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的原则,对公司聘请的 2025 年度境内 A 股年报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审计资质及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
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6月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内 A股审计机构、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议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审查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立信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
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识别出的特别
风险、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
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年3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内 A股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在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关注了立信是否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是否执行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
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识别出的特别风险、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及时关注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立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对“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审阅。2026年3月2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使得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的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准确。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