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有投资者向光大证券(601788)提问: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未来需要打造2-3家国际一流投行,贵公司是否考虑通过并购重组汇金系其他证券公司的方式,或者与光大银行混业经营的方式,拿到一张入场券?
2月9日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合并是重大信息,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我国金融行业仍为商业银行业、证券业分业经营的格局,混业经营政策尚未出台。《证券法》总则第六条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