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6-040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额度内 反担保次担保金额)上海华峰铝业贸易
8000 万元 0万元 是 否
有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22000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34.19%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近日,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金山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峰铝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铝业贸易”)与中国银行金山支行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
业务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安排。
华峰铝业贸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无其他股东,不存在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同意新增华峰铝业贸易为被担保对象,并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的担保预计额度,担保适用范围包括开立保函、信用证、开立票据、外汇衍生品交易等日常经营相关融资事项。2026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办理担保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预计额度及
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华峰铝业贸易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全资子公司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法定代表人 陈国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6MA1JE3UA3X
成立时间 2020 年 11 月 25 日
注册地 上海市金山区月工路 1369 号 3 幢 1 层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经营范围金属合金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模
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项目 /2026 年 1-6 月(未/2025 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1048.78 118898.9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26516.91 124265.51
资产净额 -5468.13 -5366.57
营业收入 281647.91 549373.20
净利润 -101.56 -261.9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上海华峰铝业贸易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
保证额度: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范围:除主债权本金外,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反担保安排: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华峰铝业贸易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周转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子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布局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华峰铝业贸易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状况、资金使用及偿债能力进行全程监控和有效管理。截至2026年6月30日,华峰铝业贸易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将其经营及资金安排纳入统一管理,未发生债务逾期情形。董事会结合其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后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预计
额度及授权范围内实施,有利于满足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了解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
上市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合计担保总额为22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19%;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