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89证券简称:宁波建工公告编号:2026-030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 469 号 B 座 23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7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4333145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48.762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对需审议议案进行逐项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卢照辉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长春及财务总监吴植勇出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742150947 99.8411 980996 0.1319 199510 0.027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742146947 99.8406 1021096 0.1373 163410 0.022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银行授信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742196347 99.8472 1022396 0.1375 112710 0.0153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12608960 91.7805 991296 7.2156 137910 1.0039
5、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742191147 99.8465 1004196 0.1350 136110 0.0185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733774447 99.8303 1117006 0.1519 130000 0.0178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A股 742143747 99.8402 1042596 0.1402 145110 0.0196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742105747 99.8351 1139406 0.1532 86300 0.0117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
2关于公司2025年度102410211634
89.63528.93491.4299
利润分配的议案366009610
3关于公司2026年度
102910221127
银行授信及担保相关90.06748.94620.9864
306039610
事项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102999121379
90.11908.67411.2069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89609610
易预计的议案
5关于聘请2026年度102810041361
90.02198.78701.1911
审计机构的议案786019610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议案4关联股东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2、议案1-8的所有议案,均通过表决,且议案2-5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段和段(宁波)律师事务所
律师:窦鹤年、黄晓泽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宁波建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