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8股票简称:滨化股份公告编号:2025-037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因:鉴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00000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回购股份数量注销股份数量注销日期
1200000股1200000股2025年5月21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同日公司披露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在公告载明的申报时间内,公司债权人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截至目前,申报时间已届满,公司未收到债权人相关申报。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根据《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00000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核心骨干人员高辉1人,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20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70000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申请。
预计该部分股票将于2025年5月21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类别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28200000-120000027000000无限售条件股份20298362762029836276
股份合计2058036276-12000002056836276
注:本次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
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
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2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
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依据、相关人员、数量及安排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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