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潞安环能:潞安环能关于收到山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5-08-02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1699股票简称:潞安环能公告编号:2025-033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山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潞安环能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山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马泽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30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潞安环能与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方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年度预计金额。公司未对超出预计金额的关联交易及时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

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马泽锋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潞安环能、马泽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当充分汲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关联交易规范性,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于8月30日前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严格按照山西证监局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报送书面报告。

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本次收到警示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