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7证券简称:明泰铝业公告编号:临2025-047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5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向1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 100000000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2.80元/股。截至2023年8月2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12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11647276.85元,募集资金净额1268352723.15元。
截止2023年8月2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45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27656254.14元,
2023年8月3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61156697.46元(其中对募投项目投入61156697.46元),2025年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266499556.68元(其中对募投项目投入266499556.68元)。截止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79814775.95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
940696469.01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合计39118306.94元),其中:银行存款179814775.95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400000000.00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截至2023年8月21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分别与光大银行郑州分行、民生银行郑州分行、平安银行郑州分行、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河南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与交通银行郑州
巩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于2024年12月27日注销。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河南鸿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吴
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5年1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河南鸿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存储方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式光大银行郑州分行77280180808779866已销户
民生秦岭路支行617601677668352723.15177119206.25活期平安银行郑州分行15484867777701已销户
浦发牡丹路支行76310078801700000140600000000.001182809.32活期浦发牡丹路支行76310078801700000139已销户交通银行巩义支行411124999011004010507已销户
交通银行高新支行4116549990110052474561512760.38活期中信银行郑州分行8111101012901924824活期
合计1268352723.15179814775.9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审批会议额度期限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第六届董事会第40000.00不超过1240000.0040000.00十八次会议个月
合计40000.0040000.00
(二)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产品期到期银行产品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限(天)收益
中国银行股份有(河南)对公结构
20241885229000.0029000.00186153.690限公司巩义支行性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河南)对公结构31000.0031000.00188419.710
限公司巩义支行性存款202418853中国银行股份有(河南)对公结构
20250952820400.0019020400.00限公司巩义支行性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河南)对公结构19600.0018819600.00限公司巩义支行性存款202509259
合计60000.0040000.0060000.00573.4040000.00
其余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5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变更用于为由全资子公司河南鸿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业园项目”。
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268352723.1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6499556.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239827752.8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27656254.1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97.75%截至期项目达项目可已变更项截至期末累计投本年是否末投入到预定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含部募集资金承诺投截至期末承诺投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度实达到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2)进度可使用否发生目分变更资总额入金额入金额入金额的差额现的预计(如有)(3)=(2)-(1)(%)(4)状态日重大变效益效益
=(2)/(1)期化年产25万
吨新能源电1268352723.1561156697.4661156697.46061156697.460100.00不适不适已变更否用用池材料项目
汽车、绿
色能源用1239827752.841239827752.84266499556.68266499556.68-973328196.1621.012027年不适不适否铝产业园1月用用项目
合计—1268352723.151300984450.301300984450.30266499556.68327656254.14-973328196.16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不适用。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4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元,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4亿元,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5年6月30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4亿元。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3亿元,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理,额度不超过6亿元,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2025品情况
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6亿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收回金额4亿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不适用。
贷款情况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不适用。
及形成原因
2024年11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5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变更用于为由全资子公司河南鸿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汽车、绿色能源用况铝产业园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的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意见。2024年12月17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变更后项目达投资进本年是否的项目到预定
对应的原变更后项目拟投截至期末计划累本年度实际投实际累计投入金度(%)度实达到可行性变更后的项目可使用
项目入募集资金总额计投资金额(1)入金额额(2)(3)=(2)/(现的预计是否发
1)状态日效益效益生重大
期变化年产25万
汽车、绿色能吨新能源
源用铝产业园1239827752.841239827752.84266499556.68266499556.6821.012027不适不适否电池材料年1月用用项目项目
合计1239827752.841239827752.84266499556.68266499556.6821.01
公司义瑞新材70万吨绿色新型铝合金材料项目主要设备已建成投产,可稳步提升公司产销量和优化产品结构,减少低附加值产品占比,提高新能源电池及汽车领域等高附加值产品的占比。原募投项目“年产25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中电池箔、水冷板等新能源电池材料可通过现有产能优化及效率提高得以稳步提升,并在变更后的鸿晟新材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
“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业园项目”中保留新增部分电池箔产能,满足客户对新能源电池材料的需求。
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召项目)
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着审慎和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将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5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尚未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变更用于全资子公司鸿晟新材实施的“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业园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不适用。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