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合并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目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1—2页
二、资质证书……………………………………………………第3—7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11069号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际华集团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际华集团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我们认为,际华集团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第1页共7页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际华集团公司2025年8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际华集团公司立案调查。
截至审计报告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2页共7页本复印件仅供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1069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3页共7页本复印件仅供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1069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4页共7页复印件仅供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1069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陈永毡
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5页共7页复印件仅供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1069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许倩琳是
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6页共7页复印件仅供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1069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牛攀是
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