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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中国人寿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1628证券简称:中国人寿编号:临2026-011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万达信息”)于2020年9月18日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2020年框架协议》),已于2023年9月17日到期。本公司拟与万达信息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框架协议》),双方将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开展基础技术、数字化经营管理、医保业务、客户资源开发、康养管理等领域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本公司与万达信息开展合作,依托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实现协同发展,有利于本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品牌价值和竞争力,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关联交易行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4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三次1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3月25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万达信息签订《框架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协议规定范围内审批及执行以上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及相关事宜。关联董事阮琦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万达信息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经本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20年框架协议》项下各类交易的交易金额如下:

截至2020年截至2021年截至2022年截至2023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9月17日

交易类型交易金额交易金额交易金额交易金额(百万元)(百万元)(百万元)(百万元)

基础技术类关联交易5.682.143.440.15

数字化经营管理类关联交易0004.33

医保业务领域类关联交易1.0928.7525.913.70客户资源开发类关联交易0000健康管理类关联交易0000

合计6.7730.8929.358.18

2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万达信息成立于1995年12月,系一家股票于2011年1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132653687M,股票代码为 300168,法定代表人为姜锋,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144062.8576万元,住所为上海市桂平路481号20号楼5层。

万达信息无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包括本公司。万达信息的业务领域涵盖医疗卫生、智慧政务、市场监管、民生保障、城市安全、智

慧教育、ICT 信息科技创新以及健康管理和智慧城市公共平台的建设与运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万达信息合并口径经审计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3.41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7.35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06亿元,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0.11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82亿元,资

产负债率为74.67%。截至2025年6月30日,万达信息合并口径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8.80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5.76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3.03亿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33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0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7.83%。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为万达信息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0.36%,目前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阮琦先生担任万达信息董事长,万达信息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内容

3根据《框架协议》,双方在日常业务中将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包括:

1.基础技术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在技术管理体系、技术应用体系、信息安全体系、技术人力服务以及前沿技术研究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

2.数字化经营管理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万达信息为本公司提供风险管

控、智能决策、客户服务等方面的技术支持。

3.医保业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共同促进业务与技术融合,提升

医保领域服务能力。

4.客户资源开发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在满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利用各

自优势探讨客户资源共享开发机制,促进双方业务共同发展。

5.康养管理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推进“康养管理服务”平台的建

设、运维、运营、服务管理,支持本公司开发与健康、养老管理服务相结合的健康保险产品等。

(二)定价政策

双方在《框架协议》项下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其具体交易条款将综合考虑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及规定及适

用行业惯例,在对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定价公允性进行充分分析审查的基础上,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协商确定。

(三)年度交易金额上限

本公司预计,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未来三个年度各类交易的年度上限如下:

人民币亿元或等值外币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交易类型最高限额最高限额最高限额基础技术领域111

数字化经营管理领域1.51.51.5

4医保业务领域222.5

客户资源开发领域111康养管理领域899

合计13.514.515

(四)协议签署情况及协议期限

《框架协议》于双方签署后,自2026年5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9年4月30日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万达信息开展合作,依托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实现协同发展,有利于本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品牌价值和竞争力,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关联交易行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不利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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