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89证券简称:宁波建工公告编号:2025-039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 469 号 B 座 23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2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1490869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28.975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对需审议议案进行逐项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周孝棠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长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财务总监吴植勇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13720189 99.6225 1060710 0.3368 127800 0.0407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13708189 99.6187 1062410 0.3373 138100 0.0440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13729589 99.6255 1030500 0.3272 148610 0.0473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13689689 99.6129 1060710 0.3368 158300 0.0503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13739199 99.6286 1028400 0.3265 141100 0.0449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银行授信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13579689 99.5779 1161810 0.3689 167200 0.0532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1384289 93.3457 1062010 4.6358 462400 2.0185
8、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13691389 99.6134 1103510 0.3504 113800 0.0362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5关于公司2024134291.989010287.044414110.9666年度利润分配919940000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5132690.896311617.958316721.1454年度银行授信968981000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130789.557910627.274646243.1675年度日常关联428901000交易情况及
202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聘请2025133891.661511037.558911380.7796年度审计机构138951000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7关联股东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2、议案1-8的所有议案,均通过表决,且议案5-8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段和段(宁波)律师事务所
律师:窦鹤年、黄晓泽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宁波建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