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02证券简称:华峰铝业公告编号:2025-052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上午9点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董事高勇进、董事You Ruojie、独立董事彭涛、独立董事王刚、独立董事万振华采用网络会议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国桢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需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的要求。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因上海华峰普恩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普恩”)存在约9600
平方米建筑物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未来可能存在拆除的损失风险,同意公司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上述无证建筑物按评估值(1152.92万元)从原总交易对价中扣除,即将华峰普恩100%股权交易对价调整为人民币8853.13万元。补充协议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未约定事项按原协议执行。
同时,针对华峰普恩可能存在的业务纠纷、工商、税务、劳动等潜在风险,以及华峰铝业在对华峰普恩原业务涉及机器设备的处置中可能存在的损失风险,华峰集团出具相应兜底承诺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就收购上海华峰普恩聚氨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陈国桢、You Ruojie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