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泰证券证券代码:601688编号:临2023-07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3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南京。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1人,胡晓非执行董事和彭冰独立非执行董事未亲自出席会议,其中:胡晓书面委托张伟董事长代为行使表决权,彭冰书面委托王建文独立非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各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二、同意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会议还审查了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
1具体情况的报告。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修订后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基本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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