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799公司简称:星宇股份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母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780626267.9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6050734165.62元,扣除2025年发放的2024年度股东现金红利369600717.20元,期末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6461759716.35元。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提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285679419股为基数,扣除已回购股份1371175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
计派发56861648.80元,剩余6404898067.55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星宇股份 601799 无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高鹏郭绪新
电话0519-851560630519-85156063办公地址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182号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182号
电子信箱 gaopeng@xyl.cn guoxuxin@xyl.cn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末比上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7303446826.0316944066492.202.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636730442.9210177262698.244.51本报告期比上年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6757210761.855716621689.2318.20
利润总额771960104.92656685668.6417.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6438576.12594244009.5118.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687440639.47557822699.9723.24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98361703.61305250093.74292.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79006.4100增加0.38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48952.094118.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48722.080119.57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155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持股持有有限
持股质押、标记或冻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比例售条件的数量结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周晓萍境内自然人42.001199779730无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未知8.45241445520未知
常州星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19176760000无
孙娥小境内自然人6.11174576540无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未知 1.23 3500407 0 未知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一组合未知1.1332409570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未知0.9126138920未知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七组合未知0.8323700160未知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 沪 未知 0.70 2005869 0 未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
未知0.6418301190未知基金
前十名股东中,孙娥小女士和周晓萍女士系母女关系,周晓萍女士持有常州星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00%股权,周晓萍女士、孙娥小女士和常州星宇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无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