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01证券简称:皖新传媒公告编号:临2024-028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净利
润、总资产、净资产不会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1.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
(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2023年12月22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
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1.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
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该项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12.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予以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且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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