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7证券简称:明泰铝业公告编号:临2025-021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2551.46万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551.46万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20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1、2024年1月19日,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4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2024年 1月 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公司独立董事赵引贵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征集时间为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4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3、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1月30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公示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内容包括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公示期间已满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4、2024年 1月 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2024-008),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6、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4年2月5日为授予日,以5.50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904名激励对象授予5140.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授予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2月5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04名激励对象授予5140.50万股限制性股票。
7、2024年 2月 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明泰铝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公司针对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8、2024年3月20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登记工作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后,在缴款验资环节及后续办理股份登记的过程中,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30万股,最终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895人5121.20万股。
9、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议案》。
(二)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与登记情况
1、授予情况
授予激励对象人授予后股票剩余数授予日期授予价格授予数量数量
2024年2月55.50元/5140.50万
904人0股
日股股
2、登记情况
登记日期授予价格登记股票数量登记人数
2024年3月20日5.50元/股5121.20万股895人
注: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后,在缴款验资环节及后续办理股份登记的过程中,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30万股,上述激励对象放弃的19.3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直接调减取消授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904人调整为895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5140.50万股调整为5121.20万股。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已达成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相关条件,具体解锁条件与有关说明如下:
(一)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截止2025年5月13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解锁时间条件已满足。
(二)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已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况,满审计报告;足解锁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不适当人选;形,满足解锁条件。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847.90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万元,剔除本次股份支付费用以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0082.36万元后归属于上市公基数,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基数2023年润较基数增长率不低于10%(含本数)。
增长37.24%。2024年度公司业绩满足解锁条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将作为本计划895名激励对象中,李秋的个人解除限售比例的依据。激励对象只有在军、李晓佳、邵心忠、王朋雷、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王进刚、李钦6名离职,授予分或全部解除限售,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1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分为 A-优秀、B-良好、 名激励对象程洋考核结果为 C,C-合格、D-待改进四个等级。解锁期内考核若 解锁比例为 80%,其余考核结为 B-良好及以上则可以解锁当期全部份额,若 果均达到“良好”以上。
为 C-合格则解锁 80%,剩余份额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若为 D-待改进则取消当期获授。
综上所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895名激励对象,其中李秋军、李晓佳、邵心忠、王朋雷、王进刚、李钦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1名激励对象程洋不符合全部解锁的条件,解锁股份0.96万股;其余888名激励对象考核均为良好及以上,符合解锁条件,授予股份解除限售2550.50万股,合计解锁股份2551.46万股。
三、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89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551.46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2.05%,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已获授予本次可解本次解锁数量占序姓名职务限制性股锁限制性已获授予限制性号票数量股票数量股票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刘杰副董事长、总经理45.0022.5050%
2邵三勇董事、副总经理39.0019.5050%
3王利姣副总经理39.0019.5050%
4雷鹏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9.0019.5050%
5孙军训副总经理、财务总监39.0019.5050%
6贺志刚副总经理45.0022.505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246.00123.0050%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其他骨干员工4875.202428.4649.81%
三、合计5121.202551.4649.82%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5年5月20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551.46万股。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公司股票,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进行股份交易。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51212000-255146002569740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192492027255146001218006627总计124370402701243704027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如下法律意见:公司2024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解
锁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2024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据此可进行本次解锁;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4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