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全体在任独立董事独
立性情况开展专项核查与评估,结合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性自查报告》,出具本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赵引贵、周晓东、黄建中的任职资格、履职情况、关联
关系及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