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议案》,监事会核查了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本次解锁激励对象解锁资格的情况,现发表意见如下:
1、依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原股权激励
对象中李秋军、李晓佳、邵心忠、王朋雷、王进刚、李钦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7.80万股。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1名激励对象程洋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条件,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0.24万股。本次合计回购注销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04万股,回购价格为5.50元/股,同时加算同期央行存款基准利率作为激励对象购股资金的利息补偿。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895名激励对象,其中李秋军、李
晓佳、邵心忠、王朋雷、王进刚、李钦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1名激励对象程洋不符合全部解锁的条件,解锁股份0.96万股;其余
888名激励对象考核均为良好及以上,符合解锁条件,授予股份解除限售2550.50万股,合计解锁股份2551.46万股。
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对其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未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为其办理解锁手续。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3日【此页无正文,为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
第一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出席会议的监事签字:
化新民李会晓李浩杰
2025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