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配套政策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和义务,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和投资者诉求,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证券公司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既是服务实体经济的职责所在,也是资本市场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2026年,公司将紧扣服务实体经济、赋能新质生产力的核心使命,加强资源投入和体制机制保障。重点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等战略领域,进一步畅通资本市场与产业发展的联结通道,有效助力传统产业升级与新兴产业成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五篇大文章”的各项政策要求,紧密衔接光大集团“五篇大文章”行动方案,立足“光证所能”,积极推动《光大证券推进金融“五篇大文章”行动方案》落地见效。找准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强化协同联动,优化业务结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打造服务“五篇大文章”工作特色亮点。
科技金融方面,以协同机制凝聚战略合力,将金融资源精准引导至科技创新链关键节点,积极探索“投资+投行”联动模式,为系统性服务科技金融企业提供坚实支撑;持续加大科技产业融资支持,聚焦重点企业落地标杆项目,打造具有光大特色的投行服务品牌,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绿色金融方面,深耕绿色领域融资服务,提升绿色债券承销体量,聚焦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类重点项目,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严守合规风控底线,以专业化、精细化运营推动业务提质增效。普惠金融方面,在投资者教育工作方面,做实做优投教产品,确保内容优质且发挥效果。组织开展“投教进校园”“投教进社区”“投教进上市公司”系列投资者教育活动,按监管机构的导向,帮助投资者树立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性投资理念。养老金融方面,紧扣国家“十五五”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战略部署,打通产品供给、渠道触达、投研支持全链路,协同构建集团一体化养老金融服务体系,夯实长期发展底盘,服务国家民生保障大局。数字金融方面,持续加强金阳光 APP 服务场景建设,优化用户体验服务。优化 ETF 服务,开展国产算力测试和建设。
二、聚焦主责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公司在党委及董事会坚强有力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
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持战略定力,突出功能定位,深化业务转型,夯实发展基础。
2026年,公司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金融工
作会议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引领下,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工作总基调,坚守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社会民生三大职责使命,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增强资本实力、提升行业位次、优化投入产出效率。聚焦主业不断夯实核心业务竞争力,中介服务类业务以客户为中心,升级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用资类业务优化大类资产配置体系,增强投资稳健性与业绩韧性。公司将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加快向中国一流投资银行迈进,切实发挥好直接融资“服务商”、资本市场“看门人”、社会财富“管理者”的功能。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夯实科学规范运作
作为 A+H 两地上市的证券公司,公司根据境内、境外监管机构对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双重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完善现代化治理结构与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治理质效与规范运作水平。2025年,公司严格遵循新《公司法》及境内外上市监管要求,完成治理架构优化调整,取消监事会,在董事会层面强化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全面承接原监事会相关职权,推动决策、执行、监督体系更加协同高效。
选举产生职工董事,在治理机制中积极推动强化内部监督和民主管理,明确公司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和高效运行,切实保障决策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2026年,公司将坚持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及时修订完善公司治理各
项配套制度,持续优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保障其履职独立性、专业性与权威性,加强独立董事在审计、风险管理等专门委员会中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与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董事会多元化建设,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提升董事会履职能力。
四、压实“关键少数”责任,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与风险防控意识。2026年,公司将结合监管要求和公司实际,不断优化完善薪酬管理机制,确保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落实薪酬追索扣回制度规定,严格按照相关决定执行薪酬追索扣回。根据交易所、中证协、资本市场学院培训通知,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参加公司治理、监管政策和合规管理等各类专题培训,持续提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及时掌握最新政策与监管导向,依托专业优势赋能业务发展、合规管理与风险管控,树立敬畏和合规意识,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五、重视股东回报,提升市值管理水平
公司秉承“以投资者为本”理念,高度重视股东回报,持续实施积极稳定的股东回报政策,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制定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公司股息政策满足各项监管要求,立足资本回报创造价值,过去五年现金分红比例始终保持在30%以上,2021-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55.37亿元,以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切实
履行上市公司分红义务,向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
2026年,公司将继续统筹好业务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在制定利润分配
政策时积极响应监管关于一年多次分红、春节前分红等号召,不断提高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充分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长期保持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切实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公司合法合规地开展市值管理,将综合运用经营提升、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等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市场分析师、投资者的密切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发现和认可。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自上市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持续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不断优化相关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制定了《市值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等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全面践行金融工作人民性原则,切实加强投资者保护,设立了较为完善的与股东和投资者沟通的有效渠道。2025年,成功举办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在上证路演中心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公司经营情况,回答投资者关切问题。全年通过股东会、投资者热线、邮件、上证 e互动等方式回复投资者各类问题,接待分析师、投资者调研,参加券商投资策略会,不断提升资本市场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发现和认可。公司荣获路演中第九届中国卓越 IR 评选“卓越价值创造奖”。
2026年,公司将不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质量,维护资本市场良好关系,
有效发挥资本市场传导功能,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积极倾听市场声音,增进市场与投资者对公司的深度认知和长期认同,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助力实现资本市场价值与经营价值协同提升。
公司将紧抓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主线,坚持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要求,突出券商的功能性定位,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到实处,致力于以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股东回报,回馈投资者的信任,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积极传递公司价值,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助力建设“以投资者为本”的资本市场。
本次行动方案是基于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而作出的规划,不构成公司承诺。方案的实施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