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99证券简称:星宇股份公告编号:2025-034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15号会议室(秦岭路182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7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8431304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4.8286
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周宇恒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2人,其中董事长周晓萍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参会,
以视频通讯方式参会;副董事长周宇恒现场出席;董事徐惠仪、王世海,独立董事马培林、韩践、李翔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高鹏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75231395 95.0727 9078150 4.9253 3500 0.0020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75600995 95.2732 8708550 4.7248 3500 0.0020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75600995 95.2732 8708550 4.7248 3500 0.0020
4、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84289245 99.9870 20600 0.0111 3200 0.0019(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审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13757742280.5361907815019.456335000.0076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23794702281.3282870855018.664235000.0076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
33794702281.3282870855018.664235000.0076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
4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4663527299.9489206000.044132000.0070
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公告数据中如有尾数差异,系由四舍五入所致。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廖玉潇、蔡睿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