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如下:
我们已于董事会召开前获得并审阅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递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基于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议案时回避表决,不会侵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李文毅、黄雄、金建海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