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6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境外合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满足合资公司偿还银行贷款需要,合资公司全体股东拟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总额不超过 7500 万美元的股东借款,借款年利率为 4.5%,期限至 AlDhafrah 电站购售电协议终止日前 90 天止。其中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晶科中东按
50%持股比例提供股东借款的金额不超过 3750万美元。实际贷款金额及贷款时
间以合资公司资金需求为准。
* 本次财务资助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财务资助偿债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后续公司也将密切关注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以保证借款资金的安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为参与实施阿布扎比 Al Dhafrah 2100MW 太阳能发电项目(以下简称“AlDhafrah电站”),2020年 3月,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下属公司 Jinko Power Middle East DMCC(以下简称“晶科中东”)与法国电力公司全资下属公司 EDF Power SolutionsME FZCO(原名“EDF ENMiddle EastDMCC”,以下简称“法电中东”)共同设立合资公司 EDFR and Jinko Holding Co.Ltd,双方各持有合资公司 50%股权。该合资公司为专项持股平台,仅持有 AlDhafrah电站项目公司 40%股权,不开展其他经营业务。
为满足合资公司偿还银行贷款需要,合资公司全体股东拟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总额不超过 7500万美元的股东借款,借款年利率为 4.5%,期限至 Al Dhafrah电站购售电协议终止日前 90天止,其中晶科中东按 50%持股比例提供股东借款的金额不超过 3750万美元。实际贷款金额及贷款时间以合资公司资金需求为准。
被资助对象名称 EDFR and Jinko Holding Co. Ltd
□借款
□委托贷款资助方式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______
资助金额 不超过 3750万美元
至 Al Dhafrah 电站购售电协议终止日前 90资助期限天止
□无息资助利息□有息,年利率为 4.5%□无担保措施□有,_____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10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合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合资公司前期通过银行融资筹措资金,并以股东借款形式向 Al Dhafrah电站项目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现该笔银行贷款临近到期,合资公司全体股东拟按持股比例向合资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用于偿还前述银行贷款。
合资公司现金流来源于项目公司股东借款回款及分红,合资公司将依托 AlDhafrah电站发电运营产生的可分配资金,于本次股东借款到期前逐步偿付借款本息。
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 EDFR and Jinko Holding Co. Ltd
Frederic Marie Albert Belloy、Nguyen Huy Cuong Dao、董事
贺畅、Mir Masood Ali
登记证号码 000004040
成立时间 2020年 3月 20日
注册地 阿联酋阿布扎比
主要办公地点 阿联酋阿布扎比
注册资本 2301000美元
主营业务 电站投资管理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晶科中东和法电中东分别持有合资公司 50%股权。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其他:______
2026年 6月 30日 2025年 12月 31日
项目 /2026年 1-6月 /2025年度(未经审计) (经审计)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总额 95459.53 100888.38
负债总额 61618.99 62170.75
资产净额 33840.54 38717.63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3724.57 -10284.86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偿
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无
(包括担保、抵押、诉讼 □有,________与仲裁事项等)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合资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亦不存在前期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晶科中东和法电中东分别持有合资公司 50%股权,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由晶科中东和法电中东分别按照 50%持股比例为合资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晶科中东(“贷款人”)拟与合资公司(“借款人”)签署的《借款协议》主要
内容如下:
1、借款用途:满足合资公司偿还银行贷款需要。
2、借款金额:不超过 3750万美元。
3、借款期限:至 Al Dhafrah电站购售电协议终止日前 90天止。
4、借款年利率:4.5%。
5、违约责任:借款人将赔偿贷款人在任何违约事件发生后所遭受的一切直
接损失和/或因借款人逾期还款而产生的损失。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合资公司偿还存量贷款需要,合资公司全体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股东借款,交易安排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合资公司持有 Al Dhafrah电站的项目公司 40%股权,资产负债状况良好。
项目公司目前已运营发电、持续产生发电收入,相关可分配资金将通过分红、偿还股东贷款等方式回流至合资公司及其股东,合资公司以此作为偿还本次股东借款的资金来源,还款路径清晰可预期。
为加强资金风险管控,晶科中东与法电中东对合资公司银行账户实施共同管控,可持续监控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股东借款风险。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各方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合资公司偿付资金,控制或者降低本次财务资助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合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支持其偿还存量贷款需要。
本次财务资助由合资公司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分摊,合资公司持有 Al Dhafrah电站的项目公司 40%股权,资产负债状况良好,且日常运营、银行账户由晶科中东和法电中东共同管理,偿债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后续公司也将密切关注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以保证借款资金的安全。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项目 金额(万元)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 5684.05 0.35助余额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累计提 5684.05 0.35供财务资助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0.00 0.00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