072891558535570
过渡日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的合
同的保险服务收入71---71
其余合同的保险服务收入(50167)---(50167)
保险服务收入合计(50096)---(50096)
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1010)3263656032186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17029---17029
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1802--1802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
量变动--(696)(513)(1209)保险服务费用合计17029792319404749808
保险服务业绩(33067)7923194047(288)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984-432101426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32083)79232372571138
投资成分(34636)-34636--
收到的保费85621---85621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17518)---(17518)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68427)-(68427)
现金流量合计68103-(68427)-(324)
2025年12月3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614720992749664236384
11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3.保险合同(续)
1.保险合同负债(续)
(1)签发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负债余额调节表(续)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续)未到期责任负债已发生赔款负债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非金融风非亏损部分亏损部分的估计险调整合计
2024年1月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62517982614357833770
过渡日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的合
同的保险服务收入(21)---(21)
其余合同的保险服务收入(51265)---(51265)
保险服务收入合计(51286)---(51286)
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638)3626551536142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16795---16795
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1147--1147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
量变动--(1687)(524)(2211)
保险服务费用合计1679550934578(9)51873
保险服务业绩(34491)50934578(9)587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405-659162080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33086)5093523772667
投资成分(34956)-34956--
收到的保费83993---83993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17439)---(17439)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67421)-(67421)
现金流量合计66554-(67421)-(867)
2024年12月3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476313072891558535570
11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3.保险合同(续)
1.保险合同负债(续)
(2)签发的保险合同的履约现金流量和合同服务边际余额调节表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未来现金流非金融风险量现值调整合同服务边际合计
2025年1月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5005886410827424885789456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68475)(68475)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2092)-(2092)
当期经验调整(251)--(251)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251)(2092)(68475)(70818)
当期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影响(54207)140853074275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7904)(474)18378-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4323382-4705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67788)1316714524980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7242-726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7242-726
保险服务业绩(67315)(774)2977(65112)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3992647622904163306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72611(298)2588198194
收到的保费859878--859878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43801)--(43801)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363997)--(363997)
现金流量合计452080--452080
2025年12月3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5530577407847683696339730
11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3.保险合同(续)
1.保险合同负债(续)
(2)签发的保险合同的履约现金流量和合同服务边际余额调节表(续)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续)未来现金流非金融风险量现值调整合同服务边际合计
2024年1月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4019340369287691374825405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64126)(64126)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2033)-(2033)
当期经验调整(1739)--(1739)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1739)(2033)(64126)(67898)
当期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影响(58079)1450577081079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44088(466)(43622)-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37444521-37965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2345315051408639044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6482-650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6482-650
保险服务业绩22362(526)(50040)(28204)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564894468023391592965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5872564154(26649)564761
收到的保费747663--747663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47785)--(47785)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300588)--(300588)
现金流量合计399290--399290
2024年12月3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5005886410827424885789456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预计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的
64.59%(2024年12月31日:63.82%)将于未来10年内进行摊销计入利润。
11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3.保险合同(续)
1.保险合同负债(续)
(3)签发的保险合同的当期初始确认的影响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2025年度2024年度
非亏损合同亏损合同合计非亏损合同亏损合同合计
未来现金流入现值的估计(674725)(104748)(779473)(699363)(112729)(812092)保险获取现金流量469682774724560713195662669其他573428104593678021579656111688691344未来现金流出现值的估计620396104870725266640369113644754013非金融风险调整1255153140812861641450
合同服务边际53074-5307457708-57708
合计-275275-10791079
(4)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余额调节表过渡日采用修正过渡日采用公追溯调整法计量允价值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其余合同合计
2025年1月1日498680130530113278742488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47739)(11275)(9461)(68475)
当期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影响--5307453074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76482348(1618)18378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1764823485145671452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52064205349322904
2025年12月31日483795125808158766768369
过渡日采用修正过渡日采用公追溯调整法计量允价值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其余合同合计
2024年1月1日55749413690974734769137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46347)(11647)(6132)(64126)
当期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影响--5770857708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28590)1060(16092)(43622)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28590)10604161614086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61234208306023391
2024年12月31日498680130530113278742488
11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3.保险合同(续)
2.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负债)
(1)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和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余额调节表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分保摊回已发生非亏损摊回部分亏损摊回部分赔款资产合计
2025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511022121136928691
2025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164)-18(146)
2025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负债)1494622121138728545
分出保费的分摊(4800)--(4800)
摊回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244)31352891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684-684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
金流量变动--10311031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44041664606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4800)4404166(194)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87)122-35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4887)5624166(159)
投资成分(1816)-1816-
支付的分出保费2005--2005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1739)(1739)
现金流量合计2005-(1739)266
2025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负债)1024827741563028652
2025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071927721542628917
2025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471)2204(265)
11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3.保险合同(续)
2.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负债)(续)
(1)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和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余额
调节表(续)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续)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分保摊回已发生非亏损摊回部分亏损摊回部分赔款资产合计
2024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50432290708724420
2024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142)-19(123)
2024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负债)149012290710624297
分出保费的分摊(4690)--(4690)
摊回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193)31162923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6)-(6)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
金流量变动--23462346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199)54625263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4690)(199)5462573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4032121-4153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658)(78)54624726
投资成分(1820)-1820-
支付的分出保费2523--2523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3001)(3001)
现金流量合计2523-(3001)(478)
2024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负债)1494622121138728545
2024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511022121136928691
2024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164)-18(146)
11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3.保险合同(续)
2.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负债)(续)
(1)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和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余额
调节表(续)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非亏损摊回亏损摊回未来现金流量非金融风险部分部分现值的估计调整合计
2025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954)232967112047
2025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59)144-(14)
2025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负债)(1013)243011112033
分出保费的分摊(950)---(950)
摊回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21)3966381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44--44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
金流量变动--227(10)217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23623(4)642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950)23623(4)(308)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3-16-29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937)23639(4)(279)
投资成分(321)-321--
支付的分出保费294---294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998)-(998)
现金流量合计294-(998)-(704)
2025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负债)(1977)47297371050
2025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775)45282071097
2025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02)2153-(47)
119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3.保险合同(续)
2.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负债)(续)
(1)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和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余额
调节表(续)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续)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非亏损摊回亏损摊回未来现金流量现非金融风险部分部分值的估计调整合计
2024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402)281790101426
2024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166)1100-(65)
2024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负债)(568)291890101361
分出保费的分摊(381)---(381)
摊回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29)63210613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24--24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
金流量变动--(442)(9)(451)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5)1901186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381)(5)1901(195)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38-36-74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343)(5)2261(121)
投资成分(1308)-1308--
支付的分出保费1206---1206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413)-(413)
现金流量合计1206-(413)-793
2024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负债)(1013)243011112033
2024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954)232967112047
2024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59)144-(14)
120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3.保险合同(续)
2.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负债)(续)
(2)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履约现金流量和合同服务边际余额调节表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未来现金流量非金融风险合同服务现值调整边际合计
2025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312508774(11333)28691
2025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368)36186(146)
2025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负债)308828810(11147)28545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851851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399)-(399)
当期经验调整(2361)--(2361)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2361)(399)851(1909)
当期初始确认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影响226137(363)-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743)(25)1768-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65727-684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860)1391405684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金
流量变动1031--1031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031--1031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2190)(260)2256(194)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506122(593)35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1684)(138)1663(159)
支付的分出保费2005--2005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1739)--(1739)
现金流量合计266--266
2025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负债)294648672(9484)28652
2025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308308511(10424)28917
2025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1366)161940(265)
12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3.保险合同(续)
2.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负债)(续)
(2)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履约现金流量和合同服务边际余额调节表(续)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续)未来现金流量非金融风险调合同服务现值整边际合计
2024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71977859(10636)24420
2024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78)35(80)(123)
2024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负债)271197894(10716)24297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980980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395)-(395)
当期经验调整(2352)--(2352)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2352)(395)980(1767)
当期初始确认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影响(84)4737-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82689(915)-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7)1-(6)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735137(878)(6)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金
流量变动2346--2346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2346--2346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729(258)102573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35121174(533)4153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4241916(431)4726
支付的分出保费2523--2523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3001)--(3001)
现金流量合计(478)--(478)
2024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负债)308828810(11147)28545
2024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312508774(11333)28691
2024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368)36186(146)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预计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分出再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的56.31%(2024年12月31日:56.49%)将于未来10年内进行摊销计入利润。
12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3.保险合同(续)
2.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负债)(续)
(3)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当期初始确认的影响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2025年度2024年度
存在净利得存在净成本存在净利得存在净成本的分出的再的分出的再的分出的再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合计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合计
未来现金流入现值的估计2617-2617639269908
未来现金流出现值的估计(2391)-(2391)(570)(422)(992)
非金融风险调整137-137331447
合同服务边际(363)-(363)(102)13937
合计------
(4)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余额调节表过渡日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计量的再保险合同其余合同合计
2025年1月1日(11270)123(11147)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930(79)851
当期初始确认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影响-(363)(363)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52712411768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5278781405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595)2(593)
2025年12月31日(10408)924(9484)
2024年1月1日(10585)(131)(10716)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1003(23)980
当期初始确认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影响-3737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159)244(915)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1159)281(878)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529)(4)(533)
2024年12月31日(11270)123(11147)
12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4.其他负债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第三方投资人款项6190896428
其他应付款(a) 14844 17717存入保证金10251056
递延收益(b) 81 84其他1168912366合计89547127651
(a) 其他应付款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暂收客户款42176699应付工程及设备款22472502应付中介机构服务费12081239风险准备金注747825代理人暂存款679720应付关联公司659607押金582580应付投资款17183其他43344462合计1484417717
于2025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人民币4656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5486百万元),主要是暂收客户款和应付工程及设备款等款项。
注:养老保险子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人,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计提风险准备金。
12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4.其他负债(续)
(b) 递延收益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注
-金融大街中国人寿广场6266其他1918合计8184
注:2025年度,该项政府补助无新增金额,计入其他收益人民币4百万元。
25.资产减值准备
2024年2025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转回)转销及其他12月31日
其他债权投资928107(15)1020
债权投资48627(13)500
长期股权投资79692078-10047
其他10461214(133)2127
合计104293426(161)13694
2024年2024年
1月1日本年增加/(转回)转销及其他12月31日
其他债权投资1432(456)(48)928
债权投资350167(31)486
长期股权投资63671602-7969
其他96191(6)1046
合计91101404(85)10429
26.股本
本年增减变动
2024年2025年
12月31日发行新股送股转股其他小计12月31日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
普通股20824-----20824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7441-----7441
合计28265-----28265
12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6.股本(续)
本年增减变动
2023年2024年
12月31日发行新股送股转股其他小计12月31日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
通股20824-----20824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7441-----7441
合计28265-----28265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27.资本公积
2024年2025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公司成立日股本溢价9609--9609
境内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26310--26310
境外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17942--17942
其他297370-667
合计54158370-54528
2023年2024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公司成立日股本溢价9609--9609
境内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26310--26310
境外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17942--17942
其他73224-297
合计53934224-54158
28.盈余公积及一般风险准备
2024年2025年
12月31日本年提取本年减少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附注十、29)66187--66187
任意盈余公积(附注十、29)56292--56292
小计122479--122479
一般风险准备(附注十、29)7436515300-89665
合计19684415300-212144
12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盈余公积及一般风险准备(续)
2024年2024年
1月1日本年提取本年减少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附注十、29)66187--66187
任意盈余公积(附注十、29)545391753-56292
小计1207261753-122479
一般风险准备(附注十、29)6422910136-74365
合计18495511889-196844
29.未分配利润
金额
2024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283133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93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2005注
减:提取任意盈余公积(1753)2注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0136)3注
派发普通股股利(17807)4
2024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362377
2025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362377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078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3894
减:提取一般风险准备注(15300)3
派发普通股股利注(19446)4
2025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485603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2025年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24年度:无)。
注2:本公司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额由董事会提议,经股东大会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经2025年6月26日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对2024年净利润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2024年度:人民币1753百万元)。
12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9.未分配利润(续)注3: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15064百万元(2024年度:人民币9933百万元),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提取归属于母公司的子公司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236百万元(2024年度:人民币203百万元)。
注4:经2025年6月26日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以每股人民币0.45元派发2024年末期现金股利人民币12719百万元。经2025年9月25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以每股人民币0.238元派发2025年中期现金股利人民币6727百万元(2024年度:以每股人民币
0.43元派发2023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12154百万元和以每股人民币0.20元派发2024年中期现金股利人民币5653百万元)。
30.保险服务收入
2025年度2024年度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与未到期责任负债变动相关的金额预计当期发生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4489945571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20812011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6847564126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4858545167小计164040156875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5009651286合计214136208161
31.利息收入
2025年度2024年度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注2272926332其他债权投资10555794626合计128286120958
注: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定期存款等产生的利息收入。
12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2.投资收益
2025年度2024年度
股息及利息收入股息收入交易性金融资产239132760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8406882利息收入交易性金融资产2440028057小计5915362546已实现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121450(28443)其他债权投资761224166长期股权投资387832
其他11-
小计132951(4245)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净损益的份额635312077合计19845770378
3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25年度2024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19119063
交易性金融负债(879)(663)
其他(533)(240)合计63307118160
129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4.其他业务收入
2025年度2024年度
年金管理服务费33962788
保单销售代理费-财产险公司
(附注十二、5(1))16611730投资管理服务费17271561租赁收入10561058其他37973567合计1163710704
35.保险服务费用
2025年度2024年度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4463743810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4858545167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498039044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726650小计98928128671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4980851873合计148736180544
130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6.净投资回报及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2025年度2024年度
净投资回报在损益中确认的投资回报利息收入128286120958投资收益19845770378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3307118160
信用减值损失(151)207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3275)(1611)小计386624308092
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投资回报(159405)305932合计227219614024
2025年度2024年度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基础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91785193129计提利息110108101019
利率及其他金融假设变化(37161)300897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合计164732595045在损益中确认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258858209952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保险合同金融
变动额(94126)385093合计164732595045
13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7.税金及附加
2025年度2024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734326教育费附加529238其他873866合计21361430
38.业务及管理费
2025年度2024年度
职工薪酬2763726378
其中:工资及奖金1971918357社保及其他福利79188021物业及设备支出75387828
其中:折旧及摊销44554591短期租赁费用293288业务拓展及保单管理支出78337912
其中:提取保险保障基金28042486行政办公支出11441301其他支出19241560小计4607644979
减:计入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保险
获取现金流量(20168)(19669)
计入保险服务费用的金额(17801)(17932)合计81077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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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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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信用减值损失
2025年度2024年度
其他债权投资107(456)债权投资27167
定期存款(3)24
存出资本保证金-1其他应收款2057
合计151(207)
40.营业外收入
计入2025年度
2025年度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434
其中:固定资产毁损报废利得434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434其他392939合计473547
41.营业外支出
计入2025年度
2025年度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575
其中: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454对外捐赠272327其他384392384合计416422416
13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2.所得税费用
(1)在本集团利润表中支出的所得税如下:
2025年度2024年度
当期所得税21341566递延所得税229434707合计250776273
(2)将列示于本集团利润表的税前利润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2025年度2024年度
税前利润181629115213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4540728803
非应税收入(21143)(19388)不可用予抵扣税款的费用684610
确认以前年度的可抵扣亏损-(4291)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15077
其他(21)462所得税费用250776273
13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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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3.每股收益
(1)基本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
加权平均数计算:
2025年度2024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154078106935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百万股)2826528265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5.45元人民币3.78元
其中:
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5.45元人民币3.78元
(2)稀释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
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2025年度,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2024年度:同)。
13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4.其他综合收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调节情况:
其他综合收益
2025年1月1日所得税前发生额所得税费用结转留存收益2025年12月31日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880(2079)(409)-392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403334(157899)39725-285160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69692(24)-764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6)383--367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552784)94023(23506)-(482267)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6767(591)148-6324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52)909-(77)28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8133(428)107(3948)3864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427)103(26)131(219)
合计(131969)(65487)16015(3894)(185335)
13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4.其他综合收益(续)
其他综合收益
2024年1月1日所得税前发生额所得税费用结转留存收益2024年12月31日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07)3854(567)-2880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83614292419(72699)-403334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1074(504)126-696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50(66)--(16)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263973)(385081)96270-(552784)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41003556(889)-6767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019)554-(87)(55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37878355(2089)(1920)8133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420)(12)32(427)
合计(73194)(76925)20155(2005)(131969)
13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5.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5年度2024年度
年金管理服务费33962788
保单销售代理费-财产险公司16611730投资管理服务费17271561其他59778449合计1276114528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5年度2024年度
保险保障基金28042486业务宣传费20202153其他2069117093合计2551521732
(3)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5年度2024年度
租赁9881074
13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2025年度2024年度
净利润156552108940
加:信用减值损失151(207)其他资产减值损失32751611折旧与摊销4892502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的损益(52)(84)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3307)(118160)
投资收益(198457)(70378)
利息收入(128286)(120958)利息支出41584200汇兑损益34025递延所得税229434707保险合同负债和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的变动644623580024
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减少/(增加)(599)24
经营性应付款项的增加/(减少)13692(1597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9925378795
(2)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2025年度2024年度
存款13371780590结算备付金8656491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14237385505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初余额(85505)(14806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56868(62556)
139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3)筹资活动引起的负债变动
其他负债-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第三方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投资人款项
2025年1月1日1275835194131815156496428
筹资活动现金流变动(13085)(754)(988)1775324328
汇率变动256----
新增租赁--1152--
计提利息127755373145-
其他--20(378)(38848)
2025年12月31日5635195153933186361908
本集团2025年度未发生重大的收购或处置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的交易行为(2024年度:同)。
140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存款12777573213结算备付金81524163合计13592777376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到期期限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30天以内(含30天)4821525414
3.定期存款
到期期限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1个月至3个月(含3个月)468752911
3个月至1年(含1年)1679211195
1年至2年(含2年)11176519715
2年至3年(含3年)61865111584
3年至4年(含4年)10978033260
4年至5年(含5年)67579109424
5年以上-6500
减:减值准备(210)(207)合计372258344382
14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国债11861862政府机构债券34617497企业债券3508875700次级债券316653336556基金395979292382股票590508433468注其他1429909454483合计17727841601948上市793236590290注非上市29795481011658合计17727841601948
注1:主要包括信托计划、永续债、私募股权基金和未上市股权等。
注2:主要包括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非公开交易的信托计划、永续债、私募股权基金和未上市股权等。
5.债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债权型投资注-8684
减:减值准备-(1)
合计-8683
非上市-8683
注:主要包括大额存单等。
14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其他债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国债630623687305政府机构债券26498862177270企业债券490666444621次级债券2046221229注其他1278930294833合计40705673625258
其中:
摊余成本36851333078505累计公允价值变动385434546753上市395480431444注非上市236750873193814合计40705673625258
注1:主要包括信托计划和债权投资计划等。
注2:主要包括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非公开交易的信托计划和债权投资计划。
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股票23219260153优先股4869051444其他注1555734926合计296439146523
其中:
成本292205138046累计公允价值变动42348477上市282939113683非上市注1350032840合计296439146523
14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续)
注:主要包括永续债等。
2025年度,本公司处置了人民币69142百万元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24年:人民币29303百万元),处置的累计收益为人民币5261百万元(2024年:人民币2571百万元)。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本期间确认的股息收入详见附注十一、9。
8.长期股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子公司(a) 56831 50360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b) 271283 258587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211187276749合计539301585696
14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长期股权投资(续)
(a) 子公司
2024年2025年本年宣告分派的
子公司核算方法投资成本12月31日本年增减变动12月31日持股比例减值准备现金股利
资产管理子公司成本法16801680-168060.00%-794
养老保险子公司成本法26262626-262670.74%-313
苏州养生子公司成本法21812181-218167.39%--
金梧桐子公司成本法3823-14081408100.00%(2415)-
瑞崇子公司成本法53805380-5380100.00%--
新华奥子公司成本法193111673701537100.00%(394)-
恒悦富子公司成本法6959-69596959100.00%--
CL Hotel Investor L.P. 成本法 285 285 (285) - 100.00% (285 ) -
Golden Bamboo Limited 成本法 3101 3101 (653) 2448 100.00% (653 ) -
Sunny Bamboo Limited 成本法 2359 2359 (619 ) 1740 100.00% (619) -
Fortune Bamboo Limited 成本法 2435 2435 (601 ) 1834 100.00% (601) -
国寿健康子公司成本法15301502(358)1144100.00%(386)-
国扬果晟子公司成本法18082835(1027)180889.997%-80
远墅圆玖子公司成本法437470(33)43799.98%--
远墅圆品子公司成本法437470(33)43799.98%--
上海丸晟子公司成本法4072406012407299.98%--
宁波佰宁子公司成本法16801680-168099.98%--
远翔天复子公司成本法437457(20)43799.98%-7
远翔天益子公司成本法437457(20)43799.98%-7
14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长期股权投资(续)
(a) 子公司(续)
2024年2025年本年宣告分派
子公司核算方法投资成本12月31日本年增减变动12月31日持股比例减值准备的现金股利
CG Investments 成本法 4111 183 (183) - 99.99% (4111 ) -
国寿广德子公司成本法15041602(98)150499.95%-17
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成本法681155191292681199.90%--
启航基金子公司成本法1026399033601026399.99%--
国寿年丰公司成本法----90.81%--
珠海领航子公司成本法88-899.913%--
合计6629550360647156831(9464)1218
(b) 本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情况请参见附注十、9。
14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9.投资收益
2025年度2024年度
股息及利息收入股息收入交易性金融资产198072251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0006180利息收入交易性金融资产2037723187小计5018451877已实现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119650(27358)其他债权投资769723727长期股权投资4122294
其他11-
小计131480(3337)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净损益的份额944411368按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发放的股利及分红79669690合计19907469598
14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
2025年1月1日所得税前发生额所得税费用结转留存收益2025年12月31日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667(1864)(98)-1705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410066(161320)40330-289076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1068213(53)-1228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42)(34)--(176)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553772)93180(23295)-(483887)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6767(591)148-6324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91)973-(77)50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63591017(254)(3945)3177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427)103(26)131(219)
合计(126805)(68323)16752(3891)(182267)
14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其他综合收益(续)
其他综合收益
2024年1月1日所得税前发生额所得税费用结转留存收益2024年12月31日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873187(7)-3667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88921294860(73715)-410066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1434(488)122-1068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69)27--(142)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264746)(385368)96342-(553772)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41003556(889)-6767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814)510-(87)(39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5877600(1900)(1928)6359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420)(12)32(427)
合计(68620)(76128)19956(2013)(126805)
149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2025年度2024年度
净利润15063799327
加:信用减值损失16613679其他资产减值损失63202761折旧与摊销4177428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的损益(50)(84)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1850)(111714)
投资收益(199074)(69598)利息收入124655116541利息支出37273134
汇兑损益192(23)递延所得税20756949保险合同负债和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的变动643780579738
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减少/(增加)(44568)4962
经营性应付款项的增加/(减少)(191831)(25886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8532375091
(2)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2025年度2024年度
存款12774273186结算备付金81524160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13589477346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初余额(77346)(13535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58548(58009)
150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1.控股股东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企业名称企业类型注册地点法人代表业务性质
集团公司国有中国北京蔡希良已承保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的续期收费和给付保险金等保险服务以及再保险业务;控股或参股境内外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保险机构;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控股股东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2024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5年12月31日
集团公司4600--4600
(3)控股股东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集团公司68.37%68.37%68.37%68.37%
2.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含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请参见附注九。
3.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请参见附注十、9。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企业名称与本公司的关系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产险公司”)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国寿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不动产”)同受集团公司控制
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寿海外”)同受集团公司控制
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投资公司”)同受集团公司控制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基金本公司参与设立的(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企业年金基金
15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1)重大关联交易本集团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交易2025年度2024年度集团公司分配股利1384412577收取保单代理费449457收取委托投资管理费158110财产险公司收取保单销售代理费16611730收取股利234167收取租赁费及服务费96104收取委托投资管理费7850国寿投资公司支付委托投资管理费471566中寿海外收取委托投资管理费8280本集团与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交易广发银行收取利息515761
收取股利(附注十、9)730765支付保单代理手续费164140收取房屋租赁费161163收取保费13696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收取股利(附注十、9)44044396
15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重大关联交易(续)本集团与企业年金基金的交易2025年度2024年度缴纳企业年金基金15361394本公司与子公司的交易支付委托投资管理费资产管理子公司46463701
收取股利(附注十一、8)资产管理子公司794589养老保险子公司313171收取租金养老保险子公司7077对子公司增资
恒悦富子公司6959-
金梧桐子公司3559-
新华奥子公司764-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12921532启航基金子公司3602931
国寿广德子公司-166对子公司减资
国扬果晟子公司1027-
国寿广德子公司98-远墅圆品子公司3335远墅圆玖子公司3335远翔天益子公司2022远翔天复子公司2022
瑞崇子公司-720本公司与已合并结构化主体的交易已合并结构化主体向本公司分配收益1885122488
15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2)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本集团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银行存款广发银行750720052持有理财产品及债券广发银行835410540其他应收款11021011集团公司549548财产险公司323316中寿海外177142国寿不动产535其他应付款659607国寿投资公司530461广发银行4570财产险公司8476本公司与子公司往来款项余额应付资产管理子公司25632071
应收CL Hotel Investor L.P. 702 2154应收瑞崇子公司250490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25年度2024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1112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的董事及公司章程中列明的高级管理人员。
15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续)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本公司2024、2025年度关键管理人员的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
十三、或有事项
本集团重大的或有负债如下所示: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未决法律诉讼816704本集团已经涉入一些日常经营活动引起的诉讼中。为准确披露未决诉讼的或有负债情况,每半年度末和年度末本集团都会进行逐案统计分析。如果管理层依据第三方法律咨询能够确定本集团承担了现时义务,并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需要含有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以及负债金额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则需要对本集团在索赔中可能遭受的损失计提准备。除此之外,对于负债金额可以可靠估计的未决诉讼,本集团会作为或有负债进行披露。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有其他的或有负债,但由于其金额无法可靠估计且不重大,因此无法对其金额进行披露(2024年12月31日:同)。
十四、承诺事项
1.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或执行的资本性支出如下: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对外投资8032281276在建工程814844固定资产264436合计8140082556
15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四、承诺事项(续)
2.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作为出租人,根据不可撤销经营租赁合同,于未来年度内最低租赁收入为: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830857
1年至2年(含2年)573620
2年至3年(含3年)319398
3年至4年(含4年)198215
4年至5年(含5年)131150
5年以上142267
合计21932507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2026年3月25日董事会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28264705000股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2025年末期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618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17468百万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15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六、主要外币货币性项目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原币汇率人民币金额原币汇率人民币金额货币资金
美元2327.028816311977.18841413
欧元78.235557227.5257163
英镑59.43465159.076543
港币490.9032441600.9260148其他1610小计17991777其他应收款
美元8817.028861948827.18846340
港币3020.90322732430.9260225
欧元28.23552027.525717
英镑19.43461319.076511其他610小计65066603定期存款
美元4987.028834974487.18843223
英镑139.4346125-9.0765-小计36223223
15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六、主要外币货币性项目(续)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原币汇率人民币金额原币汇率人民币金额其他应付款
美元(899)7.0288(6321)(902)7.1884(6483)
港币(84)0.9032(76)(81)0.9260(75)
欧元(1)8.2355(7)(1)7.5257(4)
英镑(1)9.4346(3)(2)9.0765(20)
其他(51)-
小计(6458)(6582)长期借款
美元-7.0288-(968)7.1884(6960)
英镑-9.4346-(277)9.0765(2511)
欧元-8.2355-(428)7.5257(3222)
小计-(12693)短期借款
美元-7.0288-(9)7.1884(65)
小计-(65)交易性金融资产
美元6207.028843606267.18844501
欧元1628.235513381317.5257986
英镑439.4346407229.0765196
港币100.90329540.926050其他739595小计68536328债权投资
美元367.0288251227.1884157小计251157其他债权投资
美元327.0288227337.1884237小计227237
15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资料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
(2023年修订)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
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2025年度2024年度(净利润156552108940加(减)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2)(8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69)(68)
-对外捐赠272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345363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额(63)(5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674010911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4278107122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4621993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本计算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人民币元)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5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4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27.81%21.59%5.453.785.453.7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27.84%21.63%5.463.795.463.79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并无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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