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现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2025年度
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的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
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
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
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
1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6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3月28日,公司董事会五届一百零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5月3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说明
按照公司与安永华明签订的2025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安永华明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职业道德规范,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等执行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及重要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讨论与沟通。安永华明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2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资质、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
方面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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