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7证券简称:明泰铝业公告编号:临2025-018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6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9759688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1.9687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马廷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89937273 98.0735 7068951 1.7779 590660 0.1486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89971973 98.0822 7109751 1.7881 515160 0.1297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89785273 98.0352 7240551 1.8210 571060 0.1438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90053566 98.1027 7121258 1.7910 422060 0.1063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89784139 98.0350 7254485 1.8245 558260 0.1405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89935239 98.0730 7039485 1.7705 622160 0.1565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90809746 98.2929 6318478 1.5891 468660 0.1180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90579546 98.2350 6542178 1.6454 475160 0.1196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84765419 96.7727 10513258 2.6442 2318207 0.583110、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91498066 98.4660 5733658 1.4420 365160 0.0920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91582846 98.4874 5655678 1.4224 358360 0.0902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通148283520100.000000.000000.0000股股东
持股1%-5%普通股150474566100.000000.000000.0000股东
持股1%以下普通9129548092.368071212587.20494220600.4271股股东
其中:市值50万以1570324890.671714850848.57491304600.7534下普通股股东
市值50万以上普7559223292.728456361746.91382916000.3578通股股东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同意反对弃权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票数票数票数
(%)(%)(%)号《关于公司2024年
4度利润分配预案的21858800596.664171212583.14914220600.1868议案》《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9合伙)担任公司202521329985894.3256105132584.649123182071.025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10东未来分红回报规2025-202722003250597.302957336582.53553651600.1616划(年年)>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11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22011728597.340456556782.50103583600.158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季正刚、蔡红珍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