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7证券简称:明泰铝业公告编号:临2026-027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以电子
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通讯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参加董事9名,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成员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刘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完善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围绕业务结构优化、风险防控需求及治理实践,兼顾行业监管实践特点,确保内控制度贴合公司实际、具备可操作性,主要制定或修订制度如下:
4.0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4.02《关于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4.03《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4.04《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4.05《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4.06《关于制定<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4.07《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4.08《关于制定<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4.01、4.05、4.06、4.07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4.01至4.02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明泰铝业2026年半年度报告》。
2、《明泰铝业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