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及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李海霞,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持有董秘资格证、独立董事证书。1999年7月至2020年5月,历任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行政管理部经理、副总裁;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副总裁、董事、董事会秘书、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2020年5月至2025年8月,任衣拉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行政人事总监;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1月至今任珲春泰普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4年12月至今任高乐堡(山东)商贸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独立性要求,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未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1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参加了以上各次会议,
未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未缺席会议。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上述会议相关议案,并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亲自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出席股东董事姓名加董事会会席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会次数议次数李海霞888004
2025年度,本人结合专业特长对公司发展战略、规范运作、经营管理、风险内控
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对关联交易、套期保值业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行H股股票并在港交所上市、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等事项进行了独立审议。
专门会议报告期内亲自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次董事姓名类别召开次数席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数李海霞审计委员会66600李海霞提名委员会11100薪酬与绩效李海霞22200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李海霞33300门会议
作为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研究,确保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及监管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以及公司年报审计等时机深入开展调研,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及内控体系运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
2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高效沟通,及时掌握各项重
大事项进展和日常经营情况。密切关注董事会和股东会所作决议的落实成效,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与管理实践经验,围绕公司运营实际,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履行了指导与监督职责。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之间的沟通协作,定期向本人汇报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并主动征求本人的专业建议。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之前,认真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地送达,充分保障了本人的知情权利,为本人更好履行职责创造了完备的条件与有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会议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积极审议,认真讨论、审查和论证各项事项,并就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做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对公司2025年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持续的关注及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送及披露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披露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的内控体系建设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能够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各项规定和具体操作流程执行。在公司内部控制评估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二)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事宜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主要
3为销售产品、采购原材料及提供劳务、租赁等日常交易事项,旨在实现公司与各关联
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产品的销售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定价政策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本年度选举的独立董事具备《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与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契合,且未发现存在影响其担任董事的负面情形。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具备相关资质并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无影响其执业的诚信记录,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秉持诚信尽责、勤勉履职的工作态度,严格遵循《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规范,忠实且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同时,注重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与独立性,认真承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能,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中依据事实发表独立意见,助力公司规范运作,优化治理结构,持续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展望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保持独立、客观的判断立场,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的沟通与协作,致力于提高董事会决策的合理性、合规性与科学性。依托自身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与治理水平,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独立董事:李海霞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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