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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中国人寿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1-2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1628证券简称:中国人寿公告编号:2026-00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40亿元与相关方共同成立合伙企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风险事项:本次投资的主要风险包括退出及收益实现风险、行业集中度风险、返投风险等。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概况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上海浦东引领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浦东创投”)、上海国投先导人工智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投先导”)及国寿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基础”)(各方均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与创智和瑞(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创智和瑞”)(作为普通合伙人)及

领智盈(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领智盈上海”)(作为特殊有限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以成立汇智长三角(上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515亿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40亿元。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寿资本”)将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1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亦拟与创智和瑞(作为普通合伙人)、国寿资本(作为管理人)及领智盈上海(作为特殊有限合伙人)订立补充协议,以对合伙协议中的部分条款作出适用于本公司的修订。

预计本公司将于2026年6月30日前与相关方订立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原因

合伙企业的投资符合《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亦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基金拟以人工智能引导“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为主线,与上海市和浦东新区市区两级开展合作,以参股型私募股权投资方式,重点投向人工智能技术和相关应用,以及包括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其他各类科技创新产业,有助于提升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符合保险资金配置需求。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1月22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长三角科创基金的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1月23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长三角科创基金的议案》,批准本公司与相关方订立合伙协议,藉以成立合伙企业。关联董事蔡希良先生、利明光先生、胡锦女士、胡容先生及牛凯龙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五)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六)累计交易情况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但未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2二、关联关系介绍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

寿资本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国寿基础、创智和瑞为国寿资本的全资子公司,领智盈上海为国寿资本设立的管理团队跟投平台。因此,国寿资本、国寿基础、创智和瑞及领智盈上海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国寿资本的基本情况

国寿资本为成立于1995年11月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石景山区五一剧场路 5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1B 室,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2号、14号10层12-1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100022725R,法定代表人为杨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 亿元,主营业务为投

资管理和资产管理。国寿资本是集团公司内专注商业不动产及基础设施等领域实物资产投资的专业投资管理基金平台,具备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寿资本在管基金及产品共36只,累计签约规模超人民币2000亿元。国寿资本资信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寿资本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8.37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7.20亿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31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71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国寿资本未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9.19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8.21亿元,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62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1亿元。

2.国寿基础的基本情况

国寿基础为成立于2017年11月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寿资本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金昌道 637 号宝正大厦 12 层 1201B-15,主要办公

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2号、14号10层12-1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391120118MA05XRRX7H,法定代表人为杨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营业范围为投资管理。国寿基础资信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寿基础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0.29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0.29亿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04亿元。截至

2025年6月30日,国寿基础未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0.39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0.39亿元,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05亿元。国寿基础作为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投资于国寿资本在管基金取得投资收益,无经营业务收入。

3.创智和瑞的基本情况

创智和瑞为成立于2025年9月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寿资本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205室,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2号、14号10层12-1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5MAEWLC228J,

法定代表人为张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营业范围为企业管理。创智和瑞定位于国寿资本内部的普通合伙人,用于发起设立相关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创智和瑞资信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4.领智盈上海的基本情况

领智盈上海为成立于2025年10月的有限合伙企业,是国寿资本设立的管理团队跟投平台,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205室,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2号、14号10层12-1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5MAG0BFM90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0 万元,营业范围为企业管理。其普通合伙

人由国寿资本的全资子公司担任,有限合伙份额均由国寿资本的员工持有。领智盈上海资信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由本公司、浦东创投、国投先导、国寿基础与创智和瑞及领智盈上海共同成立,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515亿元,存续期为10年。合伙企业投资聚焦长三角地区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新机遇,投资于成长期股权类资产。

4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订约方

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创智和瑞

特殊有限合伙人:领智盈上海

其他有限合伙人:本公司、浦东创投、国投先导及国寿基础

(二)出资额及其支付

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515亿元。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如下:

合伙人类别认缴出资额创智和瑞普通合伙人人民币1000000元领智盈上海特殊有限合伙人人民币2500000元本公司有限合伙人人民币4000000000元浦东创投有限合伙人人民币500000000元国投先导有限合伙人人民币500000000元国寿基础有限合伙人人民币48000000元合计人民币5051500000元全体合伙人应按照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款通知的要求分期缴付出资。首期出资缴付日为合伙企业的首次交割日(“首次交割日”)。

上述本公司的认缴出资额由本公司根据其资产配置需求而定,并将由本公司以内部资源拨付。

(三)合伙企业的期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自营业执照首次签发之日起至首次交割日后满十年之日止。

首次交割日起计五年的期间为合伙企业的投资期,投资期届满之次日起计五年的期间为合伙企业的退出期。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两次,每次一年。

(四)投资方式、领域及限制合伙企业主要通过参股型直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成长期企业或战略新兴产业。

5合伙企业的投资领域主要为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和生物医药三大先导行业中的科技创新企业。其中,拟投资于人工智能领域的比例不低于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额的70%,重点方向包括但不限于智能芯片、智能软件、人工智能基础设施以及围绕“5+6”垂直领域重点布局的人工智能加应用(即智能终端、科学智能、在线新经济、自动驾驶、具身智能等底层核心技术逻辑发生变革的五个重点领域,以及金融、教育、医疗、文化传媒、智能制造、城市治理等呈现显著赋能带动作用的六个重点行业)。

合伙企业投资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企业的金额合计不得低于浦东创投对合伙企业实

缴出资额的两倍,且合伙企业、管理人及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对上海市的投资总额合计应不低于国投先导对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额的150%。

除非经投资顾问委员会同意,合伙企业投资于单一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10%。

(五)合伙企业的管理

普通合伙人将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及投资运作。国寿资本将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日常运营及投资管理服务。合伙企业应就该等服务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而该管理费由除特殊有限合伙人之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分摊。在合伙企业的投资期内,本公司应付的年度管理费为本公司实缴出资额的1.5%,且本公司于投资期内应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合伙企业的退出期内,本公司应付的年度管理费为本公司未退出投资余额的0.5%。合伙企业的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合伙企业应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七名委员组成,均由国寿资本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合伙企业的投资及退出事宜作出决策。

合伙企业应设投资顾问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本公司、浦东创投、国投先导、领智盈上海及国寿资本各有权委派一名成员。投资顾问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合伙企业的关联交易及利益冲突事项、非现金分配方案,以及合伙企业拟在任何单一投资项目中投入超过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10%的投资。投资顾问委员会的决策须经其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方可通过。

6(六)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益应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并根据协议约定分配。对于据此划分归属于本公司、普通合伙人及特殊有限合伙人的金额,应按照下列顺序在三者之间进行分配:

1.首先向本公司及特殊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其各自收回其于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

2.如有余额,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收回其于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

3.如有余额,向本公司及特殊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其各自就其实缴出资额获得按

照每年8%的内部收益率计算的收益;

4.如有余额,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就其实缴出资额获得按照每年8%的内部收

益率计算的收益;

5.如有余额,向本公司、普通合伙人及特殊有限合伙人按80%:20%的比例分配。

五、关联对外投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合伙企业拟聚焦长三角地区人工智能引领的“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新机遇,通过参股形式重点投向人工智能技术和相关应用,以及包括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在内的其他科技创新产业。合伙企业的设立抢抓中国人工智能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协同上海超大城市整体产业综合优势,聚焦人工智能技术突破及应用驱动发展主题。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战略导向,有助于提升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符合保险资金配置需求。本次交易亦可有效助力本公司捕捉科技创新发展带来的投资机遇,提升股权投资布局的质量和回报,并有力推动国寿科技生态圈的建设。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的主要风险包括退出及收益实现风险、行业集中度风险、返投风险等。

七、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主要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如下:

7本公司、北京首景投资有限公司及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方均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国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北京朗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各方均作为普通合伙人)及天津创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特殊有限合伙人)订

立合伙协议,以成立北京平准基础设施不动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2.37亿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35亿元。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将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详情请参见本公司2025年2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25-007)。该项投资未发生未按合同条款如期履约的情形。

本公司及国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以人民币20亿元及人民币1000万元认购国

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寿投资”)设立的国寿投资-远致基金股权投资计划,并分别与国寿投资就此订立受托合同。详情请参见本公司2025年10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告》(编号:临2025-039)。该项投资未发生未按合同条款如期履约的情形。

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国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签订

补充协议,以进一步增加本公司对国寿启航壹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认缴出资额人民币50亿元。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详情请参见本公司2025年12月1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进展公告》(编号:临2025-048)。该项投资未发生未按合同条款如期履约的情形。

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与国寿启远(北京)养老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启远”)(作为普通合伙人)于2026年9月30日前订立合伙协议,藉以成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85亿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84.915亿元,国寿启远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850万元。国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国寿股权”)将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详情请参见本公司2026年1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告》(编号:8临2026-004)。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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