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6)00191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6)00191号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宇股份”)2025年度的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星宇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材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星宇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合理确信星宇股份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作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基础。
我们认为,星宇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星宇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夏先锋
中国·南京
2026年3月19日中国注册会计师:李东海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2号《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为100元,共计15000000.00张,债券期限为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9395283.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0604717.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20)
0013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情况
(1)截止2025年12月31日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149060.47
减:以前年度使用金额113511.93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9307.54
加: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的发行中介费用-
本年期初募集资金余额44856.08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19263.75
减: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的发行中介费用-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445.71
募集资金专储账户余额26038.04
1(三)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
26038.04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金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8110501012001631581募集资金专户2739.3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8110501014201654734募集资金理财专户5037.7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32050162843600003850募集资金专户533.5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32050162843609688888募集资金理财专户17702.2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8110501012601631573募集资金专户25.12
合计26038.0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10月28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实际履行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2(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荐机构发表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账户余额22740.02万元(含利息)。(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2026年2月,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置换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人民币20972.97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2022年7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智
3附表1: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5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263.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5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2775.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6.33%截至期末累计截至期末项目可已变更项截至期末承截至期末累投入金额与承投入进度是否达行性是目,含部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实现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诺投入金额计投入金额诺投入金额的(%)到预计否发生分变更诺投资总额总额金额使用状态日期的效益
(1)(2)差额(4)=(2)/效益重大变(如有)
(3)=(2)-(1)(1)化
智能制造产业园模具工厂57000.0057000.0057000.001664.6754027.07-2972.9394.782025年9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是54500.00711.51711.51-711.51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是
补充流动资金38500.0037560.4737560.47-37548.13-12.3499.9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是-53788.4953788.494599.0840488.98-13299.5175.272025年9月10694.24不适用否
合计150000.00149060.47149060.471263.75132775.69-16284.7889.08
公司统筹规划实施募投项目的各项资源,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有序逐步实施,其中:
模具工厂项目基建期三年,2021年为第一年,即项目基建原计划于2023年第四季度完成。2024年2月,在实际推进过程中,由于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审慎控制投资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进度,导致整个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为保障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更好的保护股东利益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决定将模具工厂项目基建期延期至2024年第四季度,设备投资期根据实际投产进度相应顺延。截至2025年9月30日,模具工厂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电子工厂项目基建期三年,原拟以2022年为第一年,2021年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主要为设计费和前期准备费用。2022年8月电子工厂项目变更为“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项目。截至2025年9月30日,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原计划该项目用于车灯 LED模组及其他电子模组生产和检测,主要为扩大车灯电子生产规模。经慎重考虑,公司拟通过提升现有电子工厂生产效率以及在现有厂房条件下优化生产布局、适度增加电子产线等方式以满足后续客户订单需求。公司预计贯穿式前部车灯将具有良好的前景和巨大的市场,为最大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制造产业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园电子工厂”变更为“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实施主体为星宇股份,实施地点在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709号。
2022年8月5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项目变更为“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2025年 12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账户余额22740.02万元(含利息)。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1)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结合
项目规划和实际情况,在确保项目质量和产能需求的前提下,秉持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强化费用管控、合理降低成本,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并达到预期目标。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依法履行
相关决策程序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有效地现金管理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3)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25443.92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约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
17.07%,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6年2月,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合计23384.45万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毕相关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置换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人民币20972.9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