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8证券简称:滨化股份公告编号:2026-007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是否在前期预计本次担保是否有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担保余额(不含本额度内反担保次担保金额)山东滨化东瑞化工
25000万元36350万元是否
有限责任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0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385881.26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33.90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近日,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青岛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滨州分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滨州分行”)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滨州市分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滨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及《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瑞公司”)提供最高额20000万元及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相关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为386000万元。上述担保包括长、短期贷款、票据、信用证、融资租赁、保理等融资业务所对应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子公司(含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其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96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公告》。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2025年度担保额度内,将东瑞公司的担保额度调剂1000万元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滨化海跃(青岛)贸易有限公司,即东瑞公司担保额度由96000万元调整至95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控股子公司司持股情况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3.87%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16.13%法定代表人李岩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602660168220M成立时间2007年3月20日注册地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858号
注册资本1788461538.00元人民币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食品添加
剂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经营范围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项目/2025年1-9月(未/2024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414384.57352469.2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165004.41110106.20
资产净额249380.15242363.00
营业收入120050.38244745.45
净利润6310.1310538.1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青岛银行滨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担保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债权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6、担保期限: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
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
应支付的其他款项。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二)与邮储银行滨州分行签署的《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
1、担保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6、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担保范围: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
授信合同、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保函/备用信
用证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而享有的
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也不论该债权是否在最高额保证设立前已经产生。
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
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被担保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活动或拟开展项目建设存在融资需求,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结合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认为本次担保不存在重大风险,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同意对担保对象在担保额度内进行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85881.26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82096.46万元,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90%和33.57%。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