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89证券简称:拓普集团公告编号:2023-015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北仑区育王山路 268 号公司总部 C-105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3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7974760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70.754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需审议案逐项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邬建树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明臻先生出席会议;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79509708 99.9694 237897 0.0306 0 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公司向特786199.698323780.301700
定对象发行 A 9400 97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蔡诚、李嘉言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