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峰铝业
股票代码:60170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上海华峰天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金光路669号B1层B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昆路2177号16号楼9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尤小华
住所:浙江省瑞安市万松东路华峰专家楼
通讯地址: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尤金焕
住所:浙江省瑞安市万松东路华峰专家楼
通讯地址: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
权益变动性质:减持股份,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刻度。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5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在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11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12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4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6
备查文件.................................................2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1
3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指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指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峰天准投资合伙企业(有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限合伙)、尤小华、尤金焕华峰集团指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华峰天准指上海华峰天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准则15号》指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基本情况
名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法定代表人尤飞宇
注册资本13.87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11456357609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品牌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营期限长期通讯方式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尤小平11.04亿元79.6308%
2尤金焕1.14亿元8.1930%
3杭州瑞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1亿元7.2902%
4尤小华6776.00万元4.8861%
5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姓名职务性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在华峰铝业的别或者地区的居留权任职情况尤飞宇董事长男中国浙江瑞安否无尤小平董事男中国浙江瑞安否无尤金焕董事男中国浙江瑞安否无尤小华董事男中国浙江瑞安否无尤飞煌董事男中国浙江瑞安否无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华峰集团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华峰天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金光路669号B1层B区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华峰天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20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26MA29AP2201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投资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8年1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通讯方式上海市闵行区申昆路2177号16号楼9层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尤飞宇1.10亿元43.7483%
2尤飞煌9975.00万元39.5818%
3陈国桢4200.00万元16.666%
4上海华峰天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万元0.004%
6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
姓名职务性国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在华峰铝业的任别籍者地区的居留权职情况张浩执行男中浙江杭州否无事务国合伙人委派代表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华峰天准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姓名尤小华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3032**(*)住所浙江省瑞安市万松东路华峰专家楼通讯地址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姓名尤金焕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3032**(*)住所浙江省瑞安市万松东路华峰专家楼通讯地址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7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关系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华峰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比例为55.14%。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华峰天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12.02%,华峰天
准的有限合伙人为陈国桢(公司股东尤小华配偶之弟)、尤飞宇(华峰集团控股股东尤小平之子)、尤飞煌(华峰集团控股股东尤小平之子),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华峰天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峰集团100%控股公司)。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尤小华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2.50%,与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为兄弟关系,持有控股股东华峰集团4.8861%的股份,并担任华峰集团的董事。
4、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尤金焕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2.50%,与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为兄弟关系,持有控股股东华峰集团8.1930%的股份,并担任华峰集团的董事。
上述四者为一致行动人,股权关系如下:
89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峰集团、华峰天准、尤小华、尤金焕在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字公司简称持股比例上市交易所股票代码
华峰集团华峰化学45.10%深圳证券交易所002064
华峰集团华峰超纤9.07%深圳证券交易所300180
尤小华华峰化学6.58%深圳证券交易所002064
尤金焕华峰化学6.52%深圳证券交易所002064
尤金焕华峰超纤6.04%深圳证券交易所300180
10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的尤小华先生因自身资金需要,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股份从70.71%减少至70.00%,触及5%的整数倍刻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增持或减持计划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披露了《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尤小华先生计划自2026年1月9日起至2026年1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2166811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不超过2.17%。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除上述计划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股东类别持股数(股)持股比例(%)股份种类义务人
华峰集团控股股东55060060055.14无限售流通股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华峰天准12000000012.02无限售流通股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尤小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无限售流通股
105048001.05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尤金焕250000002.50无限售流通股
合计/70610540070.71/
注:单项数据比例与合计数如有存在尾差,系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导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6年1月15日,尤小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71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本次权益变动后,尤小华先生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由10504800股减少至3370800股持股比例由1.05%减少至0.34%,一致行动人华峰集团、华峰天准、尤金焕先生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70.71%减至70.00%,触及5%的整数倍刻度。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益情况具体如下:
信息披露股东类别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权益变动
义务人股数(股)持股股数(股)持股比例
比例比例(%)
(%)(%)
华峰集团控股股东55060060055.1455060060055.140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华峰天准12000000012.0212000000012.020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尤小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105048001.0533708000.34-0.71
尤金焕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250000002.50250000002.500
合计70610540070.7169897140070.00-0.71
注:单项数据比例与合计数如有存在尾差,系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导致。
12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种类
华峰集团控股股东55060060055.14无限售流通股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华峰天准12000000012.02无限售流通股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尤金焕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250000002.50无限售流通股
尤小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33708000.34无限售流通股
合计/69897140070.0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均来源于公司IPO前已持有的股份,均已于2023年9月7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且华峰集团、华峰天准自愿承诺自2023年9月7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股份的承诺期业已届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受限制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13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涉及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尤小华先生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份变动性质变动期间变动方式减持数量(股)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减持2026年1月9日至集中竞价1449520018.45-20.12
2026年1月14日大宗交易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4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5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6年1月15日
16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华峰天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6年1月15日
17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尤小华
日期:2026年1月15日
18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尤金焕
日期:2026年1月15日
19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7276833
20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上海华峰铝业股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市份有限公司所在地股票简称华峰铝业股票代码601702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区大道1688号上海华峰天准投资上海市闵行区金光路669号合伙企业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B1层B区(有限合伙)义务人注浙江省瑞安市万松东路尤小华册地华峰专家楼浙江省瑞安市万松东路尤金焕华峰专家楼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有无一致不变,但持股有?无□行动人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否为上市(备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公司实际人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峰控制人集团的控股股东尤小平先
生)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华峰集团:持有股份550600600股,持股比例55.14%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华峰天准:持有股份120000000股,持股比例12.02%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尤小华:持有股份10504800股,持股比例1.05%;
尤金焕:持有股份25000000股,持股比例2.50%;
21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股份706105400股,持股比例
70.71%;
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华峰集团:持有股份550600600股,持股比例55.14%,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变动比例:0;
量及变动比例华峰天准:持有股份120000000股,持股比例12.02%,变动比例:0;
尤小华:持有股份3370800股,持股比例0.34%,变动比例:-0.71%;
尤金焕:持有股份25000000股,持股比例2.50%,变动比例: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股份698971400股,持股比例
70.00%,变动比例:-0.71%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时间:2026年1月15日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尤小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1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是□否?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是?否□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
是□否?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
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是□否?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22(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6年1月15日
23(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华峰天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6年1月15日
2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尤小华
日期:2026年1月15日
25(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尤金焕
日期:2026年1月15日
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