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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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6)-04-401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1、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公告了会议通告。该会议通知(告)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及联系方式等。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16日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号世纪金源大饭店二层第九会议厅举行,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孙永才主持。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183名,代表股份16,344,294,8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6.951017%。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委
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H股股东的资格由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协助公司确定。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4、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律顾问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认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方式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表决票清点程序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
3、网络投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4、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类别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1 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A股 15,303,356,987 99.112508 130,879,231 0.847642 6,152,938 0.039850
H股 679,751,952 75.201648 221,503,710 24.505180 2,650,000 0.293172
合计 15,983,108,939 97.790141 352,382,941 2.156000 8,802,938 0.053859
2 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A股 15,383,763,015 99.633260 51,078,286 0.330809 5,547,855 0.035931
H股 903,905,662 100.000000 0 0.000000 0 0.000000
合计 16,287,668,677 99.653542 51,078,286 0.312514 5,547,855 0.033944
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实施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A股 15,383,497,910 99.631543 51,542,371 0.333815 5,348,875 0.034642
H股 903,905,662 100.000000 0 0.000000 0 0.000000
合计 16,287,403,572 99.651920 51,542,371 0.315354 5,348,875 0.032726
4 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担保安排的议案 A股 15,227,513,563 98.621307 205,742,788 1.332497 7,132,805 0.046196
H股 376,385,517 41.639911 527,520,145 58.360089 0 0.000000
合计 15,603,899,080 95.470005 733,262,933 4.486354 7,132,805 0.043641
5 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 A股 15,361,140,059 99.486742 72,200,921 0.467610 7,048,176 0.045648
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H股 903,905,662 100.000000 0 0.000000 0 0.000000
合计 16,265,045,721 99.515127 72,200,921 0.441750 7,048,176 0.043123
6 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A股 15,359,690,859 99.477356 73,468,292 0.475819 7,230,005 0.046825
H股 903,905,662 100.000000 0 0.000000 0 0.000000
合计 16,263,596,521 99.506260 73,468,292 0.449504 7,230,005 0.044236
7 关于聘请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A股 15,368,910,944 99.537070 63,226,377 0.409487 8,251,835 0.053443
H股 892,212,477 98.706371 11,693,185 1.293629 0 0.000000
合计 16,261,123,421 99.491129 74,919,562 0.458383 8,251,835 0.050488
8 关于制定《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实施办法》的议案 A股 15,362,109,015 99.493017 70,629,365 0.457433 7,650,776 0.049550
H股 902,770,025 99.874363 1,135,637 0.125637 0 0.000000
合计 16,264,879,040 99.514107 71,765,002 0.439083 7,650,776 0.046810
9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A股、H股股份一般授权的议案 A股 15,203,100,641 98.463196 230,719,566 1.494260 6,568,949 0.042544
H股 220,005,839 24.339469 683,640,662 75.631860 259,161 0.028671
合计 15,423,106,480 94.363854 914,360,228 5.594369 6,828,110 0.041777
10 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议案 A股 15,153,250,712 98.140342 269,441,817 1.745045 17,696,627 0.114613
H股 123,291,420 13.639855 779,523,242 86.239447 1,091,000 0.120698
合计 15,276,542,132 93.467123 1,048,965,059 6.417928 18,787,627 0.114949
上述议案9及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前述议案均获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颜
见证律师:颜
李
202b年 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