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报告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上市地相关监
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运作,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在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督导公司依法合规经营以及委员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开
展了各项工作,为董事会相关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林志权先生、翟海涛先生、陈洁女士和卢锋先生1组成,林志权先生担任主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审议20项议案,听取5项报告。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情况出席情况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A股/H股)的议案
3.安永关于2024年年度审计的汇报
4.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管理能力建设情况报告》的议
案
主席:林志权
2025年3月25日5.关于《公司2024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委员:翟海涛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6.关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
(委托林志
员会第四次会议案
权)、陈洁
7.关于《公司2024年反洗钱审计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控评估工作及相关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
案
1卢锋先生自2026年1月起兼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1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安永关于2025年一季度商定程序结果暨2025年中期审阅
主席:林志权计划的汇报
2025年4月28日(委托陈洁)3.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控评估工作计划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
委员:翟海涛、4.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审计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五次会议
陈洁5.关于《公司2024年度公司治理报告》“内部审计”部分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度资产负债管理审计的报告
2025年5月26日
主席:林志权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
委员:翟海涛、1.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师聘用的议案员会第六次会议(书面陈洁
审议)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5年 8月 26日 主席:林志权 2. 关于公司 2025年中期报告(A股/H股)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委员:翟海涛、3.安永关于2025年中期审阅结果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员会第七次会议陈洁计划的汇报
4.关于公司2025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主席:林志权
2025年10月29日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委员:翟海涛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2.安永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商定程序结果及2025年度审计
(委托林志
员会第八次会议计划的汇报
权)、陈洁
2025年12月17日主席:林志权
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委员:翟海涛、
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投诉管理规定》的议案
员会第九次会议陈洁
二、职责履行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了相关职责。在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各位委员审议了有关公司审计、财务报告、选聘外部审计师、
内部控制及合规等方面的议案,积极参与会议讨论。
(一)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其职责,审核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一季度财务报告、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
告、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整体情况。审计委员会通过审议、监督公司的财务报表、公司年度报告及账目、中期报告及季度
报告的完整性,审阅报表、报告等重大事项,并就主要会计
2科目的变动、遵守会计准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差异说明、新会计准则下主要会计政策等
方面情况予以了重点关注,保证了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二)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2025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进展、审计制度建设情况及重要审计事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5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议案,及时、有效地沟通所关注事项,进一步了解公司审计部门工作职能,监督内部审计功能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审计委员会认为,于本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审计功能有效。
(三)选聘外部审计师以及监督外部审计师履职
2025年,审计委员会参与了公司2025年年审审计师的
选聘工作,合规履行了审查职责,对外部审计师的相关资质、执业能力以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师聘用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与外部审计师的沟通,监督外部审计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在定期会议的基础上,与外部审计师召开事先沟通会议,讨论公司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年度审计服务范围,听取审计师关于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审计结果及审阅情况的汇报,并对外部审计师年度、季度商定程序及服务范围的事先批准提出意见与建议。在外部审计师进场审计前以及年报审议前,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师沟
3通了相关情况,听取了有关年度审计计划的汇报。外部审计
师出具审计意见前,审计委员会与其进行沟通,了解审计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等,跟进掌握审计进度。基于年审审计师的履职情况,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作出了审计委员会对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境
内外监管要求,指导公司开展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定内控评估工作计划,审核内控评估工作报告,并检查内控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遵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司证券上市地交易所相关规则等,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工作。根据职责要求,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年度内控评估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年度合规报告进行了审议,保证审计委员会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合理、有效地开展。
2026年,根据新《公司法》及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撤销监事会及监事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有关监管规则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审计委员会将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责,强化履职,切实有效监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
计工作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奠定坚实基础。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