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F001
免責聲明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票發行人現金股息公告發行人名稱鄭州煤礦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0564多櫃檯股份代號及貨幣不適用相關股份代號及名稱不適用
公告標題(更新)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公告日期2025年5月7日公告狀態更新公告
提供以下資訊:
更新/撤回理由 (i) 股東批准日期、(ii) 除淨日、(iii) 為符合獲取股息分派而遞交股份過戶文件之最後時限
暫停、(iv)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之日期和(v)記錄日期。
股息信息股息類型末期股息性質普通股息財政年末2024年12月31日宣派股息的報告期末2024年12月31日
宣派股息 每10 股 11.2 RMB股東批准日期2025年6月5日香港過戶登記處相關信息
派息金額及公司預設派發貨幣 HKD, 金額有待公佈匯率有待公佈除淨日2025年6月24日
為符合獲取股息分派而遞交股份過戶16:30文件之最後時限2025年6月25日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之日期由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2日記錄日期2025年7月2日股息派發日2025年7月18日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1712至1716號舖17樓
合和中心股份過戶登記處及其地址皇后大道東183號灣仔香港
第 1 頁 共 2 頁 v 1.1.1EF001代扣所得稅信息
宣派末期股息所適用之代扣所得稅(包括股東類型及適用的稅率)摘要載列於下表。
股東類型稅率有關代預扣所得稅之更多補充(如適用)非居民企業(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 10% 非居民企業H股股東,包括以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
他代理人或受託人、或其他組織及
團體名義登記,本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非個人居民(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 10% H股個人股東為香港或澳門居民以
及其他與中國簽訂10%股息稅率的
稅收協議的國家的居民,本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股息所涉及的代扣所得稅稅。
非個人居民(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 10% H股個人股東為與中國簽訂低於
10%股息紅利所得稅率的稅收協定
的國家的居民,本公司將暫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因應股東需求,本公司將協助申請及安排退還額外扣繳的稅款。
非個人居民(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 10% H股個人股東為與中國並沒有簽訂
任何稅收協議的國家的居民,本公司將預扣10%的股息作為個人所得稅。
內地個人投資者及內地證券投20%本公司將按20%的稅率代扣繳所得資基金通過滬港通及深港通投稅。本公司將不為內地企業投資者資本公司H股股票 代扣代繳股息紅利所得稅款。
發行人所發行上市權證/可轉換債券的相關信息
發行人所發行上市權證/可轉換債券不適用其他信息
如自公佈建議派發年度股息之日起至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前,本公司股本總數發生變動,本公司擬維持每股分派金額不變,並相應調整分派總額。如後續股本總數發生變化,本公司將另行公告具體調整情況。
發行人董事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焦承堯先生、賈浩先生、孟賀超先生及李開順先生;非執行董事為崔凱先生;而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程驚雷先生、季豐先生、方遠先生及姚艶秋女士。
第 2 頁 共 2 頁 v 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