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通函為重要文件請即處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閣下之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售出或轉讓名下所有中創智領(鄭州)工業技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股
份,應立即將本通函連同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ZCZL Industrial Technology Group Company Limited
中創智領(鄭州)工業技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碼:00564)
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A股股份的方案
2026年第三次臨時股東會通告
及
2026年第三次H股類別股東會通告
本公司謹定於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下午二時正於中國河南自貿試驗區鄭州片區(經開)第九大街167號中創智領(鄭州)工業技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召開
臨時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召開臨時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的通告載於本
通函第18至23頁。
臨時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適用之股東代表委任表格隨附於本通函,並登載於香港聯交所網站 (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 (www.zczl.cn)。擬委任代表出席臨時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之股東,請按照股東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之指示填妥股東代表委任表格,並於臨時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二十四小時前交回。填妥及交回股東代表委任表格後,閣下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臨時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
2026年8月5日目錄
頁次
釋義....................................................1
董事會函件.................................................3
附錄一 - 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A股股份的預案及說明函件 . . . . . . 6
2026年第三次臨時股東會通告......................................18
2026年第三次H股類別股東會通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1
– i –釋 義
於本通函內,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否則下列詞彙具以下涵義:
「A股類別股東會」 指 本公司將於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下午二時
正假座中國河南自貿試驗區鄭州片區(經開)
第九大街167號中創智領(鄭州)工業技術集團
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召開的2026年第三次A股類別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
「A股股東」 指 A股持有人
「A股」 指 本公司發行的普通股,以人民幣計值,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指《中創智領(鄭州)工業技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會」指本公司董事會
「類別股東會」 指 A股類別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
「本公司」或「公司」指中創智領(鄭州)工業技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並於香港聯交所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份代碼:00564及601717)
「《公司法》」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經不時修訂)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臨時股東會」指本公司將於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下午二時
正假座中國河南自貿試驗區鄭州片區(經開)
第九大街167號中創智領(鄭州)工業技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召開的2026年第三次臨時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
–1–釋義
「H股類別股東會」 指 本公司將於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下午二時
正假座中國河南自貿試驗區鄭州片區(經開)
第九大街167號中創智領(鄭州)工業技術集團
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召開的2026年第三次H股類別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資股,該等股份在香港聯交所上市(股份代碼:00564),以港幣認購「H股股東」 指 持有H股之股東
「香港」指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港幣」指港元,香港的法定貨幣「香港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指2026年8月4日(星期二),即本通函付印前釐定本通函內所述若干資料之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上市規則」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通函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
「人民幣」指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股份」指本公司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之股份
「股東」指本公司股份持有人
–2–董事會函件
ZCZL Industrial Technology Group Company Limited
中創智領(鄭州)工業技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碼:00564)董事會成員註冊辦事處
執行董事:中國焦承堯先生河南自貿試驗區
賈浩先生鄭州片區(經開)孟賀超先生第九大街167號李開順先生香港主要營業地點
非執行董事:香港灣仔崔凱先生皇后大道東248號大新金融中心40樓
獨立非執行董事:
季豐先生方遠先生姚艶秋女士
敬啟者:
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A股股份的方案
2026年第三次臨時股東會通告
及
2026年第三次H股類別股東會通告
緒言
本通函旨在向 閣下發出臨時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通知並提供(其中包括)
其他資料,使 閣下能夠在充分知情的情況下就將於臨時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上提呈的議案作出投票。
–3–董事會函件
建議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A股股份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7月31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建議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A股股份。
本公司於2026年7月31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A股股份的議案》。本次回購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臨時股東會及類別股東會以特別決議審議通過。回購方案的詳情載於本通函附錄一。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為確定有權出席臨時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的H股股東名單,本公司將於2026年8月20日(星期四)至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包括首尾兩日)暫
停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凡於 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名列本公司H股股東名冊的H股股東均有權出席臨時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擬出席臨時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但尚未登記之本公司H股股東請於 2026年8月19日(星期三)下午 4時30
分或之前將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送交本公司的H股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
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
於臨時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投票表決
根據上市規則第13.39(4)條規定,除主席以誠實信用的原則作出決定,容許純粹有關程序或行政事宜的決議案以舉手方式表決外,股東於本公司股東會所作的任何表決必須以投票方式進行。因此,臨時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主席將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就臨時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的決議案要求以投票方式表決。
據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概無股東須就於臨時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上提呈之決議案放棄投票。
於投票表決時,每名親自出席的股東或委任代表(倘股東為法團,則其正式授權代表)可就股東名冊內以其名義登記的每股股份投一票。根據公司章程,有兩票或兩票以上的股東(包括股東委任代表)不必把所有表決權全部投贊成或者反對票。
–4–董事會函件推薦建議
董事會認為建議回購A股股份方案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最佳利益。因此,董事會建議股東投票贊成臨時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通告所載之將於臨時股
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提呈的相關決議案。
此致列位股東台照承董事會命
中創智領(鄭州)工業技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焦承堯
2026年8月5日
– 5 –附錄一 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A股股份的預案及說明函件
本附錄載列本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A股股份的預案,並根據上市
規則第10.06(1)(b)條(經上市規則第19A.24、19A.25及10.06(6)(c)條修訂或補充)向股
東提供有關本次A股回購的說明函件。本附錄旨在向股東提供合理所需的資料,使股東可在充分知情的情況下,決定是否投票贊成或反對將於臨時股東會、A股類別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上提呈的有關本次A股回購的特別決議案。
重要提示
*本公司擬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部分已發
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
* 本次A股回購的資金總額不低於人民幣3億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4億元(含),資金來源為本公司自有或自籌資金(包括但不限於股票回購專項貸款等)。
* 回購價格上限為每股A股人民幣21.00元(含),不高於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A股回購方案決議前 30個交易日本公司A股交易均價的 150%。
* 本次回購的A股股份中,50%將用於註銷並減少本公司註冊資本,另外
50%將用於未來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及╱或員工持股計劃。
* 按回購價格上限測算,預計回購約 14285714股至19047619股A股,約佔本通函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0.80%至1.07%。
* 回購期限為臨時股東會、A股類別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批准本次
A股回購方案之日起 12個月內。
* 本次A股回購方案須經臨時股東會、A股類別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
會以特別決議批准,故本次A股回購未必會進行。股東及潛在投資者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 6 –附錄一 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A股股份的預案及說明函件
第一部分 本次A股回購預案
一、 本次A股回購方案的批准
本公司於2026年7月31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A股股份的議案。全體八名董事均出席會議並投票贊成該議案,概無董事須就該議案迴避表決。
由於部分回購A股將予註銷並減少本公司註冊資本,本次A股回購方案尚須經臨時股東會、A股類別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以特別決議批准。
於取得批准後,本公司將按照適用法律法規通知債權人。
二、 本次A股回購方案的主要條款項目主要條款
擬回購股份類別 本公司已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回購方式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
回購資金總額不低於人民幣3億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4億元(含)
資金來源自有或自籌資金,包括但不限於股票回購專項貸款
回購價格上限 每股A股人民幣21.00元(含)
預計回購數量 約 14285714股至 19047619股A股
預計佔已發行股份約0.80%至1.07%總數比例
– 7 –附錄一 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A股股份的預案及說明函件
回購股份用途50%用於註銷並減少註冊資本;50%用於未
來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及╱或員工持股計劃
回購期限 股東會及A股、H股類別股東會批准之日起
12個月內
1.回購目的
本次A股回購體現本公司對未來持續穩定發展的信心及對長期
投資價值的認可,旨在維護全體股東利益、增強投資者信心、完善長效激勵機制,使股東、本公司與員工的利益更緊密結合,並促進本公司可持續發展。
2.回購股份的種類及方式
本次擬回購的股份為本公司已發行的A股。本公司將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實施回購。
3.回購價格及調整
回購價格不超過每股A股人民幣 21.00元(含)。如本公司於回購期限內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現金分紅、派送股票紅利、配股、股份
拆細或合併等除權除息事項,本公司將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適用規定相應調整回購價格上限。
4.回購期限
回購期限為臨時股東會及A股、H股類別股東會批准之日起 12個月內。如本公司A股因籌劃重大事項連續停牌10個交易日以上,回購期限將於A股復牌後順延,本公司將及時作出披露。
– 8 –附錄一 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A股股份的預案及說明函件
如發生以下任何情形,回購期限將提前屆滿:(i)回購總金額達到上限;(ii)回購總金額達到下限後,董事會決議終止本次A股回購;或(iii)因本公司生產經營、財務狀況或外部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本公司決議終止本次A股回購。
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
大事項發生之日或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以及中國證監會或本公司股份上市地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本公司不會回購股份。
5.回購股份的用途、數量、佔比及資金總額
本次A股回購的資金總額不低於人民幣 3億元(含)且不超過人民
幣4億元(含)。按每股A股人民幣21.00元的回購價格上限測算,預計回購約 14285714股至19047619股A股,約佔本通函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0.80%至1.07%。實際回購數量以回購期限屆滿或回購完成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
回購股份的50%將用於註銷並減少本公司註冊資本;另外50%將
用於未來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及╱或員工持股計劃。
6.回購股份的資金來源
本次A股回購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自有或自籌資金,包括但不限於股票回購專項貸款。本公司僅會動用根據適用中國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可合法用於股份回購的資金。
– 9 –附錄一 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A股股份的預案及說明函件
7、預計股本變動
按回購價格上限測算,並假設實際回購A股的50%予以註銷,且除本次A股回購及註銷外本公司股本並無其他變動,本公司股本的指示性變動如下:
回購前按回購下限完成後按回購上限完成後
股份類別股份數目╱比例股份數目╱比例股份數目╱比例
A股 1542165730/86.38% 1535022873/86.32% 1532641920/86.30%
H股 243234200/13.62% 243234200/13.68% 243234200/13.70%
合計1785399930/100.00%1778257073/100.00%1775876120/100.00%
上述測算未考慮其他影響股本的因素。實際回購、註銷及用於股權激勵計劃及╱或員工持股計劃的A股數量以實施結果為準。
8、財務影響及上市地位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經審核),本公司總資產為人民幣504.29億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為人民幣250.50億元及流動資產
為人民幣353.06億元。回購資金上限人民幣4億元分別約佔上述指標的
0.79%、1.60%及1.13%。
經考慮本公司的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規劃,董事會認為,本次A股回購方案的實施不會對本公司的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債務履行能力或未來發展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亦不會導致本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回購後,本公司的股權分佈仍符合適用上市條件,本公司的上市地位不會受到影響。
– 10 –附錄一 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A股股份的預案及說明函件
9、相關人士買賣股份及未來買賣計劃
本公司無實際控制人。本公司控股股東泓羿投資管理(河南)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及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於董事會作出回購決議前六
個月內並無買賣本公司股份,於回購期間亦無增持或減持計劃。
若干董事(包括本次A股回購的提議人)及高級管理人員已根據本
公司於2026年7月16日披露的A股增持計劃增持A股。除該計劃及其已披露實施進展外,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提議人於董事會作出回購決議前六個月內並無進行其他股份買賣,於回購期間亦無其他增持或減持計劃。本公司表示,該等人士與本次A股回購方案不存在利益衝突,亦不存在單獨或與他人聯合進行內幕交易或市場操縱的行為。
經問詢,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及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5%或以上的股東於董事會批准日期後三個月及六個月內均無減持計劃。如日後擬實施減持計劃,本公司將按適用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10、 回購A股的處理及債權人保障
實際回購A股的 50%將予註銷並減少本公司註冊資本。本公司將按適用法律法規辦理註銷及相關登記手續。
另外50%的回購A股將用於未來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及╱或員工持股計劃。本公司擬於刊發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後三年內完成該等A股的轉讓。於適用期限內未使用的回購A股將依法註銷,本公司將履行相關減資程序。
– 11 –附錄一 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A股股份的預案及說明函件
本次A股回購方案獲批准後,本公司將根據適用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通知債權人並刊發債權人公告,以充分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11、 辦理本次A股回購的具體授權
為保證本次股份回購的順利實施,董事會提請臨時股東會及類別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並由董事會授權本公司管理層,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按照最大限度維護本公司及股東利益的原則,全權辦理本次回購股份相關事宜,授權內容及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設立回購專用證券賬戶(如需)或其他相關證券賬戶;
*在回購期限內擇機回購股份,包括回購的方式、時間、價格、數量、金額及回購後用於公司股權激勵╱員工持股計劃事項等;
*辦理相關報批事宜,包括但不限於製作、修改、授權、簽署、執行與本次回購股份相關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協議等;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需註銷已回購股份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通知債權人,實施已回購股份的註銷,並辦理相關事項;
*根據實際回購的情況,對《公司章程》中涉及註冊資本、股本總額等相關條款進行相應修改,並辦理工商登記備案;
*依據有關規定(即適用的法律、法規、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
調整具體實施方案,辦理與股份回購有關的其他事宜;
– 12 –附錄一 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A股股份的預案及說明函件
*與專業中介機構合作並簽署相關協議或文件(如需),借助專業交易能力,為公司實施本次回購提供綜合服務;
*如監管部門對於回購股份的政策發生變化或市場條件發生變化,除涉及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必須由股東會重新表決的事項外,授權公司董事會,並由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對本次回購股份的具體方案等相關事項進行相應調整;
*依據適用的法律、法規、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其他以上雖未列明但為本次股份回購所必須的事宜。
本授權自臨時股東會及類別股東會審議通過本次股份回購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權事項辦理完畢之日止。
三、風險因素
* 本次A股回購方案可能未獲臨時股東會、A股類別股東會及╱或
H股類別股東會批准。
* A股市場價格可能持續高於回購價格上限,導致本次A股回購無法實施或只能部分實施。
* 債權人可能因註銷回購A股及減少註冊資本而要求本公司提前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
*因相關計劃未及時推出、激勵對象放棄認購或其他原因,擬用於股權激勵計劃及╱或員工持股計劃的回購A股可能無法於36個月內全部轉讓。
*本公司的經營、財務狀況或外部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監管規定發生變化,可能導致本次A股回購方案被修改或終止。
– 13 –附錄一 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A股股份的預案及說明函件
* 本次A股回購實施期間,本公司將根據回購股份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如出現上述風險導致本次A股回購方案無法按計劃實施,本公司將依照適用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履行相應的審議及信息披露程序,擇機修訂或適時終止本次A股回購方案。
第二部分上市規則規定的說明函件資料
1. 已發行股本及可回購A股數目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785399930股,包括
1542165730股A股及243234200股H股。本公司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並無持
有任何庫存股份。
假設由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起至臨時股東會、A股類別股東會及H股類
別股東會日期止,本公司已發行股本並無變化,並按每股A股人民幣21.00元的回購價格上限計算,本次A股回購涉及約14285714股至19047619股A股,分別約佔有關決議案獲通過當日本公司已發行A股總數的0.93%至1.24%,及已發行股份總數的約0.80%至1.07%。
2. 進行本次A股回購的理由
進行本次A股回購的理由載於本附錄第一部分第一節。董事認為,本次A股回購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最佳利益。
3.回購資金及對營運資金或資產負債水平的影響
本次A股回購將由本公司自有或自籌資金撥付,包括但不限於股票回購專項貸款。本公司僅會動用根據適用中國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可合法用於該用途的資金。
– 14 –附錄一 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A股股份的預案及說明函件
董事認為,倘本次A股回購方案獲全面實施,將不會對本公司的營運資金或資產負債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董事無意在會對本公司的營運資金需求或董事不時認為適合本公司的資產負債水平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
況下實施本次A股回購。
4.董事及緊密聯繫人出售股份的意向
各董事或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據董事所知,彼等各自的任何緊密聯繫人目前概無意在本次A股回購方案獲股東批准後向本公司出售任何股份。
5.核心關連人士出售股份的意向或承諾
本公司並無接獲任何核心關連人士通知,表示其目前有意在本次A股回購方案獲股東批准後向本公司出售任何股份,亦無接獲任何核心關連人士承諾不會向本公司出售其所持任何股份的通知。
6.董事承諾
董事將根據上市規則、適用中國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在適用範圍內行使本公司權力實施本次A股回購。
7.《收購守則》及類似適用法律的影響
倘因本公司註銷根據本次A股回購購回的A股而導致任何股東於本公
司投票權的比例權益有所增加,就《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收購守則」)而言,有關增加可能被視為取得投票權。有關股東或一致行動的一組股東可能因此須根據收購守則規則26提出強制性全面要約,具體取決於有關股東在回購前後的持股比例及其權益增加幅度。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公司控股股東泓羿投資管理(河南)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及其一致行動人士河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合共持有 341840000股A股,約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9.15%。假設本次A股回購按回購資金上限完成、實際回購A股的50%全部註銷,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及上述股東的– 15 –附錄一 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A股股份的預案及說明函件
持股數目並無其他變化,彼等的合計持股比例將增至約19.25%。據董事所知,本次A股回購及註銷不會根據收購守則及╱或任何類似的適用法律引致任何強制性全面要約責任或其他重大後果。
董事無意實施本次A股回購至導致任何人士須根據收購守則及╱或任何類似的適用法律提出強制性全面要約。
8.公眾持股量及上市地位
董事認為,即使本次A股回購按上限實施並註銷實際回購A股的 50%,本公司仍將符合上市規則第19A.28B條項下適用於本公司的最低公眾持股量要求。董事無意在會導致本公司不再符合有關最低公眾持股量要求的情況下實施本次A股回購。
9.本公司進行的股份回購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前六個月內,本公司並無購回任何A股或H股。
– 16 –附錄一 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A股股份的預案及說明函件
10. A股市場價格
A股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前十二個月各月及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在上海
證券交易所買賣的最高及最低價格如下:
月份最高價最低價(人民幣元)(人民幣元)
2025年9月27.6920.45
2025年10月25.7823.20
2025年11月24.4621.81
2025年12月25.2023.20
2026年1月26.1423.52
2026年2月25.4423.88
2026年3月25.5520.36
2026年4月20.7618.67
2026年5月20.1117.98
2026年6月18.6413.66
2026年7月16.3813.71
2026年8月(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16.5415.95
11.一般資料
董事確認,本說明函件及本次A股回購方案均無任何不尋常之處。
–17–2026年第三次臨時股東會通告
ZCZL Industrial Technology Group Company Limited
中創智領(鄭州)工業技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碼:00564)
2026年第三次臨時股東會通告
茲通告中創智領(鄭州)工業技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謹
定於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下午二時正於中國河南自貿試驗區鄭州片區(經開)
第九大街167號中創智領(鄭州)工業技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召開2026年第
三次臨時股東會(「臨時股東會」),以處理下列事項:
特別決議案
1.00 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A股股份的議案
1.01回購股份的目的
1.02回購股份的種類
1.03回購股份的方式
1.04回購股份的實施期限
1.05回購股份的用途、數量、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資金總額
1.06回購股份的價格或價格區間、定價原則
1.07回購股份的資金來源
1.08回購股份後依法註銷或者轉讓的相關安排
1.09防範侵害債權人利益的相關安排
1.10辦理本次回購股份事宜的具體授權
–18–2026年第三次臨時股東會通告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為確定有權出席臨時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的H股股東名單,本公司將於2026年8月20日(星期四)至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包括首尾兩日)暫
停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凡於 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名列本公司H股股東名冊的H股股東均有權出席臨時股東會。擬出席臨時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但尚未登記之本公司H股股東請於2026年8月19日(星期三)下午4時30分或之前將過戶文
件連同有關股票送交本公司的H股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
承董事會命
中創智領(鄭州)工業技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焦承堯中國,鄭州,2026年8月5日於本通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焦承堯先生、賈浩先生、孟賀超先生及李開順先生;非執行董事為崔凱先生;而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季豐先生、方遠先生及姚艶秋女士。
註:
(1)臨時股東會上的議案會按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的規定,以投票方式表決,表決結果將會按照上市規則的規定登載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 (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 (www.zczl.cn)。
(2)凡有權出席臨時股東會及於會上投票的股東,均可委派一位或多位人士代其出席會議及投票。受委任代表無須為本公司股東。如委派的代表多於一人,委派代表時應註明每名受託人所代表的股份數目及類別。
(3)股東須以書面形式委任代表,由股東簽署或由其以書面形式正式授權的代理人簽署;
如股東為公司,代表委任表格應加蓋公司印章或由其董事或以書面形式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簽署。如代表委任表格由股東的代理人簽署,則授權此代理人簽署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必須經公證。H股股東必須於臨時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二十四小時前將上述文件送達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 17M樓),方為有效。本公司股東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屆時仍可親身出席大會,並於會上投票,而委任代表的文書將視為失效。
(4)股東出席臨時股東會時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19–2026年第三次臨時股東會通告
(5)如股東委派代表出席臨時股東會,該代表須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及委任者或其法律
代表已簽署的註明簽發日期的授權書或其他文件。如法人股東代表出席臨時股東會,該代表必須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及經公證的董事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通過的決議案副本或該法人股東發出的經公證的授權文件副本。
(6)臨時股東會預計需時半天,股東(親身或委派的代表)出席臨時股東會的交通和食宿及其他費用自理。
(7)本公司的聯繫方式如下:
地址:中國河南自貿試驗區鄭州片區(經開)第九大街167號
中創智領(鄭州)工業技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郵政編碼:450016
電話:86-371-67891199
聯絡人:習志朋先生
傳真:86-371-67891000
– 20 –2026年第三次H股類別股東會通告
ZCZL Industrial Technology Group Company Limited
中創智領(鄭州)工業技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碼:00564)
2026年第三次H股類別股東會通告
茲通告中創智領(鄭州)工業技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謹
定於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下午二時正於中國河南自貿試驗區鄭州片區(經開)
第九大街167號中創智領(鄭州)工業技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召開2026年第
三次H股類別股東會(「H股類別股東會」),以處理下列事項:
特別決議案
1.00 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A股股份的議案
1.01回購股份的目的
1.02回購股份的種類
1.03回購股份的方式
1.04回購股份的實施期限
1.05回購股份的用途、數量、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資金總額
1.06回購股份的價格或價格區間、定價原則
1.07回購股份的資金來源
1.08回購股份後依法註銷或者轉讓的相關安排
1.09防範侵害債權人利益的相關安排
1.10辦理本次回購股份事宜的具體授權
– 21 –2026年第三次H股類別股東會通告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為確定有權出席H股類別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股東名單,本公司將於
2026年8月20日(星期四)至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包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本公
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凡於 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名列本公司H股股東名冊的H股股東均有權出席是次H股類別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如欲出席H股類別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的H股股東,須於2026年8月19日(星期三)下午4時30分前將所有股份過戶文件連同有關H股股票送交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
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
承董事會命
中創智領(鄭州)工業技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焦承堯中國,鄭州,2026年8月5日於本通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焦承堯先生、賈浩先生、孟賀超先生及李開順先生;非執行董事為崔凱先生;而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季豐先生、方遠先生及姚艶秋女士。
註:
(1) H股類別股東會的議案會按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的規定,以投票方式表決,表決結果將會按照上市規則的規定登載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 (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 (www.zczl.cn)。
(2) 凡有權出席H股類別股東會及於會上投票的股東,均可委派一位或多位人士代其出席會議及投票。受委任代表無須為本公司股東。如委派的代表多於一人,委派代表時應註明每名受託人所代表的股份數目及類別。
(3)股東須以書面形式委任代表,由股東簽署或由其以書面形式正式授權的代理人簽署;
如股東為公司,代表委任表格應加蓋公司印章或由其董事或以書面形式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簽署。如代表委任表格由股東的代理人簽署,則授權此代理人簽署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必須經公證。H股股東必須於H股類別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二十四小時前將上述文件送達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183號合和中心 17M樓),方為有效。本公司股東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屆時仍可親身出席大會,並於會上投票,而委任代表的文書將視為失效。
(4) 股東出席H股類別股東會時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 22 –2026年第三次H股類別股東會通告
(5) 如股東委派代表出席H股類別股東會,該代表須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及委任者或其
法律代表已簽署的註明簽發日期的授權書或其他文件。如法人股東代表出席H股類別股東會,該代表必須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及經公證的董事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通過的決議案副本或該法人股東發出的經公證的授權文件副本。
(6) H股類別股東會預計需時半天,股東(親身或委派的代表)出席H股類別股東會的交通和食宿及其他費用自理。
(7)本公司的聯繫方式如下:
地址:中國河南自貿試驗區鄭州片區(經開)第九大街167號
中創智領(鄭州)工業技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郵政編碼:450016
電話:86-371-67891199
聯絡人:習志朋先生
傳真:86-371-678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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