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89证券简称:拓普集团公告编号:2026-028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于
2026年7月1日起方可实施,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确保审议程序与前次补充
流动资金授权实施期限合规、有序衔接。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0号)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普集团”)公开发行了2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027358.4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8972641.5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20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923号)。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3 号),公司于 2024 年 1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726104 股,发行价格为 57.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514826899.52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
16389101.0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98437798.4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16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029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资数额、投入进度、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0006.69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进募投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金额金额度
年产15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72133.9972905.66101.07%
年产33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146763.27140027.3895.41%
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注2)30000.00738.982.46%
合计248897.26213672.02-
注1:由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金额不会计入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故上述表格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与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差额大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注2:202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本次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年产33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部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投项目“安徽寿县年产 3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和年产 5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部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合计40000.00万元投向宁波“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公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资数额、投入进度、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95442.12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进募投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金额金额度重庆年产12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
60000.0027071.8345.12%
和6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
宁波前湾年产22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75000.0037064.2149.42%宁波前湾年产5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
10000.007614.7076.15%
项目宁波前湾年产11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
45000.0018404.6640.90%
项目和年产130万套热管理系统项目宁波前湾年产16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
50000.0015004.1630.01%
项目安徽寿县年产3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
项目和年产5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9843.789757.7299.13%目湖州长兴年产8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
项目和年产40万汽车内饰功能件系统15000.0014970.7999.81%项目
智能驾驶研发中心项目37000.0030196.0081.61%
泰国年产130万套热管理系统项目38000.006266.6616.49%
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注2)10000.00--
合计349843.78166350.73-
注1:由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金额不会计入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故上述表格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与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差额大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注2:202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本次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年产33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部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投项目“安徽寿县年产 3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和年产 5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部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合计40000.00万元投向宁波“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前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1、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其中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使用金额为60000万元,于2024年9月使用金额为20000万元,并于2025年6月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其中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5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7月使用金额为30000万元,于2025年8月使用金额为20000万元,于2025年9月使用金额为10000万元,于2025年12月使用金额为6219.02万元。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仍处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状态,使用期限尚未到期,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
(二)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鉴于公司募资金金额较大,募投项目的资金投放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因此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6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其中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和需求情况及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及时归还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临时补流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除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外,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