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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3 00:00 查看全文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陈进忠)

作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进忠,196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河北银行学校教师;河北保定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金融系副主任、讲师,办公室主任、副教授;中国人民银行河北保定分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总行人力

资源部副处长,总行办公室处长、主任助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第四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北京管理部党委书记、总经理,总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总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0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经上交所备案审查,并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核准。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1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各项规定中对于出任

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保持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5年,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

审议通过68项议案,听取20项议案;召开股东会2次,审议通过

16项议案,听取2项议案。本人亲自参加董事会8次,没有委托或

缺席情况;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2次,没有缺席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5年,公

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8次,审议通过60项议案,听取17项议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通过2项议案。

本人作为提名和薪酬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委员会18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亲自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23.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向董

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有关人员了解相关信息,在会议审议过程中进行询问并提出意见建议。在深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经审慎考虑,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均投出同意票,未有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

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

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本人结合自身专长,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建议全部得到采纳并定期听取执行情况。主要建议发表情况如下:一是加强零售风险管控,严把客户准入关,做好零售风险处置化解。二是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力度,做好账销案存、权在力催,加大清收激励

3力度。三是评估关税贸易战对业务发展及风险管控的影响,适时调整

授信政策,做好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的监测与管理。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与内审部就审计工作重点领域、内审人员和队伍建设、内外审计协同等方面进行沟通;定期审阅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评估;定期审阅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半年度审阅报告,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的判断和决策;就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项目进度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果、管理建议等与外部审计机构充分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五)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年,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监管要求。除按规定

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本

4人坚持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定期或不定期获取公司经营情况。一是通过会议形式定期听取

关于经营发展、全面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合规内控、关联交易、消

费者权益保护等情况报告,及时审议研究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是通过与董事会秘书、董事及高管人员保持沟通联系,每月审阅《董事通讯》,积极关注公司公告及市场信息,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2.加强履职能力建设。2025年,本人先后参加了山东上市公司协

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最新监管规则解读、上市公司并

购重组最新监管规定专题培训、学习贯彻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上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上市公司董监高合规履职培训,公司反洗钱培训,并主动学习银行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六)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按规定发出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建立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制度,给予适当的履职津贴,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2025年

5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

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本人重点关注并审查了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审批程序、开展

的目的和影响,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2025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等议案,均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3.提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对董事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遴选、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议案、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

情况、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均经提名和薪酬委员会

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诚信、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2026年,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6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保持独立性,发挥专业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卫保川)

作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卫保川,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宏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历任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投资经理,中国纺织物产集团投资部副总经理,中国证券报社新闻部主任、市场新闻部主任、市场研究中心主任及首席经济学家,中国基金业协会投资者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信证券研究所首席策略顾问,新华社新华财经特约高级经济分析师,齐鲁银行外部监事。2020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经上交所备案审查,并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核准。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各项规定中对于出任

8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

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保持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5年,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

审议通过68项议案,听取20项议案;召开股东会2次,审议通过

16项议案,听取2项议案。本人亲自参加董事会7次,委托出席1次,没有缺席情况;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2次,没有缺席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5年,公

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8次,审议通过60项议案,听取17项议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通过2项议案。

本人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委员会17次,委托出席1次,没有缺席情况;本人亲自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3.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向董

9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有关人员了解相关信息,在会议审议过程

中进行询问并提出意见建议。在深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经审慎考虑,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均投出同意票,未有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

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

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本人结合自身专长,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建议全部得到采纳并定期听取执行情况。主要建议发表情况如下:一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优化业务结构,加强对于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客群的精耕细作,加大对消费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的投放力度,提高贷款资产比、中长期贷款占比。二是在低利率环境下,合

10理优化大类资产配置,做好贷款、债券投资收益与风险的评估。三是

做好 AI 大模型的跟踪与研究,不盲目跟风,以务实的态度推进 AI应用,“人工+人工智能”两条腿走路。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与内审部就审计工作重点领域、内审人员和队伍建设、内外审计协同等方面进行沟通;定期审阅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评估;定期审阅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半年度审阅报告,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的判断和决策;就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项目进度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果、管理建议等与外部审计机构充分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五)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年,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监管要求。除按规定

11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本

人坚持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定期或不定期获取公司经营情况。一是通过会议形式定期听取

关于经营发展、全面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合规内控、关联交易、消

费者权益保护等情况报告,及时审议研究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是通过与董事会秘书、董事及高管人员保持沟通联系,每月审阅《董事通讯》,积极关注公司公告及市场信息,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2.加强履职能力建设。2025年,本人先后参加了山东上市公司协

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最新监管规则解读、上市公司并

购重组最新监管规定专题培训、学习贯彻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上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上市公司董监高合规履职培训,公司反洗钱培训,并主动学习银行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六)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按规定发出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建立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制度,给予适当的履职津贴,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2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2025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本人重点关注并审查了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审批程序、开展

的目的和影响,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2025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等议案,均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3.提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对董事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遴选、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议案、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

情况、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均经提名和薪酬委员会

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诚信、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132026年,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保持独立性,发挥专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宁宇)

作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宁宇,196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澳洲注册会计师、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委会委员、北京分所所长、辽宁分所所长等职务。历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委会委员、辽宁分所所长。2023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经上交所备案审查,并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核准。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各项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

15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保持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5年,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

审议通过68项议案,听取20项议案;召开股东会2次,审议通过

16项议案,听取2项议案。本人亲自参加董事会8次,没有委托或

缺席情况;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2次,没有缺席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5年,公

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8次,审议通过60项议案,听取17项议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通过2项议案。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委员会18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亲自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3.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向董

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有关人员了解相关信息,在会议审议过程

16中进行询问并提出意见建议。在深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经审慎考虑,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均投出同意票,未有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

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

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本人结合自身专长,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建议全部得到采纳并定期听取执行情况。主要建议发表情况如下:一是加强对经济敏感行业、监管趋严行业的分类管理,将可持续发展纳入企业客户风险管理因素。二是把握济南市“项目提升年”和人工智能、机器人等重大项目的业务机遇,跟踪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后续政策,抢抓信贷业务增长点。三是在反洗钱、风控模型、业务流程风险管控

17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外部审计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研究制订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与内审部就审计工作重点领域、内审人员和队伍建设、内外审计协同等方面进

行沟通;定期审阅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评估;定期审阅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半年度审阅报告,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

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的判断和决策;就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工作;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项目进度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审计工具和方法论等重

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五)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182025年,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监管要求。除按规定

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本人坚持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定期或不定期获取公司经营情况。一是通过会议形式定期听取

关于经营发展、全面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合规内控、关联交易、消

费者权益保护等情况报告,及时审议研究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是通过与董事会秘书、董事及高管人员保持沟通联系,每月审阅《董事通讯》,积极关注公司公告及市场信息,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2.加强履职能力建设。2025年,本人先后参加了山东上市公司协

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最新监管规则解读、上市公司并

购重组最新监管规定专题培训、学习贯彻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上交所上市公司董监高合规履职培训,公司反洗钱培训,并主动学习银行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六)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按规定发出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建立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制度,给予适当的履职津贴,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9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2025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本人重点关注并审查了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审批程序、开展

的目的和影响,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2025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等议案,均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3.提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对董事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遴选、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议案、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

情况、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均经提名和薪酬委员会

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诚信、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202026年,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保持独立性,发挥专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骅月)

作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骅月,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副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数量金融系副主任、金融学院教师。历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商学院博士后,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师。2023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经上交所备案审查,并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核准。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各项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

22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保持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5年,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

审议通过68项议案,听取20项议案;召开股东会2次,审议通过

16项议案,听取2项议案。本人亲自参加董事会8次,没有委托或

缺席情况;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2次,没有缺席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5年,公

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8次,审议通过60项议案,听取17项议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通过2项议案。

本人作为提名和薪酬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

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委员会18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亲自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

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3.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向董

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有关人员了解相关信息,在会议审议过程中进行询问并提出意见建议。在深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经审慎

23考虑,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事

项均投出同意票,未有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

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

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本人结合自身专长,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建议全部得到采纳并定期听取执行情况。主要建议发表情况如下:一是在稳中求进的基础上,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加强对营销策略、风险管控的动态管理。二是整合内外部数据,推进非结构化数据标准化,提高数据质量和数据应用能力,完善共享机制,储备数据资产,推进数据价值向经营价值转化。三是增强风险模型的灵活性,结合区域、行业、客群等不同维度实施差异化风险评判,人防与技防相结合,

24提升风险管理的全面性与实效性。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与内审部就审计工作重点领域、内审人员和队伍建设、内外审计协同等方面进行沟通;定期审阅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评估;定期审阅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半年度审阅报告,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的判断和决策;就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项目进度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果、管理建议等与外部审计机构充分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五)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年,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监管要求。除按规定

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本人坚持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251.定期或不定期获取公司经营情况。一是通过会议形式定期听取

关于经营发展、全面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合规内控、关联交易、消

费者权益保护等情况报告,及时审议研究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是通过与董事会秘书、董事及高管人员保持沟通联系,参加年度重点课题研究,每月审阅《董事通讯》,积极关注公司公告及市场信息,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2.加强履职能力建设。2025年,本人先后参加了山东上市公司协

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最新监管规则解读、上市公司并

购重组最新监管规定专题培训、学习贯彻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上交所上市公司董监高合规履职培训,公司反洗钱培训,并主动学习银行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六)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按规定发出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建立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制度,给予适当的履职津贴,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2025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本

26人重点关注并审查了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审批程序、开展

的目的和影响,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2025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等议案,均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3.提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对董事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遴选、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议案、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

情况、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均经提名和薪酬委员会

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诚信、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2026年,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保持独立性,发挥专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72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董彦岭)

作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董彦岭,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山东财经大学中国经济研究院教师等职务。历任山东经济学院财政金融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山东经济学院区域经济研究院主任、副教授、教授,山东经济学院区域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山东财经大学区域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山东财经大学区域经济研究院院长、教授。2025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经上交所备案审查,并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核准。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各项规定中对于出任

29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

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保持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5年,本人均亲自出席应出席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

审议通过68项议案,听取20项议案;召开股东会2次,审议通过

16项议案,听取2项议案。其中本人任职以来,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2次,审议通过14项议案,听取7项议案。本人亲自参加董事会2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5年,公

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8次,审议通过60项议案,听取17项议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通过2项议案。

其中本人任职以来,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5次,审议通过13项议案,听取9项议案。本人作为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消

30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委员会5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3.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向董

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有关人员了解相关信息,在会议审议过程中进行询问并提出意见建议。在深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经审慎考虑,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均投出同意票,未有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

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

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本人结合自身专长,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建议全部得到采纳并定期听取执行情况。主要建议发表情况如下:一是依托山东工业经济“头号工程”、济南工业强市发展战略,推进业

31务结构调整,提升制造业贷款占比。二是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抓

好科技等新兴产业发展机遇,警惕传统产业尤其是房地产、大基建相关行业风险。三是重视风险管理的发展规划,明确风险管理的现状、问题与未来策略。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内审部就审计工作重点领域、内审人员和队伍建设、内外审计协同等方面进行沟通;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的判断和决策;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项目进度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果、管理建议等与外部审计机构充分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五)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年,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监管要求。除按规定

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本人坚持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定期或不定期获取公司经营情况。一是通过会议形式定期听取

32关于经营发展、全面风险管理等情况报告,及时审议研究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建议。二是通过与董事会秘书、董事及高管人员保持沟通联系,参加年度重点课题研究,每月审阅《董事通讯》,积极关注公司公告及市场信息,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2.加强履职能力建设。2025年,本人先后参加了山东上市公司协

会学习贯彻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上交所独立董事初任培

训和公司反洗钱培训,并主动学习银行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六)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按规定发出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建立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制度,给予适当的履职津贴,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任职以来,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相关事项。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诚信、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332026年,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保持独立性,发挥专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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