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人”)作为河南明泰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公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18391100张,每张面值100.00元,债券期限6年。截至
2019年4月1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8391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22584444.97元,募集资金净额1816525555.03元。
截至2019年4月16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会验字[2019]396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548126451.83元,其中:于2019年4月17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69856177.97元(其中对募投项目投入1369856177.97元),2024年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78270273.86元(其中对募投项目投入
178270273.86元)。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止2024年12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54968974.20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
268399103.20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合计86569871.00元),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54968974.2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为便于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将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5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向1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 1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2.80元/股。截至2023年8月2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12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647276.85元,募集资金净额
1268352723.15元。
截止2023年8月2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45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1156697.46元,
2023年8月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3653869.21元(其中对募投项目投入3653869.21元),2024年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57502828.25元(其中对募投项目投入57502828.25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39827752.84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
1207196025.69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合计32631727.15元),其中:银行存款229565618.89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610262133.95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公司决定聘请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担任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公司决定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原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东吴证券完成。
根据公司与东吴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于支取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取凭证及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银行存款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交通银行郑州百花路支行4118999910100047545301317257283.14-已销户
中行郑州高新区支行253365587762100000000.00-已销户
广发银行郑州金成支行9550880026122601300400000000.00-已销户
建设银行巩义支行41050179410800000911-已销户
中信郑汴路支行8111101012800992500-已销户
中行巩义支行263779216189-已销户
合计1817257283.14-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1817257283.14元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会验字[2019]3963号)中募集资金净额1816525555.03元的差额731728.11元为募集资金在验资户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审批会议额度期限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第六届董事会
40000.00不超过12个月-40000.0040000.00-
第十三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
40000.00不超过12个月-40000.0040000.00-
第十八次会议
合计-80000.0080000.00-
注:公司已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金额3.55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银行存款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光大银行郑州分行77280180808779866--已销户
民生秦岭路支行617601677668352723.15228383056.45活期
平安银行郑州分行15484867777701--已销户
浦发牡丹路支行76310078801700000140600000000.001182562.44活期
浦发牡丹路支行76310078801700000139--已销户
交行巩义支行411124999011004010507--已销户
交通银行高新支行411654999011005247456--活期
合计1268352723.15229565618.89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审批会议额度期限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第六届董事会
40000.00不超过12个月40000.00-40000.00-
第十一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
40000.00不超过12个月-40000.00-40000.00
第十八次会议
合计40000.0040000.0040000.0040000.00
3、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期初产品期银行产品名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到期收益期末余额
余额限(天)期初产品期银行产品名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到期收益期末余额
余额限(天)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河南)对公结构性
-29000.0029000.00231277.68277.68公司巩义支行存款20240667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河南)对公结性存
-31000.0031000.00233748.53748.53公司巩义支行款20240667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河南)对公结构性
-29000.00-186-29000.00公司巩义支行存款20241885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河南)对公结构性
-31000.00-188-31000.00公司巩义支行存款202418853
合计-120000.0060000.00-1026.2161026.21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1月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变更为由全资子公司河
南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70万吨绿色新型铝合金材料项目”,并将原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变更后的项目投资。截至2022年1月4日,“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主要投资建设了立体化智能高架库及数控轧辊磨床,尚未完全建成,累计投入265912431.60元,募集资金使用比例14.64%,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620783492.84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89.22%。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5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变更用于为由全资子公司河南鸿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业园项目”。截至2024年12月17日,“年产25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主要投资建设了车间房顶光伏发电系统及拉弯矫,尚未建成,累计投入
61156697.46元,募集资金使用比例4.82%,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239827752.84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97.75%。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明泰铝业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明泰铝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明泰铝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石颖欧雨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816525555.0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8270273.8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620783492.8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48126451.8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89.22%项目达项目可截至期末累计投入截至期末是否到预定行性是
已变更项目,含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截至期末承诺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投入进度本年度实现的达到承诺投资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
部分变更(如有)总额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金额(2)额的差额(%)(4)可使用否发生效益预计
(3)(2)-(1)(2)/(1)状态日重大变==效益期化
铝板带生产线1816525555.03265912431.60265912431.600265912431.600100已变(注不适用1否升级改造项目更)年产70万吨绿已结
色新型铝合金1620783492.841620783492.84178270273.861282214020.23-338569472.6179.11317791671.02是否项材料项目
合计1816525555.031886695924.441886695924.44178270273.861548126451.83-338569472.61317791671.02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不适用。
况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不适用。
置换情况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10亿元,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12月30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10亿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日,公司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10亿元,使用期限自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10亿元,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12月15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2021年12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10亿元,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8亿元,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4亿元,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4亿元,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为0。
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
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8亿元,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可滚动使用。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8亿元,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一年之内可滚动使用。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7亿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2022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5亿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未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执行采购及项目招标制度,较好地控制了工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程建设和采购成本;同时依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截至2024因年底,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主要设备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节余金额3.55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按照合同约定后续还有少量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2021年12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变更为由全资子公司河南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70万吨绿色新型铝合金材料项目”,并将原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变更后的项目投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的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变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月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12月17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1:“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未建成已变更,未产生效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是否达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变更后项目拟投截至期末计划累本年度实际投实际累计投入金本年度实现的
变更后的项目(1)(2)(%)定可使用状到预计可行性是否发目入募集资金总额计投资金额入金额额(3)=(2)/(1)效益态日期效益生重大变化年产70万吨绿铝板带生产
色新型铝合金线升级改造1620783492.841620783492.84178270273.861282214020.2379.112024年12月317791671.02是否材料项目项目
合计1620783492.841620783492.84178270273.861282214020.2379.11317791671.02
原项目拟将(1+1)热轧升级改造为宽幅(1+4)热轧机组,并新增设备用于预拉伸板、热轧卷的生产,近年来,公司快速发展,产销量稳步提升,客户群体日益庞大,下游市场对新能源电池、汽车轻量化用铝、消费用铝需求增长迅速,原募投项目“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带来的产能提升已不能满足公司销售规模日益增长的需求,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年产70万吨绿色新型铝合金材料项目”,计划新建
一条(1+4)热连轧生产线,并配置更先进的轧机和辅助生产设备,提升公司产品质量、性能、尺寸、精度等技术指标,扩大产能,满足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市场对高附加值产品的需求。
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2021年12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2年1月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变更为由全资子公司河南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70万吨绿色新型铝合金材料项目”,并将原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变更后的项目投资。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分具体募投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268352723.1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7502828.2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239827752.8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1156697.4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97.75%截至期项目达项目可截至期末累计投入本年是否已变更项末投入到预定行性是承诺投资项募集资金承诺投截至期末承诺投本年度投入金截至期末累计金额与承诺投入金度实达到目,含部分调整后投资总额进度可使用否发生目资总额入金额(1)额投入金额(2)额的差额现的预计变更(如有)(3)(2)-(1)(%)(4)状态日重大变=(2)/(1)效益效益=期化年产25万
吨新能源电1268352723.1561156697.4661156697.4657502828.2561156697.46-100不适不适已变更否用用池材料项目
汽车、绿色
1239827752.841239827752.84---1239827752.8402027年不适不适能源用铝产1否月用用
业园项目
合计—1268352723.151300984450.301300984450.3057502828.2561156697.46-1239827752.84-----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不适用。
投入及置换情况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过4亿元,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充流动资金情况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4亿元,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4亿元。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3亿元,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可滚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况管理,额度不超过6亿元,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收回金额610262133.95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不适用。
情况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不适用。
形成原因
2024年11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5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变更用于为由全资子公司河南鸿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汽车、绿色能源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用铝产业园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的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意见。2024年12月17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变更后项目达投资进度本年是否的项目到预定
对应的原项变更后项目拟投入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本年度实际投入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度实达到可行性变更后的项目可使用
目募集资金总额投资金额(1)金额(2)(3)=(2)/(1现的预计是否发
)状态日效益效益生重大期变化年产25万
汽车、绿色能源
吨新能源电1239827752.84----2027年不适不适否用铝产业园项目1月用用池材料项目
合计1239827752.84----
公司义瑞新材70万吨绿色新型铝合金材料项目主要设备已建成投产,可稳步提升公司产销量和优化产品结构,减少低附加值产品占比,提高新能源电池及汽车领域等高附加值产品的占比。原募投项目“年产25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中电池箔、水冷板等新能源电池材料可通过现有产能优化及效率提高得以稳步提升,并在变更后的鸿晟新材“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业园项目”中保留新增部分电池箔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产能,满足客户对新能源电池材料的需求。
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着审慎和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将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5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尚未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变更用于全资子公司鸿晟新材实施的“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业园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分具体募投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