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27证券简称:上海电气公告编号:临2025-066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并放弃对该子公司少数股
权的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12月30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五届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7.4%股权及放弃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6%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国轩”或“标的公司”)47.4%股权,以电气国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预评估值为依据(以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为准),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元(以下简称“本次转让”),并放弃对上海昊豪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昊豪新能源”)转让其持有电气国轩3.6%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鉴于本次交易需履行公开挂牌程序,交易能否达成及最终成交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2025年12月30日,公司董事会五届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7.4%股权及放弃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6%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电气国轩47.4%股权,以电气国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预评估值为依据(以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为准),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元,并放弃对昊豪新能源转让其持有电气国轩3.6%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公司储能业务目标市场为国内电力储能项目,该市场主流电芯为 280Ah 以上容量的磷酸铁锂电池,电气国轩主营业务是基于 100Ah 容量磷酸铁锂电池的锂电储能业务,其自有产品更适合于备电及海外户储市场,无法满足电力储能市场要求,电气国轩的主营业务与公司战略方向有所偏离。同时,自设立以来,电气国轩经营状况始终未能得到有效改善,长期经营亏损。因此,公司拟出售持有的电气国轩47.4%股权。昊豪新能源为电气国轩的公司方员工持股平台,计划在公司转让电气国轩47.4%股权时将其持有的电气国轩3.6%股权进行协议转让或
以其他方式退出,公司将放弃对上述电气国轩3.6%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出售放弃优先受让权□放弃优先认购权
交易事项(可多选)
□其他交易标的类型(可多股权资产□非股权资产
选)
出售:电气国轩47.4%股权交易标的名称
放弃优先购买权:电气国轩3.6%股权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是否□已确定交易价格
尚未确定,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元账面成本人民币23700万元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不适用比的溢价情况放弃优先权金额不适用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产权交易合同》支付安排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
□分期付款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
□是否款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12月30日,公司董事会五届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7.4%股权及放弃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6%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由于本次交易通过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征集意向受让方,尚无法确定交易对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为转让电气国轩47.4%股权及放弃电气国轩3.6%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利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电气国轩于2017年由公司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并由双方技术团队分别设立合伙企业并与双方法人股东各自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公司储能业务目标市场为国内电力储能项目,该市场主流电芯为 280Ah以上容量的磷酸铁锂电池,电气国轩主营业务是基于 100Ah容量磷酸铁锂电池的锂电储能业务,其自有产品更适合于备电及海外户储市场,无法满足电力储能市场要求,电气国轩的主营业务与公司战略方向有所偏离。同时,自设立以来,电气国轩经营状况始终未能得到有效改善,长期经营亏损。
4、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名称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1310114MA1GUDPU7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
是□否内子公司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
是□否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是否存在为拟出表控股子担保:是□否□不适用
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
委托其理财:□是否□不适用财,以及该拟出表控股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否□不适用
成立日期2017/12/11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恒永路285号3幢401室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4855号1座19楼法定代表人倪国平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池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主营业务件批发;充电桩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工程管理服务;蓄电池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所属行业 C384 电池制造
(2)股权结构
本次转让前股权结构:
注册资本持股序号股东名称(人民币亿元)比例
1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747.4%
2上海昊豪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83.6%(为公司一致行动人)
3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2745.4%
4上海轩能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83.6%(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本次转让后股权结构将在确定交易受让方后确定。
(3)其他信息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未获得电气国轩其他股东关于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
交易标的对应的实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人民币万元标的资产名称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标的资产类型股权资产
出售:电气国轩47.4%股权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
放弃优先购买权:电气国轩3.6%股权
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审计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
□是□否审计机构
2024年度/2025年1-9月/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165300.1271747.40
负债总额178733.32109555.71
净资产-13433.20-37808.32
营业收入75485.3570178.73
净利润-27157.80-24375.1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27157.80-24375.12净利润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转让的定价方法和结果本次转让的挂牌价格以电气国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预评估值为依据(以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为准),为人民币1元。
2、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7.4%股权
□协商定价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定价方法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挂牌价格以评估结果为依据□其他
交易价格□已确定尚未确定
评估/估值基准日2025/09/30
采用评估/估值结果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市场法(单选)□其他
评估/估值价值:人民币-3610.39万元
最终评估/估值结论
评估/估值增值率:90.45%
评估/估值机构名称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重要评估假设和评估参数
(1)一般假设,包括:
1)交易假设;2)公开市场假设;3)持续经营假设;4)资产按现有用途使用假设;5)外部环境假设;6)假定被评估单位及下属长期投资单位管理当局对企业经营负责任地履行义务,并称职地对有关资产实行了有效的管理;7)本次评估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8)假设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这些资料真实、完整、合法;9)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估算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等。
(2)特殊假设,包括:
1)假设被评估单位及下属长期投资单位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评估
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所有重大方面基本一致;
2)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及下属长期投资单位核心团队未来年度持续在
被评估单位任职,且不在外从事与被评估单位业务相竞争业务;
3)假设被评估单位及下属长期投资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经营,其目前已获取
的相关经营许可证到期后能够正常延续;
4)假设被评估单位及下属长期投资单位所租赁的生产经营场地、设备在租
赁期满后可按照合同价格正常续租、持续经营;
5)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及下属长期投资单位能够根据经营需要筹措到
所需资金,不会因融资事宜影响企业经营;
6)被评估单位于2022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期限至2025年,考虑到被评估单位现行状况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且
企业未来盈利预测相关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要求,故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可正常延续,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率为15%。
4、评估结果汇总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单体报表)
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流动资产45259.2647599.042339.785.17
非流动资产26488.1458346.3031858.16120.27
资产总计71747.40105945.3434197.9447.66
流动负债107475.71107475.71--
非流动负债2080.002080.00--
负债总计109555.71109555.71--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37808.32-3610.3934197.9390.45
说明:非流动资产增值的主要原因为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增
值。(1)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人民币29971.51万元,增值率199.58%,增值
主要原因为本次资产基础法评估对于控股型的长期投资,按整体资产评估后的净资产结合投资比例,确定评估值,经评估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受历年盈亏累积的影响,评估从总体上看有所增值。(2)固定资产评估增值人民币146.85万元,增值率307.28%,增值主要原因为企业会计对固定资产所采用的经济耐用年限和评估所采用的折旧年限不一致;企业的研发设备在入账时一次性计提折旧,账面净值为人民币0元,本次评估对上述研发设备进行了评估。(3)无形资产评估增值人民币1739.80万元,增值率184.87%。增值主要原因为本次评估将电气国轩及2家子公司拥有的账外的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纳入本次评估范围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5、其他
电气国轩的股东上海轩能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25年12月16日补缴人民币1500万元未实缴资本。故在该股东实缴完成后,电气国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2110.39万元。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公司将按照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联交所公开披露转让信息,征集意向受让方,挂牌底价为人民币1元。在联交所挂牌的披露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如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将延长信息披露(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1年)。
本次公开转让挂牌拟定的相关条件主要如下:
1、受让方按人民币10万元支付交易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2、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
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截至目前,公司已为电气国轩及/或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3.3557亿元。受让方应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且最迟不晚于《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70个工作日或2026年9月18日(两期限孰早),完成金融机构的对应担保置换。
4、除上述第1条的保证金外,受让方需在受让方资格确认时提供金融机构
同意上述第3条关于担保置换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无法提供金融机构相关文件,可提供人民币3.3557亿元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保函。
5、本次产权交易合同在受让方履行上述第3条后方才生效。
6、对于电气国轩与公司及/或其控股企业已签署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受
让方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应督促标的公司继续按约履行其项下的任何责任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质保、保函提供及付款责任等)。
7、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气国轩的股权转
让工商变更及更名,使电气国轩名称中不再包含“上海电气”字样;且不得继续使用公司经营资质、特许经营权、商标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8、受让方书面承诺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金融机
构贷款担保置换的,公司将按金融机构贷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受让方收取滞纳金;若自《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70个工作日或至2026年9月18日(两期限孰早)仍未完成金融机构贷款担保置换,则公司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若滞纳金不足以弥补公司因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的,受让方应就不足部分向公司进行全额赔偿。
9、《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同时,公司与昊豪新能源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终止,双方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六、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本公告日,电气国轩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南通)
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65798万元,该项目贷款由商业银行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组成的银团提供,其中财务公司贷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2897万元。公司计划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完成财务公司银团贷款份额的转让。此外,公司按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该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至2030年2月20日,截至本公告日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3557万元。本次股权转让的条件中要求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应承接上述担保,且本次股权转让将在受让方履行关于担保的置换后生效。
2、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如本次交易以挂牌底价完成,预计将增加公
司当期归母净利润约人民币8500万元,具体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鉴于本次交易需履行公开挂牌程序,交易能否达成及最终成交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