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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科高新:蓝科高新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延生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14 00:00 查看全文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延生)

2025年度,本人作为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并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5年度,本人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孙延生: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学历。律师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独立董事资格。1986年7月至1988年8月,任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司法处机关干部;

1988年8月至1993年7月,任山东省威海市司法局机关干部;1993年7月至

1999年8月,任山东省威海市明威律师事务所律师;1999年8月至2002年12月,任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年12月至2013年2月,任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2013年2月至2016年4月,受聘任中国证监会规划委员会专职委员、研究员;2016年4月至2024年4月,任北京敦诚投资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17年1月至2019年1月,受聘任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17年9月至2022年6月,任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独立董事;2020年2月至2023年8月,任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5月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

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上市公司或者其

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综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1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3次会议以

通讯方式召开、2次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其中1次年度股东会、2次临时股东会,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会情况董事委托是否连续两姓名本年应参加亲自出席以通讯方式缺席应出席实际出出席次未亲自参董事会次数次数参加次数次数次数席次数次数加会议孙延生66300否33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及审计委员会共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出席了全部的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积极参与并全部出席报告期内召开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法律法规赋予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公司传递的会议资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会议召开时,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法律合规风险控制等相关方面为专门委员会提供合

理化的建议,以提高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专业化的支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强

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现场工作共计27天,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以及公司生

产经营会、对公司进行的专项调研活动等途径,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及存货状况、生产运营和对外业务合同管理情况等进行沟通了解。同时,积极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对公司各阶段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

调研参股公司中纺院绿色纤维股份公司及赵县中机国能热源供热有限公司并深

入公司上海生产基地、兰州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调研。

在本年度履职期间,还通过电话、邮件、会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情况,听取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重大事项进展、规范运作以及财务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汇报,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时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相关材料、汇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形成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为独立董事科学决策、尽责履职提供保障,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开展《独董视角看上市公司》专题培训,系统阐述了独立董事作为公司治理中的“外部人”与“公正裁判”,核心在于保持身份、业务、利益、人格的独立性与专业能力,通过专门会议机制履行监督制衡、决策咨询职责,聚焦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推动公司从“形式独立”走向“实质独立”,实现合规与治理效能的最大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上市公司关联董事在相关议

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相关审议、披露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为2025年度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况

2025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关联方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措施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控的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五)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

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职国际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情况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辞任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聘任副总经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目前发展现状和行业状况,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其对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公司稳健、高质量发展。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度,共召开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8项议案,本人出席6次会议。2025年期间,参加两次业绩说明会,包括: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及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以及公司日常运营情况,积极了解、掌握公司各方面动态信息,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坚决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独董职责,利用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孙延生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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