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
专门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此次会议需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全体独立董事会前一致推举独立董事彭涛为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1、交易双方在公平协商的基础上,以标的资产的评估价格作为交易对价参考依据,同时考虑到标的资产中的无证建筑物未来可能存在拆除的损失风险,交易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将上述无证建筑物按评估值从总交易对价中扣除。交易定价机制公开、透明、合理、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针对华峰普恩可能存在的业务纠纷、工商、税务、劳动等潜在风险,转
让方华峰集团同意出具书面承诺,对前述风险承担兜底责任,有效保障公司利益。
公司拟在标的资产完成工商变更之日起18个月内通过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转让、拍卖、变卖等形式)、市场化出租等方式,完成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的资产盘活安排。对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通过协议转让、拍卖、变卖等处置方式进行处置的,如出现实际成交价格低于标的资产初始交割时的评估价等情形,华峰集团同意出具书面承诺,补足上述机器设备处置净损失金额,进一步降低了公司收购行为的整体风险。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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