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永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或“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相关业
务规则等要求,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忠诚履职,在公司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本人于2022年2月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
行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席,以及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具备金融、证券、财务专业经验,且惯常居住地位于香港,符合香港联交所、上交所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要求。报告期内,经自查,本人独立董事任职符合相关规章要求,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5次(定期会议4次,临时会议11次),共计审议议案64项(通过
64项)。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如
1下表所示:
参加委托亲自出席缺席出席通讯会前出席董事会会议投票情况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现场董事董事会会沟通董事(同意/反对/弃权/回姓名会议次数董事会会会次议次数会议会次避)议次数数次数数
陈永德15/156/69/97/70/150/1564/0/0/0
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会2次,分别为2024年
度股东会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全勤出席上述股东会议,报告期内未对公司股东会议案提出过异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6次,审
议通过议案17项;提名委员会1次,审议通过议案2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审议通过议案3项。本人全勤出席以上会议,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从专业角度对议案进行审核把关,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提供有益的参考意见。本人出席相应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表所示: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专门委员会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陈永德9/90/9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全勤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审议公司关联(连)交易事项及制度修订、听取关联(连)交易
2管理情况报告等,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本年度
公司未发生其他需独立董事履行特别职权的事项,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本人同公司其他独立董事行使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亦不存在本人提议未被采纳或者特别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情况。
(五)出席公司其他重要会议及活动情况。
2025年,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董事会相关议案汇报会
7次,提前沟通议案情况、提出完善建议,避免盲目决策和
风险疏漏;参加公司年度工作会、半年工作会等,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战略执行情况;参加公司战略研讨会等,与其他董事会成员及经理层成员共同研讨公司《全面落实“666”战略框架与“545”建设目标暨高质量发展、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总体指导意见》;参加公司香港投资者沟通会,与投资者沟通公司年度业绩和市场表现、听取市场建议。还根据董事会年度调研方案,同其他独立董事前往20多家重要子企业和多个重点项目开展专题调研活动3次,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基层反馈的意见提出针对性管理建议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反馈。
(六)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席,本人对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保持高度关注,密切跟踪公司审计师事务所各项审计工作的进展,并组织其他委员定期听取事务所专项汇报,对在审计中发现的缺陷问题及时要求公司相关部门整
3改完善、逐一落实,确保公司合规治理。报告期内,共听取
公司审计师相关报告3项,包括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汇报、2025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审阅情况的汇报以
及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整合审计计划等,对审计师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加强审计过程中的沟通,切实履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认真审议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及工作安排,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以有力审计监督筑牢公司发展底线。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与审阅并监察公司拟发布的财务报告和业绩公告,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意见,保障公司中小股东切实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表现。同时,要求公司及时合规披露企业信息,提高中小股东对企业的满意度和忠诚度。除出席公司定期及临时股东会与公司股东进行沟通以外,2025年4月本人出席了中国交建
2025年投资者沟通会,在香港与投资者面对面交流,围绕公
司海外业务发展、城市综合开发、基建行业展望等方面,了解境内外投资者的建议和诉求,回应投资者关注的热点问题。
(八)向管理层提出建议情况。
本人2025年主要聚焦审计、财务、投资、风控、治理等方面向管理层提出专业建议累计约28项。审计与财务方面,作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席,提出真实披露财报、加强投资者沟通、核查房地产减值、强化应收账款管理、推动内
控缺陷整改等7项建议;投资方面,针对冷链、海外基建、
4城中村、宁武高速等项目,提出严控收益率、防范竞争风险、落实中信保与汇率保障、完善治理与退出机制等8项建议;
风控方面,提出全面风险管理、整改重大风险事件、提升自查能力、闭环整改国资委检查问题等5项建议;治理方面,提出优化董事会监督、规范关联交易、做实子企业董事会、
增加存量资产议题、强化投资者服务等5项建议;市值管理方面,提出吸引新股东、精准路演、稳定市场预期等3项建议,坚守合规底线与投资效益。
(九)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除按相关规定出席公司股东
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通过参加公司各类重要会议、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实地调研考察
公司所属企业及项目、审阅公司提供的各类文件、内部信息
简报等资料以及与相关机构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职,本人在公司现场的工作时间共60余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披露、执行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判断,具体如下:
(一)关联(连)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有关关联(连)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发表独立董事审核意见2项,主要包括关于二公局
5七公司增资扩股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中国
交建关连附属公司2025年日常性关连交易计划上限的议案等,审议过程中,本人认为以上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公正,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财务信息披露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与审计机构深入沟通交流,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通过审议《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与审计机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沟通交流和对相关资料的审阅,本人认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
6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国际核数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国内审计师。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选举董事、聘任总裁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相关董事、高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审议了2024年度及2022-2024任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兑现方案,认为相关薪酬的确定与公司经营情况相结合,考核与薪酬紧密衔接、激励与约束相统一,有利于提升高管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按照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向全体股东分配股息扣除中期已派
出现金红利,每股股息为0.16161元;2025年预分红方案为按照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约20%向全体
股东分配股息,每股股息为0.11780元。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预分红方案有利于保证股利分
配政策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可以兼顾投资者合理回报需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7四、总体评价
2025年,本人本着诚信和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高度关注公司运营质量、市值管理、资金管理等重大事项,保持同管理层的密切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向公司管理层反馈了意见和建议,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促进了公司财务运行健康、平稳,关联交易公平、公开,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及时。2026年,本人将继续努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永德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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