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规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履职
情况评估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行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合并简称毕马威)为本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分别负责对本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
(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25年末,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
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
1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
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2025年末,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
2025年,毕马威遵循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履
行服务合同约定,开展2025年度集团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完成相关专业服务。经评估,毕马威担任本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期间,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保持良好的独立性与诚信记录,遵循审计准则及职业道德守则,如期开展审计工作并交付审计结果,未发现违反服务合同的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7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