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1-13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1636证券简称:旗滨集团公告编号:2024-007

可转债代码:113047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5月25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2023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的实施期限本次回购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3年5月26日至2024年5月25日。

(五)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数量总额不低于2500万股,不超过5000万股。按照本次回购数量总额区间测算,本次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93%-1.86%。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的价格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情况、股票价格走势等,确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和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七)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

(八)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的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因公司股票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顺延的,则决议有效期相应顺延。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5月3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6月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二)公司先后于2023年6月3日、2023年7月5日、2023年8月2日、

2023年8月15日、2023年9月2日、2023年9月9日、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2023年12月2日、2024年1月4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2023-075、2023-078、2023-080、2023-091、2023-093、2023-107、2023-109、2023-118、2023-120、2023-133、2024-001)。

(三)2024年1月11日,公司完成了本次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50000000股,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数量上限,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2683501941股的1.8632%,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9.19元/股,回购均价为7.80元/股,回购的最低成交价为6.3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90123651.95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买入

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五)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未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

生重大影响,未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5月26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经公司内部自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回购期间(新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主体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1、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则公司总股

本不会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回购前股份其回购后本次增减变股份类别他变动

比例动(股)比例数量(股)(股)数量(股)

(%)(%)有限售条件流

00500000000500000001.86

通股无限售条件流

2683500587100-500000001354263350194198.14

通股合计2683500587100013542683501941100

2、假设本次回购股份未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导致全部被注销,

则以此测算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回购前股份其回购后本次增减变股份类别他变动

比例动(股)比例数量(股)(股)数量(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无限售条件流

2683500587100-5000000013542633501941100

通股

合计2683500587100-5000000013542633501941100

注:(1)上述回购前的总股本为公司截至2023年4月30日的总股本。

(2)股份其他变动为回购期间“旗滨转债”转股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发行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该可转债于2021年5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旗滨转债”,债券代码“113047”。旗滨转债自2021年10月1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间“旗滨转债”共计转股数为1354股,导致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间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及总股本增加1354股。

3、本次竞价回购股份的实施,未对公司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及股份总

数的变化造成实质性影响。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1、公司本次总计回购的股份50000000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年内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2、已使用股份情况。

(1)回购前公司回购账户的期初股份数量。2023年5月25日,株洲旗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2187158)的期初股份数量为4101038股,为前次回购计划尚未使用完毕的股份余额(该股份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2)本次回购期间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使用股份数量2023年9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且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7日、

2023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2023-104、2023-114)。

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共计805人,参与人最终缴纳

的认购资金为117650637.60元,故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规模为

117650637.60份(1元/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库存股股份数量为28555980股。根据公司收到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28555980股股份已于2023年11月20日过户至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综上,本次回购期间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已实际使用了本次回购股份

(50000000股)中的24454942股。

3、回购剩余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剩余库存

股股份数量为25545058股。对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后剩余的回购股份,以及如果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则对应未转让(未全部转让)的剩余回购股份将在三年期限届满前依法进行注销处理。

目前,本次回购剩余的上述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2187158),在股份过户之前,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后续,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及《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三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