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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普集团:拓普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3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1689证券简称:拓普集团公告编号:2024-037

转债代码:113061转债简称:拓普转债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5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2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8477758 股,发行价格为 30.52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95141174.16元,扣除发行费用34712005.0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60429169.0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9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536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明细金额(元)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5626137.21明细金额(元)

减:2023年度使用40570247.32

加:2023年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445254.16

加:收回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

减: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5501144.05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

(二)2021年2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2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7058823 股,发行价格为 42.5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77.50元,扣除发行费用21582130.7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8417846.7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3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47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明细金额(元)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58820787.26

减:2023年度使用82147105.10

加:2023年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1137512.45

减: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7811194.61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

(三)2022年7月完成的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25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截至2022年7月20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027358.4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8972641.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923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明细金额(元)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12133275.68

减: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12658800.00

减:购买理财产品(注)1410000000.00

加:赎回理财产品1010000000.00

减:2023年度使用154429473.40

加:2023年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13068842.85

减:本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

加:收回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58113845.1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7年5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监管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以及宁波拓普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以及拓普滑板底盘(宁波)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新碶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

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5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完成销户。

(二)2021年2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监管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以及宁波拓普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已分别与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

波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以及湖南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以及拓普电动车热管理系统(宁波)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已

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新碶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

发区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2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完成销户。

(三)2022年7月完成的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情况

1、监管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以及拓普电动车热管理系统(宁波)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已分

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账户名称账号账户性质期末余额(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74902895710668活期存款60230182.53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4110078801900003588活期存款75395954.84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拓普电动车热管理系统(宁波)

574909514110901活期存款22207988.46

分行营业部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拓普电动车热管理系统(宁波)

15001122332209活期存款200279719.30

北仑支行有限公司

合计358113845.13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2017年5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4057.02万元,实际使用2021年2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8214.71万元,实际使用2022年7月完成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16708.8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8月5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772150503.09元。公司2022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截止2022年8月5日已投入的自筹资金77215.05万元。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934 号《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截至2022年8月5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置换的实际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1年产15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72133.9928778.81

2年产33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177866.0148436.24

合计250000.0077215.05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置换出了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

772150503.09元。其中:2022年度实际置换出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

759491703.09元,2023年度实际置换出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12658800.00元(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先期投入在2023年度到期的金额)。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7月使用金额为10000万元,并于2023年1月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2022年8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公司拟新增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22年8月使用金额为

20000万元,并于2023年6月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3、2023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新增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23年7月使用金额为30000万元,此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仍处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状态,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1、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2、2022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新增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3、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年6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4、公司2023年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购买相关产品

131000.00万元,累计赎回相关产品101000.00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具体交

易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资产负债表日是否

序号受托方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委托金额(万元)起息日到期日到期收回

1浦发银行宁波分行结构性存款30000.002023.1.62023.3.31是

2中国银行新大路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2023.4.102023.6.30是

3浦发银行宁波分行结构性存款30000.002023.4.72023.6.30是

4杭州银行宁波北仑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002023.4.102023.6.30是5宁波银行新碶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002023.4.102023.7.10是

6浦发银行宁波分行结构性存款18000.002023.8.92023.12.29是

7宁波银行北仑支行结构性存款3000.002023.8.112023.12.27是

8宁波银行北仑支行结构性存款20000.002023.12.202024.6.26否

9浦发银行宁波分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2023.12.292024.3.29否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1、鉴于公司2017年5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经建设完成。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可免于履行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因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批准使用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5月4日,公司已将本次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05501144.05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已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鉴于公司2021年2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经建设完成。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可免于履行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因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批准使用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6月28日,公司已将本次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77811194.61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已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324号)。该鉴证报告结论如下:

拓普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拓普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1、2017年5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36042.9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57.0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2438.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9054.5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7.98%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截至期末本年度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截至期末承诺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项目达到预定是否达到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含部分变更本年度投入金额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投入进度(%)实现的

投资总额投资总额投入金额(1)额(2)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效益生(如有)的差额(3)=(2)-(1)(4)=(2)/(1)效益重大变化2023年7月(注

1、汽车智能刹车系统项目否196174.00150892.91150892.9157.65154476.653583.74(注1)102.38%注3否否

2)2023年7月(注

2、汽车电子真空泵项目否43340.1242712.0142712.01472.1743482.39770.38(注1)101.80%1775.65否否

2)

3、轻合金副车架项目是42438.0042438.003527.2041095.46-1342.5496.84%注4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239514.12236042.92236042.924057.02239054.503011.58

1、智能刹车系统 IBS,全新一代智能制动系统,是无人驾驶必不可少的核心部件。作为全新开发的项目,IBS 尚处于验证和市场预推广阶段,故较原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计划有所延后。

2、电子真空泵 EVP,是汽车刹车系统的重要部件。自立项以来,公司紧跟国际龙头,先后研发了柱塞式电子真空辅助泵、叶片式电子真空辅助泵和面向新能源汽车的叶片式电子真空独立泵等三代产品,陆续向众多客户供货并应用于各类节能车型。该项目已于 2023 年 7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见“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见“三、(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注1:“汽车智能刹车系统项目”、“汽车电子真空泵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系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所致。

注2: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原募投项目“汽车智能刹车系统项目”尚未投入的铺底流动资金变更为“轻合金副车架项目”,实施期限至2023年7月。公司“汽车智能刹车系统项目”、“汽车电子真空泵项目项目”期限由2022年5月延期至2023年7月。

注3:汽车智能刹车系统项目,是全新一代智能制动系统,是无人驾驶必不可少的核心部件。作为全新开发的项目,公司智能刹车系统项目已于2023年7月基本建设完成。2023年下半年,公司已实际向客户交样,并于2024年1月开始批量供货。

注4:“轻合金副车架项目”总投资额为88642.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2438.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已于2023年5月投入完毕,后续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建设。2、2021年2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7841.7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214.7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3188.38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截至期末累计投入截至期末项目达到本年度项目可行性

已变更项目,含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截至期末承诺本年度截至期末累计金额与承诺投入是否达到承诺投资项目投入进度(%)预定可使用实现的是否发生重

部分变更(如有)投资总额投资总额投入金额(1)投入金额投入金额(2)金额的差额(3)=预计效益

(4)=(2)/(1)状态日期效益大变化

(2)-(1)汽车轻量化底盘系统

否200000.00197841.78197841.788214.71193188.38-4653.4097.65%注11087.11否否项目

合计200000.00197841.78197841.788214.71193188.38-4653.4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见“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无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注:汽车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目前共有3个实施主体,其中宁波拓普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项目已于2022年5月竣工投产;湖南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和拓普电动车热管理系统(宁波)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项目已于2022年1月竣工投产。3、2022年7月完成的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48897.2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708.83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5947.93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截至期末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目,含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本年度投入进度是否达到性是否发承诺投资项目部分变更(如承诺投入累计投入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可使用状态日实现的投资总额投资总额投入金额(注1)(%)(4)=预计效益生

有)金额(1)金额(2)差额(3)=(2)-(1)期(注2)效益

(2)/(1)重大变化

1、年产150万套轻量

否72133.9972133.9972133.996154.6962896.09-9237.9087.19%尚处于建设期不适用不适用否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

2、年产330万套轻量

否177866.01176763.27176763.2710554.1483051.84-93711.4346.98%尚处于建设期不适用不适用否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

合计250000.00248897.26248897.2616708.83145947.93-102949.3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见“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见“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无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2024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5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10月延期至2024年6月;“年产33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10月延期至2025年4月。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投资进度对应的原项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本年度实际实际累计投入金额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

目资金总额资金额(1)投入金额(2)可使用状态日期的效益预计效益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3)=(2)/(1)轻合金副车架项汽车智能刹

42438.0042438.003527.2041095.4696.84注不适用不适用否

目车系统项目

合计42438.0042438.003527.2041095.46

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案》,原募投项目“汽车智能刹车系统项目”尚未投入的铺底流动资金变更为“轻合金副车架项目”,实施期限至2023年7月。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无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注:“轻合金副车架项目”总投资额为88642.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2438.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已于2023年5月投入完毕,后续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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