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9股票简称:中国电建公告编号:临2026-02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中电
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为支持其参股企业项目开展的资金需求,拟通过股东借款方式向其参股的项目公司提供合计人民币10.58亿元的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路桥”)拟向其参股的项目公司中电建四川渝蓉高速公
路有限公司和重庆渝广梁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分别提供1笔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95亿元;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水电开发公司”)拟向其参股的项目公司南水北调(重庆)新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提供1笔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金额为人民币1.63亿元,具体如下:
1资助金额
资助资助期限序号提供资助主体资助对象(人民币资助方式资助用途利率(年)
亿元)中电建路桥集团中电建四川渝蓉高速公支付债务本息
11.01有息借款4.3%3
有限公司路有限公司及运营费用中电建路桥集团重庆渝广梁忠高速公路支付债务本息
27.94有息借款3.0%1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及运营费用
中电建水电开发南水北调(重庆)新能用于项目开发
31.63有息借款2.65%5
集团有限公司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
合计10.58----公司已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财务资助的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因此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为支持电建路桥、电建水电开发公司下属参股企业的业务发展,满足其项目开展需要,故电建路桥、电建水电开发公司通过股东有息借款的形式,向被资助方提供上述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将不影响电建路桥、电建水电开发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财务资助中,电建路桥、电建水电开发公司将会对财务资助对象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评估风险变化,督促财务资助对象还款付息,确保其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财务资助涉及的被资助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本次财务资助涉及的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请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本次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请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的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电建路桥、电建水电开发公司的
参股项目公司,参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将同步提供财务资助。为加强资金风险控制,公司将会对被资助对象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评估风险变化,督促被资助对象还款付息,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于还款的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督促被资助对象还本付息,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认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支持其项目开展需要,不影响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与资金使用。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被资助对象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财务资助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20.89亿元,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25%;公司及其下
3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人民币10.33亿元,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0.62%;公司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金额为0元。
七、备查文件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4附件一: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中电建四川渝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名称:中电建四川渝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蓉高速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00MA62K40W1F
3.成立时间:2016年6月30日
4.住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一段136号财政大楼六层
5.主要办公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安乐村可仁堂东北140米
6.法定代表人:刘小刚
7.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收费;停车场服务;广告牌的建设、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蜀道(四川)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5%、成都交投资本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0%、电建路桥持股15%。
10.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蜀道(四川)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交投资本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前述股东将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11.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人民币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6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235.69235.16
负债总额196.23195.66
净资产39.4639.50
资产负债率(%)83.2583.20
5项目2025年度2026年1-3月
营业收入12.452.86
净利润0.950.05
注:上述2026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12.上一会计年度向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向渝蓉
高速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90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重庆渝广梁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名称:重庆渝广梁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广梁忠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593656506K
3.成立时间:2012年3月30日
4.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
5.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北碚区 G85 两江收费站
6.法定代表人:冉忠
7.注册资本:94162.5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对京昆高速公路复线重庆至广安(重庆段)高速公路项目和重庆
梁平至黔江高速公路梁平至忠县段高速公路项目进行投资,组织项目公路建设,并对上述两项目公路进行经营和管理。(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9.股权结构: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0%、电建路桥持股40%。
10.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前述股东将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11.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6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6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124.42124.33
负债总额120.19120.91
净资产4.233.53
资产负债率(%)96.6097.25
项目2025年度2026年1-3月营业收入4.661.34
净利润-3.67-0.82
注:上述2026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12.上一会计年度向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向渝广
梁忠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24亿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南水北调(重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名称:南水北调(重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能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5MAAC00R24J
3.成立时间:2021年9月14日
4.住所: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青龙路四巷17号门市
5.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云阳县迎宾大道288号重庆江来明宇尚雅酒店5楼
6.法定代表人:张全福
7.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股权结构: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电建水电开发公
7司持股32%、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17%。
10.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已按68.10%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11.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人民币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6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42.1042.52
负债总额32.0632.48
净资产10.0410.04
资产负债率(%)76.1576.39
项目2025年度2026年1-3月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0.000.00
注1:项目处于在建阶段,暂无营业收入及净利润。
注2:上述2026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12.上一会计年度向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未向重庆
新能源公司提供资助。
8附件二: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电建路桥向渝蓉高速公司提供1笔财务资助
电建路桥本次通过股东借款的方式为渝蓉高速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人民币
1.01亿元,借款年利率为4.3%,借款期限为3年,主要用于保障渝蓉高速公司所负
责的渝蓉高速公路四川段项目按时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及运营费用的资金需求。渝蓉高速公司应依据协议约定的期限、用途、方式等依法使用该笔借款,不得将款项挪作他用;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若渝蓉高速公司发生违约情形,电建路桥有权停止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利息,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二、电建路桥向渝广梁忠公司提供1笔财务资助
电建路桥本次通过股东借款的方式为渝广梁忠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人民币
7.94亿元,借款利率为3%,借款期限1年,主要用于保障渝广梁忠公司按时支付银
行贷款本息的资金需求。渝广梁忠公司应依据协议约定的期限、用途、方式等依法使用该笔借款,不得将款项挪作他用;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若渝广梁忠公司发生违约情形,电建路桥有权停止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利息,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三、电建水电开发公司向重庆新能源公司提供1笔财务资助
电建水电开发公司本次通过股东借款方式为重庆新能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人民币1.63亿元,借款利率2.65%,借款期限为5年,专项用于保障云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需求。重庆新能源公司须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用途及使用方式依法合规使用该笔借款,严禁挪作他用,并按协议约定足额支付财务资助利息,若重庆新能源公司发生违约情形,电建水电开发公司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并追究其损害赔偿责任及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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