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信元)
本人作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陈信元,61岁,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高级会计审计学院院长,亦担任教育部会计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上海市会计学会会长,现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会计学院院长。擅长财务会计、审计及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曾获教育部首届教学名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劳动模范、上海市优秀共产
党员等荣誉称号,入选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拥有经济学(会计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的情况本人于2025年12月15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报告期内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股东会出席情况(注)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亲自出席委托出席应参加股姓名缺席次数出席次数事会次数次数次数东会次数陈信元110000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参加了应当出席的全部1次董事会,并列席了选举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股东会,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了解详细情况,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在议案表决过程中,本人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自2025年12月15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本人任职以来的公司全部1次提名委员会,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对公司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报告期内,本人自2025年12月15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本人任职以来的公司全部1次薪酬委员会,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讨论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方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自2025年12月1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以来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独立董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与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2026年1月,审核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计
划进行了充分讨论,本人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对关键审计事项提出意见,持续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度。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关注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会谈,并以微信、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与独立董事保持顺畅的日常沟通,建立了重大事项及时沟通的有效联络机制。在每次召开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前,全面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积极配合、及时回复本人提出的问询和有待进一步补充的事项,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大力支持。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不涉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不涉及。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不涉及。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涉及。
(五)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涉及。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不涉及。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不涉及。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五届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会五届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2025-2026年职业经理人薪酬改革方案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发挥本人在财务审计等领域的专业优势,积极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今后,本人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信元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