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88证券简称:华泰证券公告编号:临2026-00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139号南京华泰万丽酒店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429
其中:A股股东人数 142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5245467179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407366471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股) 117180246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8.109520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5.12824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12.98128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
1况等。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执行董事周易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列席10人。因公务原因,张伟、陈仲扬、张金鑫3
位董事未列席本次股东会。公司独立董事均列席本次股东会。
2、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兼董事会秘书张辉以及公司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本次股东会。
3、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股东代表、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见
证律师及 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计票和监票。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建议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合计:471108438589.81248453399537210.1801303874220.007386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议有效表决权的是否当选比例(%)
2.01王会清510138501097.253206是
2.02周易512060628897.619642是
2.03丁锋509650670597.160206是
2.04于兰英505698930796.406843是
22.05柯翔505764724096.419386是
2.06晋永甫505698812196.406820是
2.07陈建伟505709839096.408923是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议有效表决权的是否当选比例(%)
3.01王建文515002421498.180468是
3.02王全胜506534541696.566145是
3.03彭冰513217023897.840098是
3.04王兵514281180398.042970是
3.05老建荣513111069697.819899是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现将本次股东会中,本公司 A股股东中持股比例5%以下的股东对于重大事项的表决情况披露如下: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建议股东会授予董事会
1210769018289.66885624250793110.3171753283450.013969
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0------
成员(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王会清224401736895.468713----
2.02周易224754163895.618649----
2.03丁锋220174390893.670246----
2.04于兰英221027287094.033099----
2.05柯翔221099188294.063688----
2.06晋永甫221027168494.033048----
2.07陈建伟221038195394.037740----
关于选举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3.00------
成员(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王建文225560602495.961737----
3.02王全胜221749181194.340219----
3.03彭冰225104456095.767676----
33.04王兵224914419795.686827----
3.05老建荣223830083195.225511----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需要逐项表决的子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普通表决事项方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议案2的7项子议案以及议案3的5项子议案。
2、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起三年。本次会议分别选
举王会清先生、周易先生、丁锋先生、于兰英女士、柯翔先生、晋永甫先生、陈
建伟先生、王建文先生、王全胜先生、彭冰先生、王兵先生、老建荣先生12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王莹女士共13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王莹女士的简历以及王兵先生的更新简历详见附件,其他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5-082)。除简历所披露内容之外,上述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王莹女士是公司执行董事,将从公司领取薪酬,其薪酬按有关规定和制度确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张伟先生、陈仲扬先生和张金鑫先生任期届满,不再
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张伟先生、陈仲扬先生和张金鑫先生不存在未履行的公开承诺或义务,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与其辞职有关的事项需要知会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公司对他们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公司也希望他们继续关心和支持公司的发展。
4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伟、黄笑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中国境
内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王莹女士和王兵先生简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上网公告文件《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5附件:
王莹女士和王兵先生简历
1、王莹女士,公共管理硕士。2016年1月加入公司,2016年4月至2025年5月担任本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2019年12月至2025年5月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工会主席,2025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2025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2、王兵先生,博士,会计学专业。2007年7月至2022年12月历任
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讲师、副教授、系副主任;2022年12月至今
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系副主任。2022年12月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目前,王兵先生兼任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王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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